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特別市
新京特別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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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洲國的特別市 | |||||||||
1932年—1945年 | |||||||||
新京特別市在滿洲國吉林省的位置 | |||||||||
坐標:43°49′54″N 125°17′11″E / 43.831597°N 125.286387°E | |||||||||
面積 | |||||||||
• 1944年[1] | 938.29平方公里(362.28平方英里) | ||||||||
人口 | |||||||||
• 1944年[1] | 863,607 | ||||||||
歷史 | |||||||||
歷史 | |||||||||
• 成立 | 1932年 | ||||||||
• 廢除 | 1945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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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屬於 | 長春市 |
新京特別市,通稱新京(郵政式拼音:Hsinking),是滿洲國的首都,轄區相當於今中華人民共和國吉林省省會長春市。新京坐落在滿洲國中部,城市中心坐標為北緯43°55′,東經125°18′,市內主要河流為松花江支流伊通河,隨着行政區域的擴大,新京市域面積在1942年達到444.19km²。
新京的市區發端於滿鐵長春附屬地。1931年9月18日,大日本帝國發動九一八事變,翌日控制長春縣。1932年1月1日,長春縣改為長春市。1932年3月9日,滿洲國正式成立。召開的滿洲國執政典禮,大清末代皇帝溥儀在長春就職任滿洲國執政,年號大同。翌日3月10日,滿洲國國務院宣布定都長春,設立長春特別市,3月14日改名為新京,成立新京特別市,隸屬滿洲國國務院,是滿洲國當時唯一的特別市,與省同級。在太平洋戰爭結束前,日本投資開展對新京的大規模的建設,完成兩次國都建設計劃。在1931年12月末統計時人口合計13萬多人,在滿洲國覆滅前的1944年人口達到86萬多人。1945年4月5日蘇聯單方面宣布不再延長中立條約並秘密備戰,兩國之間的戰爭在同年的8月8日爆發,8月17日,日本關東軍投降、滿洲國瓦解。8月20日蘇軍占領新京,並實行軍事管制;12月20日,新京復名長春。
新京名稱由來
新京名稱之由來,有「新京都」、「新京城」、「復京」、「盛京」、「興京」之說。根據當時滿洲國國務院的布告,長春這座將成為一個新國家首都的城市要有一個與之相對應的名稱,即「新京」。[來源請求]
日本在長春的早期經略
日俄戰爭以日本的勝利而告終,1905年日本與帝俄締結《朴次茅斯和約》。日本攫得東清鐵路(中東鐵路)旅順至寬城子(長春的舊稱)段之路權,改名為南滿鐵路。日本要求中國政府相應承認,南滿鐵路沿線原俄方根據《中俄合辦東省鐵路公司合同》獲取「保護鐵路必須之地」的權利,由俄國轉移至日本,並將其改名為「滿鐵附屬地」。日本根據這一條款,以每坪(3.3平方米)10錢(0.1日元)的價格,在長春縣的頭道溝地區購買了1,528,085坪土地,命名為「滿鐵長春附屬地」,並展開市政建設。
滿鐵長春附屬地以長春站前廣場為中心,建設放射性道路網絡,配之以大型公共建築,並修建電力、照明、給排水、電話、煤氣、醫院、學校、公園等城市設施,修建了大和旅館、滿鐵事務所、憲兵隊、警務署、郵便局等建築。1916年,日本還從俄國手中買下了二道溝地區552公頃的俄國鐵路附屬地,將其與滿鐵附屬地合併。至1920年代末,附屬地人口已達26,000人。
相應地,自1907至1931年,共計700萬日元被平均分配到每年長春城市規劃和建設[2]。
滿洲國時期的國都建設
選址
