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自完
嚴自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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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福建晉江縣知縣 | |
籍貫 | 浙江湖州府歸安縣 |
字號 | 字叔瑜,號心蘧 |
出生 | 生年不詳 |
逝世 | 卒年不詳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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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自完,字叔瑜,號心蘧,浙江湖州府歸安縣人,明朝政治人物。同進士出身。
生平
萬曆三十七年(1609年)己酉科舉人,萬曆四十四年(1616年),登丙辰科進士,授福建惠安縣知縣,天啓元年(1621年)改晉江縣知縣,本年本省同考。為官寬厚仁慈,不擾民[1]。
著作
治《春秋》,著有《春秋要解》。[2]
家族
曾祖嚴鳳,弘治十四年舉人,官貴州鎮遠府知府。祖嚴大節,父嚴範,舉人。前母沈氏,母呂氏[3]。從兄嚴自省,萬曆十年舉人。嚴自明,萬曆三十四年舉人,官同知。
參考
- ^ 《晉江縣誌·政績志·文秩之二》(卷之三十五):嚴自完,號心篷,浙江進士。萬曆間任惠安知縣,以才能調晉江。寬厚慈仁,清淨不擾。值邊事孔亟,加派之令興,自完立限,征賦毋厭煩,致期毋取辦,視盈先後多寡任其輸。追呼不聞,敲扑全弛,而賦亦集。聽訟兩造詳訊,決法平亭,未嘗快行一意。束濕吹毛,良善得白,奸宄意消。辛酉分校棘闈,所取士盡知名。秩滿,遷擢,兩邑士民思之不置。節《霞棲藏稿》。
- ^ 林穎政,2014年,《明代春秋學研究》,頁536
- ^ 《萬曆四十四年丙辰科進士序齒録》:嚴自完 - 心蘧,丙戌,湖州府歸安縣民籍。廷試三甲二百五十(缺)曾祖鳳,貴州鎮遠府(缺)致仕,祀名宦傳。祖大節,父范,丁卯舉人。前母沈氏,母呂氏。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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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杜獻璠 華亭舉人,以同知署縣事 |
明朝晉江縣知縣 1621年-1623年 |
繼任: 薛邦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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