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陽地區
岳陽地區為湖南省從1964年至1986年存在過的准行政區——地區,其稱謂經歷過「岳陽專區」到「岳陽地區」,自1983年到1986年存在「岳陽地區」、「地級岳陽市」並存階段,1986年1月17日撤銷併入岳陽市。
岳陽專區
1964年4月18日,毛澤東在視察湖南後的返京途中,當列車停靠岳陽車站後,毛澤東對中共湖南省委第一書記張平化說:「岳陽,我在大革命時期來過兩次,那時郭亮在這裡組織鐵路工人大罷工。岳陽自古以來叫巴陵,從南朝時期起設郡,唐朝時叫岳州,後改為府。這裡的岳陽樓,李白、杜甫這些名人都留下了很多不朽的詩篇囉!岳陽是詩人、名流薈萃的地方。」說完,他問張平化:「岳陽現在歸哪裡管?」張平化回答:「解放初期歸長沙專區管過一段,現在歸湘潭專區管。」毛澤東說:「湘潭專區轄12個縣,太大了,應適當劃小。」[1]張平化回長沙後,立即召開湖南省委常委會,傳達毛澤東的指示。1964年6月,湖南省委決定,單獨成立岳陽地委,設立岳陽專署,[2]並決定由湘潭地委書記趙處琪(後任岳陽地委書記)、岳陽縣委第一書記張月桂(後任岳陽地委副書記)、臨湘縣委第一書記李滿全(後任岳陽地委副書記、岳陽專員公署專員)具體負責籌建岳陽地委的工作。趙鳳祥為副書記,李興堯、溫蘭田任副專員。[3]6月9日至11日,湘潭地委召開全會,專門研究湘潭地委劃分為湘潭和岳陽兩個地委的有關問題。決定採取分步驟、逐步搬的過渡辦法,在結束「雙搶」和社會主義教育運動第一批試點工作後,再正式劃分地委。會後,地委書記趙處琪等去岳陽縣勘察地形,規劃地委、行署等單位的建設布局及臨時辦公地點。16日,地委向湖南省委寫了《中共湘潭地委關於劃分湘潭和岳陽兩個地委的報告》。6月13日,湘潭地委通知岳陽、湘陰、臨湘、平江4縣縣委:「地委決定在岳陽成立前線辦公室,系地委分片領導性質。負責抓岳陽、湘陰、臨湘、平江四縣的生產和社會主義教育工作。前線辦公室從六月二十日起開始辦公,你們以後有關生產和社會主義教育工作,可直接與岳陽前線辦公室聯繫。」7月19日,湘潭地委召開全會,再次研究湘潭、岳陽兩個地委分家的問題,決定着手正式分開兩個地委。1964年7月20日,湖南省委辦公廳下發《關於設立湘潭、岳陽地委的通知》([1964]027號文):「為了加強領導,省委決定,中南局同意將湘潭地委劃分為湘潭、岳陽兩個地委,湘潭地委管轄湘潭、湘鄉(註:原屬邵陽專區)、醴陵、瀏陽、茶陵、攸縣、酃縣等縣;岳陽地委管轄岳陽、湘陰、平江、臨湘、華容(註:原屬益陽專區)等縣。湘潭地委設在湘潭市,岳陽地委設在岳陽市(註:實為岳陽縣。1960年1月,岳陽縣城關鎮建岳陽市。1962年10月恢復為岳陽縣城關鎮)。從八月一日正式開始辦公」,並確定湘潭地委確定「幹部四六開」,60%的幹部留湘潭,40%的幹部到岳陽。7月22日,湘潭地委向湖南省委寫了《中共湘潭地委關於湘潭、岳陽兩個地委分家問題的第二次報告》。建專區的經費只有130萬元(從湘潭專區分出30萬元,省里撥給100萬元),而這些經費要分攤到地委、專署以及地直機關等共36個單位,除了從湘潭帶過來一部分辦公用具外,其他一切都要建設和添置。
1964年8月1日,岳陽地委、岳陽專區行署幹部全部到崗,分別到南正街岳陽縣交通局、岳陽飯店開始辦公;中共岳陽地委在岳陽縣城關鎮正式掛牌辦公。8月10日,湖南省人民委員會頒發湖南省岳陽專員公署銅印一顆,自即日起正式啟用,岳陽專員公署機關正式開始辦公。1964年8月27日湖南省人民委員會第二屆第三十一次會議通過通過設立岳陽專員公署的決定。9月3日,湖南省人民委員會行文內務部,請轉呈國務院審批:「為了加強領導,決定將我省原湘潭專區劃分為湘潭、岳陽兩個專區。湘潭專區轄湘潭、攸縣、茶陵、瀏陽、醴陵、酃縣六個縣;岳陽專區轄岳陽、湘陰、平江、臨湘、華容(原屬益陽專區)五個縣。湘潭專員公署設(在)湘潭市,岳陽專員公署設(在)岳陽縣城關鎮。」9月22日,國務院以(64)國內字441號文批准:設立岳陽專員公署,駐岳陽縣,領導原屬湘潭專區的岳陽、湘陰、平江、臨湘四個縣及原屬益陽專區的華容縣。10月6日,湖南省人民委員會下發通知(會辦秘字第666號):設立岳陽專員公署,駐岳陽縣;轄平江、岳陽、湘陰、臨湘、華容五縣。
1966年1月18日,自湘陰縣析置汨羅縣;岳陽專區轄6縣。
岳陽地區
- 1970年岳陽專區改稱岳陽地區,地區駐岳陽縣。轄岳陽、臨湘、平江、汨羅、湘陰、華容等6縣。
- 1975年12月29日,自岳陽縣復置岳陽市,由岳陽地區領導。岳陽地區駐岳陽市,轄1市、6縣。
- 1981年10月20日,撤銷岳陽縣,併入岳陽市。
地市並存
1983年2月8日國務院【國函[1983]12號】決定:撤消岳陽地區,岳陽市升格為地級市,並析置岳陽縣;原岳陽地區所屬平江、臨湘、華容和汨羅4縣及岳陽縣劃歸岳陽市,湘陰縣劃歸長沙市。1983年7月13日國務院【國函[1983]137號】決定恢復岳陽地區,轄原4縣(除外岳陽縣)及長沙市的湘陰縣,行署寄治岳陽市區。
1984年4月6日,岳陽地區臨湘縣的部分地區劃歸岳陽市,設立岳陽市南區、北區、郊區。
地市合併
1986年1月17日,岳陽地區撤銷,原岳陽地區所轄5縣全部劃歸岳陽市。岳陽地區撤銷時轄5縣即湘陰、平江、臨湘、華容和汨羅縣。
岳陽地區併入岳陽市後,岳陽市轄3市轄區、6縣。分別如下:
- ^ 來源:《岳陽市志 12 人物卷》當代(1950~1999)外籍 毛澤東
- ^ 汤志雄 熊楚剑 金晴川:“难忘的岁月——忆岳阳专区初创时”,岳阳市政务网. [2021-12-0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12-03).
- ^ 《中共岳陽市地方史 第2卷 1949-19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