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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巡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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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巡撫,為清朝江蘇省設立的一個巡撫職位。

順治二年置江寧巡撫,駐蘇州,轄江寧府蘇州府松江府常州府鎮江府。順治十八年,江南布政使分為兩位,分駐江寧府蘇州府。右布政使轄寧、鎮、蘇、松、常,左布政使轄餘下地方。然這兩位布政使仍冠以「江南」頭銜,所以不可能認為江南分省。康熙五年(1666年)五月,裁鳳廬巡撫,所屬廬州鳳陽2府,滁、和2個州歸併安徽巡撫管理;淮安府揚州府2府及徐州隸屬江南右布政使司。此時左、右兩布政使轄境已經和現在安徽江蘇兩省十分接近。康熙六年,左、右布政使分別改為安徽布政使江蘇布政使(這是「安徽」、「江蘇」這兩個省名出現之始)。康熙二十五年,改稱江蘇巡撫,官名全稱為「巡撫江蘇等處地方提督軍務兼理糧饟」。兩江總督駐紮在江寧府乾隆二十五年,安徽布政使江寧府遷往安慶府。同時,江蘇布政使一分為二——江寧布政使(駐江寧府 )和江蘇布政使(駐蘇州府)。江蘇省境內形成了一巡撫兩布政的格局。不過,從清朝中期開始,巡撫逐步取代了布政使成為一省之長,所以江蘇內部分兩個布政的情況並不被認為是「分省」,畢竟名義上還有江蘇巡撫統轄坐鎮。至此江蘇、安徽兩省官僚體系完全定型,在清代文獻中出現頻率逐漸高過「江南」的頻率,因而坐實了分省的事實。

歷任江蘇巡撫

參考文獻

  • 《清朝職官年表》

參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