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行銷
數位行銷(英語:digital marketing)為利用電腦科技和網路進行推銷的手法,於21世紀初期開始發展。數位行銷主要有「拉」與「推」兩種形式,各有其優缺點。
數位行銷是指針對電子裝置相關的使用者與受惠者來操作的行銷,諸如:個人電腦、智慧型手機、一般手機、平板電腦與遊戲機等。數位行銷的應用科技或平台,像是:網站、電子信箱、app應用程式(桌上型與行動板)與社群網站。數位行銷可以透過非網路管道諸如:電視、廣播、簡訊等,或透過網路管道諸如:社群媒體、電子廣告、橫幅廣告(Banner Ads)等進行。
社群媒體行銷是數位行銷的一環。隨著數位轉型的興起,許多機構會開始融合傳統與數位行銷管道雙管齊下; 然而,數位行銷漸受行銷人員的青睞來自於數位行銷可以讓行銷人員相較於傳統行銷管道更精確的掌握投資回報率(ROI)。
Digital Marketing Institute (DMI)指出,數位行銷是使用數位管道對消費者與企業來推廣或行銷產品與服務的方式。
2015年的數位行銷更趨向於內容行銷,並依照不同的消費者使用方式與形態,整合於社群媒體,行動裝置等多頻多螢的互動[1],而隨著近年社群網路興起,發展出社群行銷與社群聆聽概念。
歷史來源
數位行銷這名詞最早始於西元1990年代[2]。從西元2000年到西元2010年,數位行銷演進的更加複雜,並且被視為創造更深層並且具有互動關聯性的顧客關係的有效方式[3]。
在2012跟2013年的數據資料顯示數位行銷的發展維持一個向上成長的趨勢[4][5]。
數位行銷同時也代表線上行銷或網路行銷. 數位行銷這個名詞隨著時間漸受歡迎並廣為接受, 尤其在部份國家. 在美國, 「線上行銷」這個名詞仍舊廣為流行, 但在英國, 數位行銷變成更為普遍的名詞.[6]
拉式行銷
拉式行銷是使用者必須主動搜尋、尋求、抓取(也就是"拉")內容,常用的工具有網站、部落格與流媒體。
- 優點:
- 由使用者決定要找什麼內容,因此沒有類型或多寡的限制。
- 不需要傳送內容的技術,僅需儲存/展現內容。
- 不受管制,也不需要註冊流程(opt-in)。
- 缺點:
- 需要不少行銷努力,才能讓使用者主動找到尋找訊息/內容。
- 有限的追蹤能力,只有下載數、瀏覽頁數等等。
- 無法個人化 - 所有讀者所接收到/看到的是一樣的。
推式行銷
推式行銷是由行銷人員把訊息主動傳送(推)給使用者(訂閱者),讓訊息得以被接收,常用的工具包括電子郵件、簡訊與RSS。
- 優點:
- 可以個人化 - 使用者所接收的訊息可根據特定標準進行設計,例如女性、20歲以上、居住在臺北。
- 詳細的追蹤與報表 - 行銷人員不只可以知道有多少人看過這些訊息,還可以知道他們的姓名、個人資訊及推送資訊時所設計的相對應的標籤。
- 投資回報高 - 如果執行正確,不僅可以帶來營收、還可強化品牌。
- 缺點:
- 要守規定 - 每一項推播技術都有其管制辦法,例如從寬鬆的(RSS)到嚴謹的(電子郵件和簡訊),比如頻繁程度、密集度。
- 需要傳送內容的機制 - 行銷人員必須採用某種系統來傳送訊息,例如電子郵件行銷工具或 RSS 產生器。
- 傳送通路可能會被阻擋 - 如果行銷人員不遵守管制,訊息可能會在被送到接收者之前,就被拒絕或退回。
職業
- Content Writing :負責編輯文字內容。
- Graphic / Motion Design :負責插畫、相片、圖片、短影片製作。
- UI(User Interface)/UX Team(User Experience) :負責編寫程式、與設計團隊設計使用者介面及優化用戶體驗。
- Data Analysis :負責數據分析,以了解客戶行為、SEO成效等。
- Search Engine Marketing(SEM)和Social Media Optimisation (SMO) :A/B test、設計Facebook Ad、了解Paid advertising的運作、測試結果、Google Analytics等得知某個項目成效,並立即作相應修正。[7]
- Influencer Management :負責按照不同項目需要,挑選合適的influencers、他們需要和influencers接洽,管理influencers的工作[8]。
策略
- 共創:在企業中,共同創造是指一種產品或服務設計過程,其中,消費者的投入從始至終起着核心作用。該術語還用於企業允許消費者提交想法,設計或內容的任何方式。這樣,公司將不會耗盡關於要創建的設計的想法,同時,它將進一步加強公司與其客戶之間的業務關係。
- 共享經濟:在資本主義中,共享經濟是圍繞資源共享而建立的社會經濟體系。它通常涉及一種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方式,該方式不同於公司雇用員工生產產品以銷售給消費者的公司的傳統商業模式。它包括由不同人員和組織共享的商品和服務的創建,生產,分配,貿易和消費。這些系統採用多種形式,通常利用信息技術來賦予個人,公司,非營利組織和政府以信息的能力,這些信息可以分配,共享和再利用商品和服務中的過剩容量。
- 用戶生成內容(UGC):也稱為用戶創建的內容(UCC),是用戶在社交媒體和社交網絡等在線平台上發布的任何形式的內容,例如圖像,視頻,文本和音頻。這是消費者創建的產品,用於傳播有關產品或營銷它們的公司的信息。
- 分身品牌形象:是與貶低品牌的圖像和故事有關的集合。通常情況下,反品牌活動家,博客或意見領袖組織會對貶低品牌的圖像或故事進行大肆傳播。此類圖片最有可能通過社交媒體,博客和反品牌激進主義者(例如Adbusters)的網站傳播。它們通常旨在強調有關廣告產品的道德問題,並且通常與品牌缺乏真實性有關。創造分身品牌形象的目的是為了揭示公司所面臨的真實性質/影響,因為據信該公司會宣傳對其產品的不實聲明。
參考來源
- ^ Lee Odden. 21 digital marketing trends & predictions for 2015. [2015-02-1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3-05) (英語).
- ^ Clark, Dorie, The End of the Expert: Why No One in Marketing Knows What They're Doing, Forbes, 11 November 201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年11月4日)
- ^ Kates, Matthew, Making digital and traditional marketing work together, Econsultancy, 17 April 201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年11月25日)
- ^ Brinkley, Claire, Digital marketing is growing in Australia, but so is the skills gap, Econsultancy, 18 October 201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2年10月21日)
- ^ eMarketer, Worldwide Ad Growth Buoyed by Digital, Mobile Adoption, eMarketer, 25 September 201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年11月12日)
- ^ Google, Trends. Google Trends. Google Inc. [9 February 201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9-02-25).
- ^ Vanna. Digital Marketing入行:SEM Specialist做什麼?. [201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2-04) (英語).
- ^ Vanna. Digital Marketing種類五花八門,諗清楚做邊樣. [201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0-22) (英語).
延伸閱讀
- Ryan, Damian; Jones, Calvin, Understanding digital marketing: marketing strategies for engaging the digital generation, Kogan Page, 2009, ISBN 0749453893
- Carter, Ben; Brooks, Gregory; Catalano, Frank; Smith, Bud, Digital Marketing for Dummies, John Wiley & Sons, 2007, ISBN 9780470057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