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廣元
李廣元(1975年10月—),安徽無為人。漢族。加入中國共產黨。西南科技大學工商管理專業畢業。
曾任四川明星電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2013年,當選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四川地區代表[1]。同年因涉及劉漢案被中紀委調查[2]。因涉嫌行賄犯罪,2015年7月22日,四川省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決定接受其辭去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3]。
2016年6月30日,四川明星電纜股份有限公司涉嫌單位行賄罪及公司實際控制人李廣元先生涉嫌單位行賄罪、行賄罪和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一案開庭審理。湖北省宜昌市點軍區人民法院判決四川明星電纜股份有限公司犯單位行賄罪,判處罰金人民幣五百萬元,於本判決生效後十日內繳納;李廣元犯單位行賄罪、行賄罪和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一年[4]。
參見
參考文獻
- ^ 全国人大代表信息-李广元. 全國人大網. [2013-04-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3-19).
- ^ “明星电缆”董事长李广元被查. 新京報網. [2014-03-1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3-19).
- ^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中國人大網. [2016-07-0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8-28).
- ^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判决结果的公告. 新浪. [2016-07-0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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