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辦非政府組織
官辦非政府組織(英語:Government organized 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GONGO)是一種由政府設立的非政府組織。其或是以非政府組織的形式運行,以便獲取外部援助;或是解決與國內工作或國際關係有關的具體問題。[1]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官辦非政府組織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廣義上的官辦非政府組織大致可分為三類:
- 作為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界別的「八個人民團體」[註 1],以及其他由中央機構編制部門登記的20餘個群眾團體[註 2]。在組織機制上,這類人民團體和群眾團體不需要在民政部門登記,而使用行政編制、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接受財政撥款。
- 在民政部門註冊登記、有財政撥款、有核定編制的社會組織。
- 在民政部門註冊登記的,可能有少量或沒有財政撥款,或本身沒有行政事業編制,但在不同程度上具有業務主管單位發起、領導幹部任職、決策權不完全在組織治理結構、兼具人事安排和行政輔助等目標。[2]
總的來看,中華人民共和國現有的官辦非政府組織普遍官僚化嚴重,效率低下,多數沒有起到NGO或GONGO所應起到的作用。[3]
參見
注釋
- ^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八個人民團體是指在全國政協擁有議政席位的八個人民團體,即中華全國總工會、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中國科學技術協會、中華全國工商聯合會、中華全國婦女聯合會、中國全國歸國華僑聯合會、中華全國台灣同胞聯誼會、中華全國青年聯合會。
- ^ 例如中國文學藝術界聯合會、中國作家協會、中華全國新聞工作者協會、中國紅十字會、中國宋慶齡基金會等。
參考文獻
- ^ Natalie Steinberg, "Background Paper on GONGOs and QUANGOs and Wild NGOs," World Federalist Movement Institute of Global Policy, 2001
- ^ 賈西津. 官办NGO路向何方. 學會. 2011, (12): 25–26. doi:10.3969/j.issn.1001-9596.2011.12.004.
- ^ 中外官办民间组织比较. 人民政協報. 2004-0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