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康仁
張康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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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1860 大清廣東省香山縣南屏村 |
逝世 | 1926年8月4日 美國加利福尼亞州伯克萊 | (65—66歲)
國籍 | 大清(1860—1887年) 美國(1887—1926年) |
配偶 | 余愛娣 |
張康仁(1860年—1926年8月4日),廣東香山南屏(今珠海市南屏鎮)人,美國律師、中國外交官。為首位獲得美國律師資格的華裔人士。
生平
1872年清朝首批中國留美幼童之一。抵達美國後,他進入康涅狄格州哈特福德市公立高中學習,後進入耶魯大學學習法律。1881年,清朝結束幼童留學計劃後,張康仁奉召回國,後在其兄資助下重新赴美繼續其在耶魯大學的學業。1883年,他從耶魯大學畢業後,又進入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學習,並於1886年畢業,獲得法學士學位。
1886年,張康仁剪掉了辮子,並準備從事律師業。但美國1882年排華法案使他無法在紐約任律師。1887年4月,張康仁申請執業,並在紐約州州長大衛·希爾面前做支持該申請的申辯。1887年11月11日,紐約市普通訴訟法院判決,張康仁可入籍為美國公民。1888年5月17日,張康仁被紐約州律師協會接受為會員,並得到了律師開業執照,獲准在紐約州的法庭中執業。1889年6月12日,張康仁獲得由美國國務卿詹姆斯·吉萊斯皮·布萊恩(James G. Blaine)簽署的美國公民護照,就此完全取得紐約州執業律師資格。1890年,張康仁到華僑集中的加利福尼亞州申請在舊金山執業律師,但加利福尼亞州的法庭拒絕了其申請,加利福尼亞州最高法院裁決,張康仁的入籍證件乃非法發放,因而無效 。
1888年至1895年,他任中國駐舊金山領事館顧問。1897年,他和僑商余大之女余愛娣結婚,婚後他們夫婦定居舊金山。1895年起,他任職於舊金山日本橫濱銀行, 1907年辭職,攜妻回中國。回國後,他任財務部上海分部總會計師, 並在南京官辦大學講授國際法、銀行學。1908年底,他回到美國,在華盛頓的中國駐美國公使館從事外交工作。1910年到1913年,他在加拿大溫哥華任中國駐溫哥華領事,其間1912年中華民國成立。1913年到1914年, 張康仁任中國駐美使館一等秘書、代辦,其間耶魯大學授予他在耶魯大學1883級畢業的學位。1916年到1917年,他在加利福尼亞州伯克萊任中國海軍學生監督,後因病退休。1926年,張康仁在美國伯克利因心臟病發辭世,享年六十六歲。
身後
2014年,北加利福尼亞州一批法學院校學生代表張康仁,要求加利福尼亞州律師公會為張康仁追發律師執照。為此,加利福尼亞州參議員畢爾(Jim Beall)、劉雲平、劉璇卿提出了加利福尼亞州參議院46號決議案,要求為張康仁追發律師執照,以糾正張康仁遭受的不公正待遇,並且傳達法律職業公正、多樣、兼容的涵義[1]。2015年3月16日,加州高等法院一致裁定追授張康仁律師執照[2]。
參考文獻
- ^ 华人百年前申请律师执照遭拒 加州议员提案促翻案,凤凰网,2014-05-19. [2014-05-1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8-04).
- ^ 美首位華人律師 獲追授執照 | 美國新聞 | 全球 | 聯合新聞網. [2015-03-1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11-29).
- 張慶松,美國百年排華內幕,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8年
- 最早的美國華人律師——張康仁,國際在線,2002-1-17[永久失效連結]
- IN AND ABOUT THE CITY; NATURALIZING A CHINAMAN. HONG YEN CHANG'S STRUGGLES TO BE ADMITTED TO THE BAR., The New York Times, 1887-11-19
- A CHINESE LAWYER.; HONG YEN CHANG AND A COLORED STUDENT ADMITTED TO THE BAR., The New York Times, 1888-5-18
- Chang Hon Yen, CEM Connections, Retrieved on 2011-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