沾河姑
沾河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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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公主 | |
姓 | 愛新覺羅 |
封爵 | 和碩公主 |
封號 | 無記載,疑為「和碩靜安公主」 |
出生 | 1559年後 |
逝世 | 1624年 東京城 |
親屬 | |
父親 | 塔克世 |
母親 | 額穆齊 |
同胞兄弟 | 努爾哈赤 |
沾河姑(16世紀1559年後—1624年),後金格格[1],努爾哈赤同母妹,噶哈善哈思虎、揚書之妻。
本名
她本名沒有記載,相關史料中有數條記錄稱她為ajige fujin。ajige在滿語中意為小,ajige fujin直譯為小福晉[2]或阿吉格福晉[3]。ajige是她本名[a],還是與努爾哈妻子大福晉[b]相對的稱謂,無從得知。
生平
《清史稿[4]》所記「太祖以同母女弟妻揚書、噶哈善哈思虎,是歲癸未(1583年)」。據《愛新覺羅宗譜·星源集慶》[5]推論,嘉木瑚城主噶哈善哈思虎[c]的妻子與揚書的妻子當為同一人。當是在丈夫噶哈善哈思虎於萬曆十二年 (1584年) 被她的庶母之弟薩木占殺害後,改嫁於沾河城主常舒之弟揚書[d]。再婚後,與揚書生有三子,其中達爾漢娶努爾哈赤次女嫩哲格格。
她的本名沒有記載。當時檔案稱她為沾河姑,「沾河」應是丈夫揚書來自沾河城之故。而未按當時習俗稱沾河格格[e],是否為與其兒媳嫩哲格格區分已無法考證。中年之後,沾河姑與揚書感情不合,向哥哥努爾哈赤要求離婚,努爾哈赤因常書為其好友而不同意他們離婚。揚書在天命年間逝世時,夫妻已分居十五年,至死未再相見,故而努爾哈赤怨恨她,仍然眷愛着妹夫[2]。
天命八年(1624年)五月九日[f],努爾哈赤在東京城八角殿召集沾河姑與諸公主訓話,表示:諸女「所出驕縱之事,皆因姑爾事先未好生訓導諸女之故,治罪之後,爾勿再登我門,勿來諫我。[1]」。有現代研究者認為,努爾哈赤對她和諸女的訓斥是表象,削奪其丈夫家族的世襲佐領為實質[6]。同年九月十二日,沾河姑逝世,以兩女殉葬。努爾哈赤要參加葬禮,被諸貝勒勸阻,努爾哈赤言「我之同父同母所生唯此妹矣。」參加葬禮時,努爾哈赤大哭,申時送殯後才回家[2]。
雍正五年四月,揚書[g]玄孫子鑲黃旗滿洲都統鄂善上奏,告稱努爾哈赤「將親妹公主下嫁。因在盛京[h]薨逝。未得冊封。」懇請追給封典,奉旨追封為和碩公主[7],丈夫揚書無追封。《皇朝文典》錄入的《追封和碩公主祭文》記受封者「和碩公主乃太祖高皇帝之妹,朕之高祖姑也」、「仍渥茲追封為和碩靜安公主」,或為沾河姑的正式封號。
備註
注釋
- ^ 1.0 1.1 《滿文老檔·第五十一冊》天命八年五月[……]初七日[……]賞瞻河之姑、撫順額駙之妻、阿布泰額駙之妻、布彥圖額駙之妻、巴拜額駙之妻、察木布額駙之妻等六格格駝各一隻[……]初九日,汗於八角殿召集瞻河之姑及諸女訓示之。因諸女驕縱無度,故斥之曰:「天設國君[……]所出驕縱之事,皆因姑爾事先未好生訓導諸女之故,治罪之後,爾勿再登我門,勿來諫我。」
- ^ 2.0 2.1 2.2 2.3 《滿文老檔·第五十九冊》天命八年九月[……]十二日,汗之妹小福晉歿,以二女殉之。汗因其妹亡而欲前往時,諸貝勒勸阻,汗曰:「我之同父同母所生唯此妹矣。」遂前往,大慟。諸貝勒諫曰:「既已會面,請即還家。」不允。眾貝勒又諫曰:「不然,請御八角殿。」乃往,至申時送殯後,汗始還家。汗之妹夫曾為哲陳路大臣,初附汗同行,故以妹妻之,育三子。中年之後,汗妹因惡其夫,而欲離之。汗念其原為好友,未准。夫妻死前,已分居十五年。夫至死未得與妻相見,故汗怨其妹,仍眷愛其妹夫。【原檔殘缺】
- ^ 3.0 3.1 《滿洲實錄·卷七》○癸亥天命八年[……]○六月初九日帝御八角殿召御妹阿吉格福金及眾公主訓之曰天作之君[……]又謂御妹曰.姑若不預訓諸女.倘犯事之後.汝毋阻我.帝諭諸王曰喀爾喀貝勒[……]
- ^ 《清史稿·卷二百二十七·列傳十四》
- ^ 1938年版《愛新覺羅宗譜·星源集慶》(頁一一)顯祖宣皇帝 位下一女 第一女 追封和碩公主 生年未詳 母 顯祖宣皇后喜塔臘氏.阿古都督之女.癸未八月下嫁伊爾根覺羅氏噶哈善哈斯虎為額駙.甲申年正月額駙卒.天命八年癸亥九月公主薨於遼陽.雍正五年四月奉旨追封為和碩公主[……]
- ^ 楊海英. 对十份世管佐领承袭宗谱的研究. 满学研究. 第七輯. 民族出版社. 2002: 414. ISBN 7-105-05829-3.
- ^ 7.0 7.1 《清實錄·雍正實錄·卷之五十六》(雍正五年夏四月)○己亥[……]○禮部議覆。鑲黃旗滿洲都統兼前鋒統領鄂善奏。鄂善之高祖常書自沾河歸誠。蒙太祖高皇帝殊恩。將親妹公主下嫁。因在盛京薨逝。未得冊封。懇請追給封典。應如所請。其應封固倫公主、和碩公主之處。恭候欽定。得旨著封為和碩公主○喀爾喀扎薩克多羅郡王盆素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