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治·史丁尼
喬治·史丁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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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美國美國南卡羅來納州派恩伍德 | 1929年10月21日
逝世 | 1944年6月16日 美國南卡羅萊納州哥倫比亞 | (14歲)
國籍 | 美國 |
刑事指控 | 一級謀殺罪 |
刑事處罰 | 電椅死刑 |
刑事狀況 | 已處決;但罪名於2014年12月17日被撤銷 |
謀殺 | |
日期 | 1944年3月23日 |
目標 | 貝蒂·瓊·賓尼克 Betty June Binnicker 瑪麗·埃瑪·泰晤士 Mary Emma Thames |
小喬治·朱尼厄斯·史丁尼(英語:George Junius Stinney Jr.,1929年10月21日—1944年6月16日)是美國在20世紀處決過年紀最小的少年死刑犯,喬治·史丁尼被處決時年僅14歲。[1]喬治案的爭議點除了他被處決時的年齡,還有整起案件的程序與罪責都同樣受到質疑。2014年12月17日,南卡羅萊納州法官卡爾曼·穆林斯(Carmen Mullins)宣布撤銷喬治·史丁尼的罪名。[2][3]
案件
喬治是一個非洲裔美國人,因涉嫌在1944年3月23日於南卡羅萊納州克拉倫登郡殺害兩名白人女孩,11歲的貝蒂·瓊·賓尼克(Betty June Binnicker)和8歲的瑪麗·埃瑪·泰晤士(Mary Emma Thames)而被捕。[4]兩名女孩騎自行車出門採花時失蹤,她們經過史丁尼家,曾停下來問喬治和他妹妹凱撒琳(Katherine)哪裡可以找到西番蓮。[5]她們後來遲遲沒有回家,附近居民組織了數百人的搜索隊希望能找到她們,但卻只在隔天早上於水溝中發現她們頭部受傷的遺體。[5]
喬治後來遭到逮捕,幾名白人警察將他隔離在上鎖的房間內審訊,現場沒有其他證人。幾小時後,一名副警長就出面宣布喬治已經承認一切罪狀[5]。警方表示,喬治想和貝蒂發生性行為,但遭到拒絕,此時因為瑪麗想脫逃,喬治就動了殺機。[5]喬治先攻擊瑪麗,但遭到反擊,於是改成攻擊貝蒂,警方也在現場發現一根4.5尺長的鐵路道釘。副警長表示,喬治顯然襲擊成功,受害者的頭部有嚴重的鈍挫傷,甚至有4到5片頭蓋骨被敲下來。[5]
喬治隨即被控以一級謀殺罪罪名,鎮民的情緒在短短幾小時內由悲傷轉成憤怒。[5]由於喬治的黑人身份,因此種族主義情緒也跟著出現,小鎮的政治氛圍緊繃而對立。鎮民威脅要對喬治動用私刑,但在他們來得及這麼做之前,喬治就已被執法當局轉送至查爾斯頓市。喬治的父親被鎮上的木材廠解僱,史丁尼全家連夜搬離克拉倫登郡,以免被憤怒的鎮民攻擊。[5]
喬治的審判在1944年4月24日早上10點於克拉倫登郡法院大樓開庭,中午休庭,2點30分繼續審判。[5]法院指定由30歲的律師查爾斯·普勞頓(Charles Plowden)為喬治辯護,他沒有質詢證人,主要辯詞是查爾斯年紀還太小,不可能做出這樣的犯罪行為。[5]然而,根據當時的南卡羅萊納州州法,州民過了14歲就是成年,依法需接受成年人的法律規範。整場法庭攻防在下午4點30分結束,陪審團短暫休息後又商議了10分鐘,之後就判決喬治有罪,應求處死刑。[4]當法庭詢問被告是否上訴時,普勞頓代表喬治回答史丁尼家沒有錢支付上訴費。[5]另外,貝蒂·賓尼克的姊姊洛琳·賓尼克·貝利(Lorraine Binnicker Bailey)事後接受傳記作家馬克·瓊斯(Mark Jones)訪問時則表示:
“ | 每個人都知道他做了什麼,即使是在開庭審判前,也早已知道這件事是他做的。但我不認為他們對他有做過足夠的調查審判。 | ” |
——Lorraine Binnicker Bailey,South Carolina Killers: Crimes of Passion |
在克拉倫登當地的教堂,美國全國有色人種協進會和工會向時任南卡羅萊納州州長的奧林·約翰斯頓請願,希望停止執行喬治·史丁尼的死刑,並將刑罰改判為無期徒刑,因為喬治的年紀實在太小。[5]喬治的死刑引起輿論爭議,有民眾寫信向州長表示:「處決兒童是希特勒才會做的事。」但也有人支持處決喬治:「很高興聽到您對黑鬼史丁尼的決定。」無論約翰斯頓是站在哪一邊,當時他都沒有做任何評論。[5]
