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衡律師事務所
普衡律師事務所 Paul Hastings LLP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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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部 | 洛杉磯 |
分所數目 | 18 |
主要執業領域 | General practice |
重要人物 | Seth M. Zachary(主席);Greg Nitzkowski(執行合夥人) |
創建時間 | 1951 |
創始人 | 李·保羅(Lee Paul)、羅伯特·赫斯廷斯(Robert Hastings)、倫納德·贊羅夫斯基(Leonard Janofsky) |
組織形式 | 有限責任合夥 |
網站 | |
www.paulhastings.com |
普衡律師事務所(英語:Paul Hastings,前稱Paul, Hastings, Janofsky & Walker LLP)是一家國際性律師事務所,在全球設有18個辦事處[1],總部位於美國洛杉磯。普衡的客戶涵蓋多個範疇,當中不乏知名的金融機構和《財富》雜誌世界500強企業[2]。
歷史
普衡律師事務所由三位戰後出身的律師:李·保羅(Lee Paul)、羅伯特·黑斯廷斯(Robert Hastings)及倫納德·贊羅夫斯基(Leonard Janofsky)於1951年創辦,首家辦事處位於美國洛杉磯。1974年,普衡在洛杉磯附近的加州橙縣開設辦事處。從此,普衡便不斷拓展規模及地理覆蓋。1970年代,普衡開始打進亞太區市場,協助日本客戶在美國建立業務、分銷及聯營事業,並在區內打下基礎。接下來的十多年,普衡在日本東京設立辦事處,向區內客戶提供有關併購和金融有關的法律服務,並積極尋求日本、南韓及台灣市場的新客戶。現時除東京之外,普衡在香港、北京及上海均設有辦事處,在亞洲市場的規模為所有美國律師事務所之冠[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