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泉局
寶泉局,是明朝、清朝戶部下屬的負責錢幣鑄造的機構。明朝各省承宣布政使司也設有寶泉局。
簡介
明朝建立之前,龍鳳七年(1361年)朱元璋置寶源局於南京應天府,鑄「大中通寶」錢。明朝洪武元年(1368年),各行省設置寶泉局,與寶源局同鑄「洪武通寶」錢,並且嚴禁私鑄。[1]
明成祖永樂遷都以後,在新都北京順天府又設寶泉局,應天寶源局與順天寶泉局並稱「南北二局」,均隸屬工部。各行省的寶泉局隸屬承宣布政使司右布政使,因為幣制混亂,所以各行省的寶泉局時開時閉。[1]
明朝天啟二年(1622年),因為軍費開支增加,所以在北京教忠坊內增設戶部寶泉局,主官稱大使。[1][2]
清朝沿用了明朝寶源局、寶泉局鑄幣的規制,並且各設東作廠、西作廠、南作廠、北作廠(相當於如今的造幣廠),其中寶泉局東作廠位於東四四條,寶泉局西作廠位於千佛寺胡同,寶泉局南作廠位於錢糧胡同,寶泉局北作廠位於北新橋三條。清朝同時規定寶源局鑄錢用於工部所管的各項工程,寶泉局鑄錢供官民流通使用。[2]
清朝戶部寶泉局、工部寶源局的長官分別由各該部漢右侍郎兼充,所以又置監督,專門掌管全局的事務,是僅次於侍郎的主官,由漢、滿各一員充任。各省寶泉局也隸屬戶部。[1]
因為寶泉局隸屬戶部,所以寶泉局鑄的銅錢背面鑄有「戶」字標記。清朝順治十四年(1657年),改鑄滿文「寶泉」(ᠪᠣᠣ
ᠴᡳᠣᠸᠠᠨ),此後成為定製。[2]
咸豐元年(1851年),寶泉局開鑄咸豐通寶小平錢。咸豐三年開鑄咸豐大錢,咸豐四年開鑄鐵錢和鉛錢,並設有鐵錢局。寶泉局咸豐錢鑄造量非常大,是現存最多的。由於該局分廠多,版式多樣;錢文多由擅於書法的官員書寫,錢文秀美。幣值有小平、當五、當十、當四十、當五十、當百、當五百和當千8種,其中當五、當四十為試鑄品[3]:1[4]:X17,236。克勤郡王慶惠曾鑄造背「寶泉」的咸豐大錢,也有銅錢、鐵錢和鉛錢三種材質,錢背加星月標記與寶泉局鑄幣區分,記值有當五十、當百、當二百、當三百、當四百、當五百和當千7種[4]:X17,3-4。
《乾隆京城全圖》三排3、4列以及四排3列標示,清朝寶泉局位於花梗胡同以東、香餌胡同以南、細管胡同以北,是一個方形大院,面積很大,但房屋大多集中在東北角,其他地方除一水坑之外,均是空場。寶泉局正門開在如今東四北大街西側的一條短巷內,巷口路北另有一座面闊三間的寶泉庵。[2]
清朝宣統二年(1910年),戶部寶泉局被撤銷,位於東四北大街西側的寶泉局原有建築逐漸被改作其他用途。如今其舊址已無法辨認。[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