當時長春市人口13萬,在滿洲地區城市中屬於中等,選定滿洲國國都時之所以選擇長春而非人口已超50萬的奉天(今瀋陽市)、哈爾濱、以及歷史更悠久的吉林,主要原因,奉天市和哈爾濱市長期以來既是東北的政府所在地,也是俄國的勢力範圍,另外地理上奉天和哈爾濱一個偏北,一個偏南,吉林則遠離滿鐵和中東鐵路,交通不便;另外長春的地價相對便宜,利於實施城市規劃,在長春進行新國都建設,向國內外宣傳『滿洲國』新國家也會收到更好效果[3]。
1932年2月,在長春作為首都正式對外公布前,時任關東軍參謀的板垣征四郎,秘密派遣關東軍特務部赤瀨川安彥和是安正利到長春調查原有街區主要建築設施,為新政府設置臨時辦公場所做準備。二人考察完畢後,轉赴吉林市,與吉林省政府交涉,吉林省政府發布行政令,以長春為中心,長寬均40華里的區域內禁止土地買賣,杜絕了土地投機活動的發生[4]。
規劃
1932年3月,滿鐵經濟調查會開始編制新京城市規劃。隨後成立滿洲國國務院直屬的國都建設局,承擔新京「制訂到實施規劃的全部任務」。4月,成立國務院直屬單位國都建設局,開始進行調查研究工作。
1932年8月,關東軍、奉天特務機關、滿洲國國務院三方舉行聯席會議,對滿鐵調查會和國都建設局的兩個方案進行比較。
11月,國都建設局再次制訂城市建設規劃範圍,確定新京的建設規劃區為200平方公里,除近郊農村的100平方公里以外,以100平方公里為建設區域,其中原有建成區域為21平方公里,第一期5年建設區域為20平方公里,規劃人口為50萬。該規劃報請關東軍司令部,由關東軍參謀長小磯國昭和副參謀長岡村寧次最後定案,成為《大新京都市計劃》。
《大新京都市計劃》由日本城市規劃專家設計,參考19世紀巴黎改造規劃、霍華德的「田園城市」理論,以及20世紀20年代美國的城市規劃設計理論。在規劃中,道路系統採用直角交叉與方格狀結合,設置環島廣場,加寬道路設計,綠化帶結合公園形成綠化系統。由於大力實施綠化,到1934年整個城區幾乎全部掩映在綠海之中,因而獲得「城市山林」和「森林之都」的美稱。1942年時,新京人均占有綠地2,272平方米,超過華盛頓1倍,是日本大城市人均綠地面積的5倍,為世界大城市之冠。
根據《大新京都市計劃》,行政中心安排在順天大街(今新民大街)一帶。在此建設滿洲國新帝宮、國務院及政府各部。城市中心位於大同廣場(今人民廣場),周圍建有滿洲中央銀行、滿洲電信電話株式會社、國都建設局、首都警察廳。文教區設於南嶺及協和廣場,建設亞洲最大的動植物園和綜合體育中心。社交中心規劃在盛京大路與和平大路(今南湖廣場一帶)。日本人娛樂區設於開運街,建有高級飯店、酒吧、賭場、高級妓院、高爾夫球場、賽馬場等。中國人娛樂區在「新天地」(今桃源路)。鐵路在市區內採用地下通行,交通中心為新京驛(今長春站)和南新京驛(原址現為西解放立交橋),南新京驛規劃為大型的國際中心車站。
新京的幹道網採用放射狀、環狀與方格狀結合的多心形式,重要路口都設置廣場,如直徑300米的大同廣場、直徑244米的安民廣場(今新民廣場)。道路按不同功能分為主幹道(寬26-60米)、次幹道(寬10-18米)和輔道(寬4-5米)。幹道由綠化帶分割為汽車道、公共汽車道、馬車及自行車道,兩旁為人行道。路旁建築不得超過23米,辦公樓和大型商業建築要從道路界限後退10至15米。規劃建設120公里的環城地鐵和有軌電車道路,以及環城高速公路。主要街道的照明和電訊線路採用地下管線。
新京的給排水規劃採用分流系統,國都建設局對城區水源進行調查後設計攔截台河為城區供水的方案,日供水能力為4萬立方米。排水系統方面,強制推行廁所水洗化,因而使新京成為亞洲第一個全面普及抽水馬桶的城市。此外利用伊通河的若干支流改造為人工湖,實行雨污分流制排水。同時利用人工湖修建臨水公園帶。
新帝宮建設用地位於緊鄰建成區的杏花村,新宮廷規劃面積為51.2公頃,包括大廣場、正門、本殿、正殿、宮內府、尚書府及花園。城郊鐵路西側大房身地區另有200公頃的「帝宮保留地」。
按照《大新京都市計劃》,新京的公共建築用地(包括帝宮、機關、道路、公園、運動場)為47平方公里,居住、商業、工業用地為53平方公里。1940年時,新京人口已經突破預定的50萬,國都建設局在1941年對原規劃進行修改,將市區面積擴大到160平方公里,取消帝宮保留地,在環城綠化帶以外建設衛星城,規劃人均用地200平方米。
