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安公主 (唐中宗)
定安公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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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公主 | |
姓 | 李 |
封爵 | 公主 |
封號 | 定安公主 |
逝世 | 733年 |
墳墓 | 陪葬定陵 |
親屬 | |
父親 | 唐中宗 |
夫 | 王同皎、韋濯、崔銑 |
子 | 王繇、韋會 |
定安公主(?—733年)唐朝公主,唐中宗李顯第三女,庶出女兒,生母不詳,嫡母韋皇后,韋賢妃祖母。
早年生平不詳,她在武周時代是新寧郡主,或稱「安定郡主」[1],時其父李顯為太子。長安(701年—705年)年間[1],嫁給王同皎。子王繇,後娶唐玄宗女永穆公主。王同皎幫助唐中宗即位,立下大功。唐中宗繼位,王同皎因反對武三思,被下獄處死。定安公主改嫁嫡母韋皇后的從祖弟韋濯,之後她與韋濯所生的兒子韋會,娶唐肅宗的女兒永穆公主為妻,永穆公主所生的女兒韋氏,是唐德宗的賢妃。
安定公主和新都公主、宜城公主、長寧公主、安樂公主、太平公主、金城公主為開府的七位公主。結黨營私,出售「斜封官」。景龍四年(710年),李隆基除韋後,韋濯被殺。公主改嫁太府卿崔銑。開元二十一年(733年)二月,定安公主去世。她與王同皎所生的兒子駙馬王繇請求讓父母合葬,唐玄宗同意了。這時,給事中夏侯銛反對,最後定安公主與崔銑合葬,陪葬中宗的定陵。但夏侯銛被貶為瀘州都督。
家庭
注釋
- ^ 1.0 1.1 《新唐書·列傳第一百一十六·忠義上》
- ^ 《通典》:開元二十一年二月,定安公主初降王同皎,後降韋濯,又降博陵崔銑,銑復先卒,及是公主薨,其子駙馬王繇請其父合葬,敕旨依。給事中夏侯銛駮之曰:「公主自昔降婚,梧桐半死;逮乎再醮,琴瑟兩亡。則生存之時,已與前夫義絕;殂謝之日,合從後夫禮葬。今若依繇所請,卻祔舊姻,恐魂而有知,王皎不納於幽壤;死而可作,崔銑必訴於玄天。國有典章,事難逾越。原繇此意,雖申罔極之情;本禮而行,或致不稽之誚。銛謬膺駮正,敢曠司存;請旁移禮官,並求指定。」下太常寺請議。
- ^ 《資治通鑑》:鉷弟戶部郎中銲,兇險不法,召術士任海川問:「我有王者之相否?」海川懼,亡匿。鉷恐事泄,捕得,托以他事杖殺之。王府司馬韋會,安定公主之子,王繇之同產也,話之私庭。鉷使長安尉賈季鄰收會系獄,縊殺之。繇不敢言。
參考文獻
- 《新唐書· 列傳第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