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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晉商又稱晉幫,指的是「山西商人」或「山右商人」,「晉」是山西的簡稱。
歷史
明朝
明朝時,晉商通過經營邊防軍需物資起家,通過運輸軍糧獲得鹽引和銀兩。[1]山西商人以華北為地盤,進出於江南,與徽商相競爭,明清之際,勢力又伸張到四川。晉商的興起,與明朝的北方邊防有關。明朝為防蒙古入侵,在長城一線屯駐大軍,基本上依靠屯田自給自足。但當地土地貧瘠,收穫不多,士兵又不能集中力量耕作,因而糧食不足,而募兵逐漸增多,交通不便,軍餉成為重大問題。明朝於是依賴華北各省的民運、或漕運,或採取納米贖罪等方法。其中開中法作用重大,召請商人把軍糧(米、麥、豆草等)運到邊境,給予鹽,並在一定範圍內販賣。宋代已有折中法,但規模不大,開中法卻把全國大部份產鹽區的鹽額都納入其中。開中商人兼營五穀和販鹽,獨佔鹽的販賣,獲取巨利。永樂以後,商人在北邊自營屯田,或低價向農民購入穀物囤積。開中法主要實行於山西和陝西,許多商人在此聚集進行商屯。當地商人佔有地利,逐漸抬頭。他們在黃土絕壁間,開鑿土窰,儲藏穀物,土窰乾燥,可保存穀物數十年,而可以避過盜匪的刦掠。山陝商人最善於利用這種地理條件來保貯糧食,借開中法積累資本,再經營金融業,擴展到江南一帶,經營絲綢與棉布買賣,販運到各地[2]。
平陽、澤州、潞安府是山西商人的老家,當地富商往往有數十萬兩資產。他們往往一人出資,與同族同鄉合夥,稱為夥計。夥計各自負責分擔各種營業,誓無私藏。山西商人常與陝西商人合作,對抗其他商人。明代中葉,北邊逐漸開拓,軍餉徵集較易,而且銀亦開始流通,除了開中納糧外,官員開始用銀買糧,開中法開始斷絕了與北方直接的經濟關係,改為在鹽產地納銀開中,朝廷把銀兩分給邊區。於是徽商興起,與山西商人對峙[3]。
由於山西南部有鹽池,賣鹽、取鹽都非常方便,因此累積大量資本,形成了晉商,故有「平陽、澤、潞富豪甲天下,非數十萬不稱富」。明代中期,鹽業制度由「開中制」改為「折色制」。「折色制」是指將鹽業經營權給了另一批商人,商人在內地就可以拿錢買鹽,然後運到各地去賣。徽商就是這個時期興起,漸漸超越了晉商,晉商的鹽業經營遇到了困難。由於王崇古和張四維的努力,允許明朝百姓和蒙古、女真等其他部落、國家與地區做貿易。晉商的事業轉向對外貿易。學者余英時在《中國近世宗教倫理與商人精神》一文中指出:「明代揚州商籍有山西而無安徽,這便是政府優待山西商人而歧視徽商的明證。甚至在清代早期,山西商人在政治方面所取得的優勢也依然沒有動搖」。但是余英時顯然忘記了明代的揚州與安徽其實屬於同一個省級單位——南直隸轄下,揚州對明代徽州商人而言屬於本地,其到揚州經商並不需要如山西商人那樣臨時寄附商籍。
明末清初
滿洲人利用最接近北京的山西商人擔當財政任務,在努爾哈赤時,已跟山西商人在撫順貿易,買賣人蔘、貂皮、珍珠等。清兵入關後,任命晉商為內務府商人。[4]
清朝
清代山西商人對清朝財政有巨大貢獻,成為「御用商人」。清初鹽稅佔稅入的一半,到清朝末年即使有關稅等其他新稅源,仍佔1/3。重要鹽場的食鹽販賣,都由山西商人承攬。其中淮南鹽場最重要,佔全國總產量40%,由晉商及徽商瓜分,徽商奢侈而晉商節儉,故晉商財力較雄厚。在兩浙、雲南、長蘆、河東、四川、福建等其他鹽場,晉商亦有販運,執全國大半鹽場之牛耳。為了軍需、賑濟、河工等,晉商也向政府大量捐輸。內務府又向晉商貸出資金數百萬兩,每年收息十數萬至百多萬兩。山西出身的揚州總商王履泰、范清洪,即曾分別承兌了30萬及13萬兩的貸款。地方衙門也向晉商貸出公款收息,補助經費。[5]
