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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麗舍協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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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麗舍協定》(法語:Elysée Accords)是越南阮朝皇帝保大於 1949 年 3 月8日在愛麗舍宮簽署的一項協議,該協議賦予越南國法國聯盟內更大的獨立性。 [1]該協議於1950年1月29日獲得法國國民議會的最終批准,並於2月2日由法國總統樊尚·奧里奧爾簽署。該協議旨在增加美國對法國在印度支那行動的支持,並說服保大相信法國將給予越南更大的獨立性。協議規定,越南可以處理自己的外交事務,控制自己的財政並擁有一支軍隊;儘管如此,這些協議並沒有給予完全的獨立性。 [2]

這些協議導致美國從中立立場轉向支持保大。 [2]法國人將他們在印度支那的行動描述為與胡志明共產主義作鬥爭,同時試圖在二戰後重新控制其殖民地。

內容

該協議與英聯邦相比,儘管在許多方面都有不足。越南被授權控制自己的財政,並為創建越南國軍鋪平了道路。越南被授予向中國泰國梵蒂岡城任命外交官的權利,而越南外交政策的其餘部分仍處於法國的控制之下。 [3] [1]

效果

雖然旨在阻止進一步的民族主義情緒,但《愛麗舍協議》卻產生了相反的效果——向越南民族主義者表明法國不願妥協他們在印度支那的利益。吳廷琰拒絕了新越南的總理提議,稱「只有當我們的國家獲得印度和巴基斯坦享有的同等地位時,越南人民的民族願望才能得到滿足」。 [3]

1949年7月22日,美國國務院宣布《愛麗舍協議》是實現越南人民願望的發展,儘管美國沒有立即承認這個新國家,這令法國大失所望。 1949 年和 1950 年,美國對南越的支持穩步增長,隨着 1949 年 10 月失去中國以及 1950 年 1 月蘇聯承認越南民主共和國,美國最終於 2 月承認了保大政府並授予越南國1500萬美元的軍事援助。 [2]

也可以看看

參考

  1. ^ 1.0 1.1 Duiker, William. U.S. Containment Policy and the Conflict in Indochina.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4-07-01 [2023-08-11]. ISBN 978-0-8047-6581-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8-11) (英語). 
  2. ^ 2.0 2.1 2.2 Bragg, Christine. Vietnam, Korea and US Foreign Policy. Heinemann. 2005 [2023-08-11]. ISBN 978-0-435-32708-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8-12) (英語). 
  3. ^ 3.0 3.1 SarDesai, D. R. Indian Foreign Policy in Cambodia, Laos, and Vietnam, 1947-1964.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68 [2023-08-1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8-12) (英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