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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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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紞(?—1402年),字昭季陝西行省奉平路富平縣(今陝西省富平縣)人,明朝政治人物,明朝吏部尚書

洪武年間,其舉明經,任東宮侍書,累遷試左通政。洪武十五年,平定雲南後,出任左參政、歷任左布政使。洪武二十年入覲,因治行列天下第一,明太祖朱元璋特命吏部免試,並賜璽書,命其在雲南鎮守[1]明惠帝即位後,召為吏部尚書,詔征名士選才,包括楊士奇等人均由張紞舉薦[2]

朱棣攻入南京後,記錄朝廷中二十九名奸臣,中有張紞。而茹常進言後,朱棣寬恕其罪並恢復原職。之後朱棣仍命張紞、戶部尚書王鈍解職,給半祿。張紞大懼,與吏部後堂自盡,妻子相繼投河自殺[3][4]

參考文獻

  1. ^ 明史》(卷151):「張紞,字昭季,富平人。洪武中,舉明經。為東宮侍書,累遷試左通政。十五年,雲南平,出為左參政。陛辭,帝賦詩二章賜之。歷左布政使。二十年春入覲,治行為天下第一,特令吏部勿考。賜璽書曰:「曩者討平西南,命官撫守,爾紞實先往,於今五年。諸蠻聽服,誠信相孚,克恭乃職,不待考而朕知其功出天下十二牧上。故嘉爾績,命爾仍治滇南。往,欽哉。」紞在滇凡十七年,土地貢賦、法令條格皆所裁定。民間喪祭冠婚鹹有定製,務變其俗。滇人遵用之。朝士董倫、王景輩謫其地,皆接以禮意。」
  2. ^ 明史》(卷151):「惠帝即位,召為吏部尚書。詔征遺逸士集闕下。紞所選用,皆當其才。會修《太祖實錄》,命試翰林編纂官,紞奏楊士奇第一。士奇由是知名。」
  3. ^ 明史》(卷151):「成祖入京師,錄中朝奸臣二十九人,紞與焉。以茹常言,宥仍故職。無何,帝臨朝而嘆,咎建文時之改官制者。乃令紞及戶部尚書王鈍解職務,月給半俸,居京師。紞懼,自經於吏部後堂,妻子相率投池中死。」
  4. ^ 《國朝典故》(卷40):張紞,字昭季,號鷃庵,又號月川,西安府富平人。文行知名。紞由明經舉,歷雲南布政司右參政,進左布政使,凡雲南土地、貢賦、法令、條格、祀神、壇祠、公署,廨宇,與夫上下典儀、公用程度,悉紞裁定。民夷心孚,遠邇奠安。洪武三十年入覲,考其功能為天下第一,深蒙獎諭而還。三十一年,召為吏部尚書。癸未夏六月,王師既入京城,紞縊死於部之後堂。
官銜
前任:
茹瑺
明朝吏部尚書
1398年-1402年
繼任:
蹇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