處決
1944年6月16日,南卡羅萊納州在哥倫比亞市以電椅死刑的方式處決年僅14歲的喬治·史丁尼。當天晚上7點30分,喬治抱著一本聖經走向行刑室。[5]由於他的身高只有153公分,體重也只有40公斤,劊子手不僅在調整電極時遇上困難,甚至也找不到適合他臉型大小的面罩,過大的面罩不斷從他臉龐滑落。[4][6]喬治·史丁尼在行刑後4分鐘內被宣告死亡,當時距離案發僅僅只有81天。
大眾文化
喬治·史丁尼案後來在1988年由作家戴維·斯托特改編成小說《卡羅萊納秘辛》(Carolina Skeletons),該小說在1989年獲得愛倫·坡獎最佳新作。[7]斯托特在小說中認為喬治是無辜的,他為喬治虛構了一個名字「布拉格」(Bragg),並為他虛構一個姪子,在他被處死後10年回克拉倫登發掘真相。
這本小說後來由導演約翰·厄曼改編成同名電影,由肯尼·布蘭克飾演布拉格(喬治),小路易斯·格賽特演布拉格的弟弟詹姆斯(James),取代小說中姪子的角色。肯尼·布蘭克之後因此片獲藝術新秀獎提名為1993年度電視電影最佳年輕演員。[8]卡林·帕森斯(Karyn Parsons)於2019年發行的書籍《How High the Moon》中有一個子情節的內容與斯汀尼案相似,均談及其中一個主要角色的朋友因謀殺兩個白人女孩而被陷害。[9]
參見
參考文獻
- ^ When Killing a Juvenile Was Routine. 《紐約時報》. 2005-03-05 [2011-06-2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11-21) (英語).
- ^ Turnage, Jeremy. George Stinney, 14-year-old convicted of '44 murder, exonerated. WIS. 2014-12-17 [2017-05-2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3) (英語).
- ^ McCloud, Harriet. South Carolina judge tosses conviction of black teen executed in 1944. Reuters. 2014-12-17 [2017-05-2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12-22) (英語).
- ^ 4.0 4.1 4.2 George Stinney, Youngest Executed. SoundPortraits.org. 2004-06-30 [2011-06-2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4-07-11) (英語).
- ^ 5.00 5.01 5.02 5.03 5.04 5.05 5.06 5.07 5.08 5.09 5.10 5.11 5.12 5.13 Jones, Mark R. South Carolina Killers: Crimes of Passion. The History Press. 2007: 38–42. ISBN 1596293950 (英語).
- ^ James, Joy. States of Confinement: Policing, Detention and Prisons. Macmillan. 2000 [2011-06-22]. ISBN 0312217773 (英語).
- ^ Edgar Awards for mysteries. 《紐約時報》. 1989-05-16 [2011-06-2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9-22) (英語).
- ^ Awards for Carolina Skeletons. IMDB. [2011-06-2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1-21) (英語).
- ^ How High The Moon Karyn Parsons. [2020-12-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