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國恒
曾國恒 MBG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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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資料 | |
出生 | 1972年9月22日 英屬香港 |
逝世 | 2006年3月17日 香港油尖旺區伊利沙伯醫院 | (33歲)
國籍 |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 |
職業 | 警察 |
曾國恆(英語:TSANG Kwok Hang),MBG(1972年9月22日—2006年3月17日),別號「恒仔」,香港警務處軍裝巡邏小隊殉職警員,編號51676,於1991年11月18日投考加入警務處,成為警員,生前駐守於九龍城警區,身故前一週前調任尖沙咀分區軍裝巡邏小隊。於2006年3月17日凌晨,他與同袍冼家強在尖沙咀與休班警員徐步高槍戰,曾國恆被子彈擊中喉嚨,於是連開5槍還擊,全部命中徐步高,兩人及後均證實不治。事件引起香港社會關注,徐步高後來於2007年4月25日的3宗案件死因研訊中[1],被陪審團一致裁定非法殺死3人包括梁成恩、巴籍護衛及曾國恆,以及令冼家強受傷。
事件發生經過
2006年3月17日,大約凌晨1時16分,曾國恆與同袍冼家強巡邏經過九龍尖沙咀柯士甸道與廣東道交界、港景峰對開行人隧道時,兩人行至隧道麗澤中學出口,往柯士甸道方向,見到一名神情非常可疑及古怪的男子站高一級樓梯,該名男子戴著款式古舊的啡色膠框眼鏡,黑色假髮[2],雙手放在腰間,當冼家強意圖截停其盤問之際,該男子突然從腰間拔槍射擊兩人,兩人面部各中一槍。中槍的冼家強欲拔槍還擊,惟遭到徐步高以雙手緊捉,混亂中冼家強腳部再中一槍。冼和徐正在生死角力之際,負傷的曾國恆連開5槍,最後將徐步高擊斃。
槍戰中徐步高發射3槍,曾國恆臉部中一彈,冼家強臉部及腿部中彈;同時徐步高被曾國恆發射5槍擊斃,3人共開10槍。
徐步高倒地後,奄奄一息的曾國恆本能地將槍枝放回槍袋內。冼家強其後按動通訊器的緊急掣,向指揮及控制中心報告,大批警務人員及救護人員趕到罪案現場,將三人送往伊利沙伯醫院,惟曾國恆和徐步高於途中被證實不治。
警務處其後證實,案中的可疑人士為休班警員徐步高,所持手槍為梁成恩被搶去的警槍。徐以該槍於2001年12月槍殺荃灣麗城花園恒生銀行巴基斯坦籍護衛員Zafar Iqbal KHAN。
事件震驚香港社會,同日凌晨3時許,警務處處長李明逵夤夜趕至罪案現場了解情況。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追查徐步高遝殺警員奪槍的動機。警務處其後召開記者會表示,疑人徐步高策劃事件,目的可能是搶奪兩人之佩槍,又指明罪案現場並無「第四者」存在。
死因
法醫進一步解釋,曾國恆雖然被徐步高近距離射中面部,造成大量內出血,但是仍然具有活動能力以連開5槍及呼救,直至知覺漸失,血液阻塞氣道,尤如遇溺般嗆血身亡。
警隊最高榮譽喪禮
警隊於2006年4月4日在紅磡世界殯儀館為曾國恆舉行警隊最高榮譽喪禮,遺體隨即安葬和合石浩園。
喪禮出席者包括時任香港行政長官曾蔭權、時任警務處處長李明逵、時任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時任財政司司長唐英年、時任律政司司長黃仁龍、時任保安局局長李少光、時任公務員事務局局長俞宗怡、時任教育統籌局局長李國章及在槍擊事件中生還的同袍冼家強。曾蔭權及許仕仁致送的花圈,分別放於靈堂兩側的顯著位置。多個紀律部隊和協會亦分別致送花圈,包括香港消防處、香港海關及香港警察隊員佐級協會等等,國家公安部粵港澳台事務辦公室亦送上一個花牌致哀。
曾國恆靈柩蓋上香港區旗,由十名同僚扶靈,當由警察車輛改裝而成的靈車盛載曾國恒遺體到浩園安葬途中,不少市民沿途拍手以示致敬,更有市民激動流淚,同時並有香港警察樂隊奏響哀樂。2006年7月1日,曾國恆獲追授金英勇勳章。
附記
曾國恒生前是美式足球隊紐約巨人的球迷(照片上T恤亦印有該隊的標誌)。曾的友人在喪禮上為他送上巨人四分衛伊萊·曼寧的球衣作最後的送別。
曾國恒生前的女朋友黃燕瑩為於2008年出版的《生死兩相安》一書撰文,分享自己失去男朋友後如何走出陰霾[3]。
獲頒獎章
- 金英勇勳章(2006年追授)
參看
參考文獻
注意:以下引用的報章標題,可能包含不中立的描述。但根據可供查證原則,仍詳列如下:
- ^ 「殺警案死因聆訊審結世紀死因研訊結果: 徐步高殺三人」 網際網路檔案館的存檔,存檔日期2007-05-11.《蘋果日報》,2007年4月26日
- ^ 「冼家強:沒第四者屬估計 徐家律師追問 承認集中注意疑犯」《明報》,2007年3月20日
- ^ 善寧會、葉青霖 (2008)《生死兩相安》頁20至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