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劇院
武漢劇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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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 | |
類型 | 劇院 |
用途 | 劇院、電影院 |
所屬國家/地區 | 中國 |
行政區 | 武漢市 |
啟用 | 1959年10月 |
設計與建造 | |
建築師 | 中南工業建築設計院 |
武漢市文物保護單位 | |
武漢劇院 | |
地址 | 江岸區球場街道解放大道1012號 |
分類 | 近現代史跡及代表性建築 |
時代 | 1959年 |
認定時間 | 2011年3月21日 |
官方名稱 | 武漢劇院 |
評定時間 | 2006年8月12日 |
時代 | 1959年 |
等級 | 一級保護 |
保留原因 | 解放後重要公共建築且有較高建築藝術價值 |
武漢劇院,是一座劇院建築,位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湖北省武漢市江岸區解放大道1012號。該建築為武漢市在1949年後所建立的第一座大型劇場[1]。被評為武漢市解放後的十大建築之一[2],是武漢市地標性建築[2],被稱為「武漢的人民大會堂」[2]。現建築為武漢市文物保護單位。
建築概述
該建築由中南工業建築設計院設計,總院落占地面積17500平方米。建築為混合結構,底部為磚砌牆用於承重,上部為鋼結構屋架。建築外部覆蓋水刷石,正立面頂部有標誌社會主義的紅旗與中國共產黨黨徽雕塑[3]。內部由白色大理石裝飾,上部有吊燈,底部有馬賽克地板裝飾。觀眾大廳寬27.5米,深34米,有1596個座位[1]。是一座蘇聯式建築[2]。
歷史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後,正值50年代中蘇友好時期,當時武漢市政決定修建蘇聯風建築以改變當時的城區風貌。本建築偕同中蘇友好宮、武漢重型機床廠等建築一道興建[3]。1959年10月,建築完工[1]。
1965年4月,周恩來、陳毅等國家領導在武漢劇院觀看了音樂劇《東方紅》[2]。
2015年,被湖北省人民政府指定為「黨政機關會議定點場所」[2]。
使用情況
武漢劇院多次舉行召開過國家、省、市級會議,承擔了武漢市歷屆黨代會、人大、政協、團代會、工會及人民群眾團體會議。先後共接待朝鮮、蘇聯、東歐、非洲及澳大利亞等數十個個國家的文藝團體演出;接待其他省市文藝團體演出共1.5萬餘場[2]。
建築修繕
武漢劇院歷經五次修繕,最近一次是在2021年[2]。
建築保護
2006年8月12日,劇院被武漢市人民政府公布為第三批武漢市優秀歷史建築[4]。2011年3月21日,劇院被武漢市人民政府列為第五批武漢市文物保護單位[5]。
建築作為文物保護範圍:武漢劇院本體及周圍一定範圍。四至:以舊址外牆為界,東南、西南、東北面各向外延伸20米,西北面向外延伸50米至解放大道東側規劃道路紅線[6]。
建築作為文物建設控制地帶:以保護範圍四至為界,東南面向外延伸36米至京漢大道規劃道路中線,西北面向外延伸30米至解放大道規劃道路中線,西南、東北面各向外延伸30米[6]。
注釋
- ^ 1.0 1.1 1.2 武漢市志 城市建設志(1990年),第843-844頁
- ^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首次整体性大修缮,保留建筑文物气息,62岁武汉剧院即将迎来改造完工. m.cnhubei.com. [2024-08-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4-08-08).
- ^ 3.0 3.1 中國內陸地域における都市と建築の近代化過程に関する研究 : 武昌、漢口、漢陽を中心に(1861-1959)(1999年),第158頁
- ^ 武漢市人民政府. 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我市第三批优秀历史建筑保护目录的通告(武政〔2006〕22号). 維基文庫. 2006年8月12日.
- ^ 武漢市人民政府. 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武政〔2011〕23号). 維基文庫. 2011年3月21日.
- ^ 6.0 6.1 武漢市人民政府. 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部分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武政〔2019〕9号). 維基文庫. 2019年3月9日.
參考文獻
- 武漢地方志編纂委員會. 武汉市志. 第10卷 城市建設志. 武漢: 武漢大學出版社. 1998. ISBN 7-307-02198-6 (中文(中國大陸)).
- 李江. 中国内陸地域における都市と建築の近代化過程に関する研究 : 武昌、漢口、漢陽を中心に(1861-1959). 1999. doi:10.11501/3190550 (日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