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濟 (明朝)
周濟(1386年—1449年),字大亨,明朝河南河南府洛陽縣(今河南省洛陽市)人。
永樂十二年(1414年)中舉人,入國子監肄業,歷任都察院。宣德年間,歷任江西、湖廣都司斷事。正統初年,擢升為御史。正統二年(1437年)冬,奉命調查大同鎮守宦官郭某不法之事,微服私察,背着柴火入其家宅,摸清情況。正統七年(1442年),巡按四川,威州土官董敏、王允互相仇殺,朝命主張用兵,他進行勸諭成功,於是沒有用兵。正統十一年(1446年)出為安慶知府,大饑荒,借借漕糧賑濟饑民,救活的人很多。又為制定婚喪制度,禁侈費,風俗為之變。在官任上去世,百姓都罷市巷哭。
參考文獻
- 《明史》卷二百八十一 列傳第一百六十九 循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