晉商獲得各種特權,主要是取得鹽引。清代前期,銅錢價格經常上漲,鹽商賣鹽以銅錢交易,鹽稅卻以白銀繳交,鹽商盡可能持有銅錢,便能得到更多利潤。揚州鹽商資產可多達七、八千萬兩,晉商許多亦有百數十萬兩。此外,晉商也從事茶葉、米穀、人蔘、玉石、毛皮、銅、棉布等買賣,並經營當鋪,投資於製陶業,活動範圍遍及全國,各地主要城市都有山西會館。晉商甚至活動於東北、外蒙古、新疆等地,從事恰克圖中俄貿易,廣東的中英茶葉貿易,長崎的銅買賣。山西地狹人多,有鹽、鐵、煤、礬、綢等物產,商品很多,養成商人的習性,重視商人,富商與親王貝勒等高官聯盟,與總督巡撫結交。晉商多先外出他鄉,流寓十多年,跟隨他人學習經商秘訣,有積蓄後娶妻,開始獨立經營,以「信實」二字為金科玉律,維繫官紳及民眾的信用,甚至自幼學習蒙古語,以求向蒙古、東北發展。亦有學習針灸和經書。晉商往往借出高利貸而獲利,由於在各地活動,為了匯款,開始發展票號,不單從事其行號本身的匯兌,同時處理政府及民間的匯款,手續費相當龐大。[6]
康熙帝南巡時曾經談到:「夙聞東南鉅賈大賈,號稱輻輳,今朕行歷吳越州郡,察其市肆貿遷,多系晉省之人,而土著者蓋寡,良由晉風多儉,積累易饒,南人習俗奢靡,家無儲蓄。」劉大鵬記錄了太谷當地的富庶繁華:「太谷為晉川第一富區也,大商大賈多基本於此間。城鎮村莊,亦多富室,放風俗奢侈為諸邑最。」咸豐初年,管理戶部事務祁雋藻奏稱:「自咸豐二年二月起,截止三年正月止,紳商士民捐輸銀數,則山西、陝西、四川三省最多。山西共計捐銀一百五十九萬九千三百餘兩」[7]。咸豐六年(1856年),又捐輸白銀201萬兩。幾年下來,先後共捐輸白銀「數逾千萬」[8]。同治三年(1864年),朝廷用兵新疆,籌餉銀,山陝商人在新疆提供大量軍餉。徐繼畬說:「晉省前後捐輸五六次,數逾千萬。」[9]。光緒二十年(1894年),財政拮据,分別向京都、漢口、廣東的山西票號借銀124萬兩。八國聯軍後簽定的《辛丑條約》,清政府交付各國戰爭賠款四億五千萬兩,也主要由山西票號匯解,由票號把這筆錢匯到英國的滙豐銀行,再由滙豐銀行交給各國政府。
沒落
清朝末年,上海成為通往西方的門戶,加上白銀外流,銅錢價格暴跌,晉商喪失販鹽的利益,而且交通路線的重大變遷,晉商便開始衰落[10]。中國自古以農立國,歷代皆行抑商政策,商人社會地位低下,往往被人瞧不起,因此與官府關係越趨緊密。晉商雖然在中國近代金融界輝煌一時,但其興盛並非依靠自由經濟體系的競爭,而是依賴與朝廷的特殊關係。所謂「官商經濟」(或稱官商勾結的壟斷經營),晉商的後代往往走向科舉之路,最後在朝廷內閣任官,例如明朝萬曆時期的蒲州張四維家族。一榮俱榮,一損俱損,「一旦官僚消滅,票莊無所憑依,自然不能存在」[11]。入清後,晉商被緊緊地綁在清王朝的戰車上,成了清王朝利用的工具,只能與清王朝的命運休戚與共。大量捐納加速了清王朝的沒落,同時造成了晉商本身生存發展的危機。同治元年(1862年),俄人因《中俄陸路通商章程》而享有特權,可節省大筆費用,所以俄商販茶業務扶搖直上,使得晉商壟斷兩湖的茶葉販運事業久不復見。同治七年(1868年),恰克圖的晉幫商號由原來的一百二十家下降到四家[12]。光緒三十四年(1908年),山西蔚豐厚票號北京分莊經理李宏齡建議改組票號為銀行,卻遭到蔚泰厚總經理毛鴻翰的反對。
辛亥革命後,山西票號毫無準備,放出之款無法收回,日升昌票號在四川、陝西各省的損失,「總計損失白銀300萬兩以上」,天成亨票號被土匪搶劫現銀100多萬兩,蔚泰厚票號總經理毛鴻翰轉而支持票號改革,山西票號向奧商華利銀行借款 200萬磅,不久國務總理熊希齡倒台,貸款之事成為泡影。最後晉商迅速退出歷史舞臺[13]。
影響
晉商在明清時期達到鼎盛,富可敵國,曾經一度壟斷中國票號匯兌業,曾有「中國威尼斯商人」之稱。
晉商、粵商、徽商、浙商、蘇商一道,在歷史上被合稱為「五大商幫」;晉商、潮商與徽商是中國歷史「三大商幫」。
文化
晉商與武術
