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方膺
李方膺(1695年—1755年),字虯仲,號晴江,別號秋池、白衣山人,江蘇南通人,「揚州八怪」之一,善畫梅、蘭、竹、菊,尤以畫梅著稱。
生平
李方膺生於南通州一個書香世家,其六世祖曾任明戶部郎中[1],父親李玉鋐兩度做過京官,後任福建按察使。綿延七代的詩書家風,使李方膺得以接受完整的文人教育,詩文書畫皆能,博學多才。1728年雍正帝為更新吏治,實行全國薦才,李方膺以「賢良方正」受到舉薦。1729年隨父進京,受到雍正召見,特旨交主管河南、山東的河東總督田文鏡委派為沿海知縣。1730年李方膺任山東樂安知縣。當年夏秋之際,樂安大水成災,萬家漂櫓,情勢緊迫。李方膺未得上司批准,開倉賑濟,下令動用庫存皇糧一千二百石,以工代賑,募民築堤,緩解了災情。但隨即因私開官倉被青州府彈劾。總督田文鏡未予置理,反而稱讚李方膺膽識過人,有功於民,1732年又將其提任莒州知州。1734年他奉調返任樂安知縣,同年冬改任蘭山知縣。1735年他因反對新任總督王文俊的墾荒令,上書直陳弊端,觸怒上司,被罷官入獄。成為當時震驚朝野的「蘭山冤案」。次年五月李方膺奉詔出獄,入京覲見復職。1739年後,李方膺父母相繼去世,他離職在家服喪六年。
1751年冬,李方膺解任合肥知縣後,在南京寄居金陵(南京)項氏借園,自號借園主人,善畫梅、蘭、竹、菊,尤以畫梅著稱,作品縱橫豪放、墨氣淋漓,粗頭亂服 ,不拘繩墨,畫梅以瘦硬見稱,老乾新枝 ,欹側蟠曲。常往來揚州賣畫以資衣食,和金農、鄭燮交誼甚篤,為「揚州八怪」之一。
參考資料
- ^ 《李玉鋐行狀》:太高祖華廩貢生,累官戶部郎中;高祖貢拔貢生,累官江西建昌府知府;曾祖敕、祖延祥、父達生皆名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