由於戰爭的影響,《大新京都市計劃》並未完全實現,至1944年時,已建成的市區面積為80平方公里,綠化面積為70.7平方公里,道路370公里,公交線路26條,人口121.7萬。如果加上駐新京的幾十萬軍隊和數十萬流動人口,新京市內總人口已逾300萬,超過東京市(市區人口),加上不若日本本土被美軍轟炸,號稱亞洲第一大都市。[來源請求]由於新京的城市功能定位是行政中心及軍事指揮中心,因此工業只有食品加工、印刷、捲菸、造紙、膠合板等服務性企業。而軍事用地超過原定的9%的比例,在市區周圍修建大量關東軍營壘、機場、靶場和細菌部隊。
行政區劃
- 1936年:設吉野、興安、敷島、寬城、大經、長春、和順、順天、東光、東站、承德、惠仁12個市街區;合隆、大屯、南河東、北河東、雙德、淨月6個農村區。
- 1940年:設敷島、寬城、長春、和順、順天、東光、承德、惠仁8個市街區;合隆、大屯、南河東、北河東、雙德、淨月6個農村區。
- 1942年:設敷島、寬城、長春、和順、順天、東光、西陽、安民、大同、東榮10個市街區;合隆、大屯、南河東、北河東、雙德、淨月6個農村區。
- 1943年:設敷島、寬城、長春、和順、順天、東光、西陽、安民、大同、東榮10個市街區;合隆、大屯、南河東、北河東、雙德、淨月、勸農、青陽8個農村區。
區名 | 面積(km²) | 人口(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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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區 | 3.570 | 107,128 |
長春區 | 3.960 | 139,726 |
敷島區 | 4.960 | 67,603 |
寬城區 | 11.900 | 25,221 |
東光區 | 15.920 | 27,720 |
順天區 | 8.640 | 59,962 |
安民區 | 21.700 | 8,079 |
西陽區 | 18.260 | 4,715 |
和順區 | 10.320 | 83,757 |
東榮區 | 8.520 | 41,805 |
浄月區 | 124.010 | 15,938 |
雙徳區 | 50.120 | 12,785 |
大屯區 | 34.230 | 16,251 |
合隆區 | 39.310 | 36,990 |
南河東區 | 50.760 | 9,381 |
北河東區 | 38.310 | 8,803 |
合計 | 444.190 | 655,324 |
高等教育
建國大學
- 1937年8月:新京設立,為滿洲國的最高學府,修業年限前期、後期各3年。
- 1938年5月:開學。
- 1943年6月:第1期生畢業。
- 1944年12月:第2期生畢業。
- 1945年8月:停辦。
- 1946年10月:中華民國接收,與其他高校合併為國立長春大學。
大同學院
- 1931年11月:自治指導部於奉天市設立,並設立自治訓練所。
- 1932年3月:改稱滿洲國資政局訓練所。
- 1932年7月:改設大同學院。
- 1932年10月:第1期生畢業。
- 1945年8月:解散。第19期生畢業。
- 1946年10月:中華民國接收,與其他高校合併為國立長春大學。
新京法政大學
- 1934年1月:滿洲國司法部附設的法學校於新京市設立。
- 1939年1月:升格為新京法政大學。
- 1945年8月:閉學。
- 1946年10月:中華民國接收,與其他高校合併為國立長春大學。
新京醫科大學
- 1928年:設立吉林省立醫學校
- 1937年3月:改由滿洲國文教部管理,並改名為國立新京醫學校。
- 1938年:升格為新京醫科大學
- 1942年:接收奉天藥劑師養成所
- 1945年:奉天藥劑師養成所升格為新京醫科大學藥學部
- 1946年10月:中華民國接收,與其他高校合併為國立長春大學。
其他院校
新京工業大學、新京畜產獸醫大學、師道大學、女子師道大學、王道書院、陸軍軍官學校、中央警察學校
部分院校的結局
1945年8月,蘇聯宣布對日作戰後,新京的各大專即自行解散。1946年10月中華民國國民政府接收了在長春的「滿洲建國大學」、「新京大同學院」、「新京醫科大學」、「新京工業大學」、「新京法政大學」、「新京畜產獸醫大學」等原滿洲國高等學校,合併組建國立長春大學,歸教育部管轄。由於東北戰局的惡化,國立長春大學於1948年策劃遷校北平而未果,學校最終解體,其各學院被其它院校瓜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