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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福順 (193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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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福順(1931年12月),男,遼寧省昌圖縣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人物。曾任中共佳木斯市委書記、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市長。中共十三大代表。

生平

1931年12月生於遼寧省昌圖縣。1947年3月阿城師範畢業後,在中共昌圖縣委民運部工作,同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49年1月,中共阿城縣委決定成立阿城縣團組織的工作委員會,李福順任團工委副書記[1]。1952年後,歷任青年團佳木斯市委宣傳部長,青年團牡丹江市委書記,中共牡丹江市委常委、組織部長,中共牡丹江地委組織部長、地委副書記、地區行政公署副專員。1982年調任佳木斯市委副書記、副市長[2]

1983年3月4日,就任佳木斯市長。1984年10月7日,李福順率領佳木斯市友好代表團一行5人應邀訪問日本山梨縣韮崎市。10月10日在韮崎市市政大廳舉行《佳木斯市與韮崎市建立友好城市議定書》簽字儀式,韮崎市長授予佳木斯市長李福順「韮崎市榮譽市民」稱號[3]

1986年12月5日,中共黑龍江省委決定,李福順任佳木斯市委書記,原市委書記孟傳生調省。1987年被選為中共十三大代表。1988年被選為中共黑龍江省委委員。

參考資料

  1. ^ 共青團黑龍江省委 (編).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黑龙江省组织史: 1923-2006. 黑龍江人民出版社. 2007. ISBN 7207073240. 
  2. ^ 中國城市經濟社會年鑑理事會; 中國城市經濟社會發展硏究會; 中國行政管理學會 (編). 中国城市经济社会年鉴. 中國城市經濟社會出版社. 1987: 552. 
  3. ^ 自治体間交流. 一般財団法人自治體國際化協會. [2021-01-1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1-14) (日語). 
中國共產黨職務
前任:
孟傳生
中國共產黨佳木斯市委員會書記
1986年12月-1990年1月
繼任:
李清林
中華人民共和國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職務
前任:
劉華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市長
1983年3月-1987年1月
繼任:
張慶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