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廣
湖廣,一般是指湖北、湖南兩省[1],有時還包括豫南地區的南陽市、信陽市兩地,又稱兩湖。如湖廣總督、湖廣安撫使。
湖廣有行政上和文化、語言上的兩重含義。
行政
行政上的湖廣指位於中國南方的「湖廣行省」、「湖廣省」,為元朝和明朝時期直屬中國中央政府管轄的國家一級行政區。其包含湖北南部、湖南、重慶東南部、廣東北部韶關以北一帶和廣西少部分地區,在一段時期中,湖廣曾經與廣東、廣西、福建南部行政區,即兩廣合併,亦稱大湖廣。
- 元朝一級行政區湖廣等處行中書省簡稱「湖廣(行省)」
- 明朝一級行政區湖廣等處承宣布政使司簡稱「湖廣(布政使司、省)」
- 清朝沿襲明代習俗,湖廣省為對湖廣承宣布政使司的習慣性稱謂。「總督湖北湖南等處地方提督軍務、糧饟兼巡撫事」通稱「湖廣總督」
語言
四川話、桂柳話等西南官話受到了湖廣方言的很大影響,其中由於湖廣填四川的緣故四川(含重慶)的人口很多來自湖廣和兩廣。明季河南人言,湖廣填四川實在是孝感填四川,孝感填四川實則是麻城填四川[2]。
參考文獻
- ^ 清代“湖广总督”辖区为湖南湖北 和广东没关系. 人民網. 天津日報. [2015-05-0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4-08-24).
- ^ 雷映松. “湖广填川”真实历史考. 四川省情網. 四川省地方志工作辦公室. [2020-01-0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4-08-24).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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