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級生態示範區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部設置的稱號,是「以生態經濟學原理為指導,以協調經濟、社會、環境建設為主要對象,在一定行政區域內生態良性循環的基礎上,實現社會經濟全面、健康的持續發展」[1]。目前已公布七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