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應恩
嚴應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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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霑益州知州 | |
籍貫 | 廣東廣州府順德縣 |
字號 | 字懋貺 |
親屬 | (弟)萬曆十年舉人嚴旗先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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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應恩(16世紀—17世紀),字懋貺,廣東廣州府順德縣大良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嚴應恩是萬曆七年(1579年)己卯科廣東鄉試舉人,授東光教諭,能造就人才,教導士子如在家塾,二十一年(1593年)陞南京國子監學錄[2],外調象州知州,在旱災時盡力賑濟,發奸摘伏,獞族人不敢欺侮,轉任霑益州知州,在當地安撫土民、捐俸賑飢、改變風俗、釐奸扶衰,剛得超擢就以雙親年老辭官,承歡膝下,用積俸設祖祭田,把家產分給兄弟,去世後入祀鄉賢祠[1]。
引用
參考文獻
- 咸豐《順德縣志》·卷二十四·列傳四
- 天啟《續南雍志》·卷十一·職官表下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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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李元芳 |
明朝東光縣教諭 萬曆年間 |
繼任: 張四維 |
前任: 李維岳 |
明朝象州知州 萬曆年間 |
繼任: 梁大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