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行可
崔行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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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嘉興府知府 | |
籍貫 | 四川順慶府南充縣 |
出生 | 丁亥十一月二十九日 |
逝世 | 萬曆七年己卯 |
配偶 | 李氏,累封宜人 |
親屬 | (子)來聘、朝聘、應聘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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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行可(1527年—1579年),字仕甫,號見吾,四川順慶府南充縣人,民籍。
生平
治《易經》,十一月二十九日生,行一,由國子生中式四川鄉試第十名舉人,會試中式第三百二十名[1]。年三十九歲中式嘉靖四十四年乙丑科第三甲第二十八名進士。刑部觀政,本年六月授武昌府推官,隆慶二年(1568年)六月升戶部主事,五年正月升郎中,萬曆二年(1574年)正月升西安府知府,三年二月丁憂。六年八月復除嘉興府,七年卒。
家族
曾祖崔添景;祖崔時用;父崔繹,遇例冠帶,累封郎中;母彭氏,累封宜人。具慶下,妻李氏,弟久可;逵可;繼可;思可;與可;大可;述可。
註釋
- ^ 《嘉靖四十四年乙丑科進士登科錄》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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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黃希憲 |
明朝嘉興府知府 萬曆六年-七年 |
繼任: 王以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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