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告亦稱告示,多指政府張貼於公共場所(如古代常懸於城門或通衢等人多之處[1])、對民眾昭示事項的文書,常涉及發布命令、追尋罪犯和徵詢意見等[2],為詔令文體的一種。明清時稱為告示,且明代時已作為重要的宣傳形式滲透到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民國時改稱布告並沿用至今[3]。
參考資料
- ^ 華夫,丁忠元,李德壎,李一行等. 《中国古代名物大典 (上)》. 濟南: 濟南出版社. 1993.
- ^ 劉建明,王泰玄,谷長嶺,金羽等. 《宣传舆论学大辞典》. 北京: 經濟日報出版社. 1993.
- ^ 林非,李旭,戴建業,餘慶安等. 《中国散文大辞典》. 鄭州: 中州古籍出版社. 1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