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李正鼎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李正鼎(1783年—1851年),字剛峰,江西吉水縣楓坪村人,清朝政治人物。

生平

嘉慶三年(1798年)由國學生援例授縣丞。初為南河,阜寧,北岸縣丞;清道光元年(1821)升補江蘇清河知縣。歷任高郵州邳州太倉州知州,松江常州蘇州徐州知府,攝淮徐兵備道。

任知州時,平雪李氏命案冤獄,緝拿盜賊,治理吳淞江,疏通劉江,督辦寶山河塘,取得了顯著成績;受到朝廷嘉獎;後倡議治理太鎮千支各河30餘條以灌溉農田;並對高郵,洪澤湖圍圩防洪,消除沿河一帶大片農田的水患,又上表請求疏通河道,預防了數千傾良田免於流沙沖積的災害;同時疏通邳州峰山閘河沙地,數百傾良田賴以豐收,朝廷一一照准。在江蘇為官三十年,政績卓越,受到道光皇帝的召見嘉獎,嘉勉備至。江蘇人民非常愛戴,在高郵關帝廟,太倉風神祠,城西白公祠,十賢祠等處都立有牌位祭祀。

風采嚴峻,才華卓越,同僚無不敬服,兩袖清風,唯積書千卷,年六十九逝世於兵備道任上。

參考資料

  • 編纂委員會. 《上海旧政权建置志》. 上海: 上海社會科學院出版社. 2001年. ISBN 7-80618-881-9. 
  • 江西省吉水縣地方志編纂委員會 編者 肖源隆. 《吉水县志》. 新華出版社. 1989年. 
前任:
沈兆沄
松江府知府
1833年-1834年
繼任:
李昭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