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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穀 (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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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穀(903年—960年),字惟珍,潁州汝陰(今安徽阜陽)人。後周、宋朝政治人物。

生平

李穀身長八尺,進士出身,擔任華、泰二州從事。後晉天福年間,擔任監察御史,歷任開封府太常丞、虞部員外郎、吏部郎中等。開運元年(944年),隨晉帝征契丹,任樞密直學士,加封給事中。開運二年(945年),出任磁州刺史、北面水陸轉運使。後漢初年,任左散騎常侍。後周廣順初年,加戶部侍郎。不久,升任中書侍郎平章事。任內奏請廢除屯田制,屯田收歸國有,而改行均田制,將土地下放給民眾[1][2]

廣順二年,擔任東京留守,掌開封府事。顯德元年,加封右僕射、集賢殿大學士。此後跟從周世宗太原,大軍班師後,晉升司空門下侍郎、監修國史。顯德元年,黃河在靈河、魚池、酸棗、陽武、常樂驛、河陰等地決口,周世宗對此尤為關注,命其監管河道治理,他奉旨巡查並在三十天內完成[3]顯德二年,以李穀為淮南道行營前軍都部署。建隆元年去世,贈侍中

參考

  1. ^ 邱樹森主編. 中国历代人名辞典. 南昌:江西教育出版社. 1989.03: 459. ISBN 7-5392-0396-X. 
  2. ^ 王韜主編;安徽省阜陽市政協文史資料委員會編. 阜阳文史资料 阜阳古今名人 第1辑. 1999.01: 39–40. 
  3. ^ 黃河水利委員會黃河志總編輯室編. 黄河志 11 黄河人文志. 鄭州:河南人民出版社. 1994.10: 98. ISBN 7-215-03262-0. 

參考書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