由於晉商經商在外,經常會遇到盜賊的襲擊,因此晉人歷來重視武術。故山西境內,鏢局林立,名師眾多。光緒三十年(1904年),李復禎為太谷縣王莊富商保鏢,從北京路經十八盤時,與黑老鴉交手,黑老鴉被擊退,身患重傷。清末仍有不少鏢局,如山西榆次人安晉元在張家口開辦三合鏢局,王福元在蒙古三岔河開辦興元鏢局。
重要人物
- 張四維
- 范世逵
- 常萬達
- 曹三喜
- 侯興域
- 喬致庸
- 渠源湞
- 渠本翹
- 渠晉山
- 閻錫山
- 孔祥熙
- 郭台銘,郭台強,郭守正家族
- 李彥宏(百度公司董事長兼CEO)
- 孫宏斌(融創中國控股公司董事長,地產大亨)
- 賈躍亭(樂視公司前董事長)
相關條目
注釋
- ^ 寺田隆信著,張正明等譯:《山西商人研究》(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1986),頁141-144。
- ^ 藤井宏著,傅衣凌等譯:〈新安商人的研究〉,載江淮論壇編輯部編:《徽商研究論文集》(合肥:安徽人民出版社,1985),頁167-168。
- ^ 藤井宏:〈新安商人的研究〉,頁169-170。
- ^ 佐伯富著,邱添生譯:〈清代的山西商人 網際網路檔案館的存檔,存檔日期2014-09-03.〉,《歷史學報》,5 (1977),頁281-282。
- ^ 佐伯富:〈清代的山西商人 網際網路檔案館的存檔,存檔日期2014-09-03.〉,頁281-284。
- ^ 佐伯富:〈清代的山西商人 網際網路檔案館的存檔,存檔日期2014-09-03.〉,頁285-288。
- ^ 《軍機處錄副》祁雋藻奏摺
- ^ 徐繼畬:《松龕先生全集》,卷下,《鹽芻議致雁汀中函》
- ^ 《松龕全集》文集卷三
- ^ 佐伯富:〈清代的山西商人 網際網路檔案館的存檔,存檔日期2014-09-03.〉,頁289。
- ^ 陳其田:《山西票莊考略》,商務印書館,1937年,第41~42頁。
- ^ 渠紹淼、龐義才:《山西外貿志》
- ^ 唐納德·G季林在《山西軍閥閻錫山》一書中描述:「人們經常描述山西人有做買賣的本領,但山西部分商人的那種愚昧無知、效率低微、保守懶散及眼光短淺的毛病,使山西也吃了不少苦頭。1930年世界經濟危機的衝擊,使得大量洋貨源源不斷流入市場,極大地壓抑和減少了山西自己製造的商品在市場上的銷售。這一打擊使得許多私營企業包括省里最大的麵粉廠及一個主要的棉織廠破產關門。地方商人毫不顧及人們的需求,為了賺錢,熱衷於不擇手段地胡作非為,不顧失去人們對他們產品的信賴,還利用國際市場的價格、外幣比值的跌落等行情,在市場上隨意拋售他們的商品。他們常常受到非常了解經濟形勢的那些投機商的欺騙而照常大量生產社會不需要的商品。」
參考書目
- 寺田隆信著,張正明等譯:《山西商人研究》(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1986)。
- 佐伯富著,邱添生譯:〈清代的山西商人〉,《歷史學報》,5 (1977),頁281-292。
- 馬雅貞:〈晉商在揚州:從袁耀的幾件作品談起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 李今芸:〈恰克圖茶葉貿易與晉商(1862-1917)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漢學研究》,28:3 (2010),頁167-196。
- 黃鑒暉:《山西票號史料》,太原:山西經濟出版社,2002年
- 張正明:《晉商興衰史》,太原:山西古籍出版社,2001年。
- 陳其田:《山西票莊考略》,商務印書館,1937年。
- 李金龍、劉映海:《清代鏢局與山西武術》,北京體育大學出版社,2007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