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汝蘭
李汝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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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戶部員外郎 | |
籍貫 | 陝西承宣布政使司西安府咸寧縣匠籍 |
字號 | 字秀夫 |
出生 | 九月二十六日 |
逝世 | 卒年不詳 |
配偶 | 娶白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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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汝蘭(1515年—?),字秀夫,陝西西安府咸寧縣(今屬西安市)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陝西鄉試第二十五名。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甲辰科進士[1][2]。官至戶部員外郎[3]。
著作
《覆瓿集》十巻、《中南樂府》二巻。
家族
曾祖李約;祖父李梅;父李遇春。母王氏;繼母馮氏。具慶下。兄汝芝。弟汝蕙、汝萱[4]。
參考文獻
- ^ 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 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陳大經、楊生芝、黃家鼎《咸寧縣志·卷五》
-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二十三年甲辰科進士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