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應賓
周應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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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禮部尚書 | |
籍貫 | 浙江寧波府鄞縣 |
字號 | 字嘉甫,號寅所 |
諡號 | 文穆 |
出生 | 二月初十日 |
逝世 | 天啟六年(1626年) |
配偶 | 娶趙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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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應賓(1556年—1626年),字君貺,又字嘉甫,號寅所,浙江鄞縣人,明朝大臣、學者。[1]。
生平
出自明朝寧波府鄞縣西鄉(今寧波市海曙區)高橋新莊地方望族新莊周氏,祖父周萃,父親周仁,字子重,號弘宇。母陳氏,封淑人。伯父周保,隆慶五年(1571年)辛未科殿試金榜登進士第。侄周晉昌。周應賓少時嗜書如命,為人忠厚老實,不善言辭。[1]
周應賓於萬曆四年中式浙江鄉試第八十名舉人,二十八歲登萬曆十一年(1583年)癸未科會試第十八名,第二甲第一名進士,相傳本應欽點為第一甲第一名(狀元),但因當時朝中內閣大學士余有丁為其同鄉的鄞縣人,遂迴避移入二甲第一名(傳臚)[1]。被選為庶吉士,授翰林院編修。歷任國子監司業、右中允、右諭德掌南京翰林院事、右庶子、詹事府少詹事、詹事府詹事,講筵時多有諷諫之言。
萬曆三十一年(1603年),遷禮部右侍郎,掌翰林院事、東宮侍班。萬曆三十二年(1604年),教庶吉士。萬曆三十三年(1604年),因母親病逝服喪回鄉,居鄉十六年,埋頭著作[1]。明光宗即位後,復起用,升南京禮部尚書,任上向明光宗奏申飭學政四事。
天啟二年(1622年)八月,改任禮部尚書,掌詹事府事。天啟三年(1623年)九月,加太子太保,致仕。
天啟六年(1626年)二月十七日,卒於鄉。身後贈少保,諡文穆。
代表著作
- 《月波草》七卷
- 《九經考異》
- 《普陀山志》
- 《舊京詞林志》
- 《同姓名錄補》
遺蹟
家族
曾祖周諶。祖父周萃。父周任。母陳氏。具慶下。兄大順;應岐,貢士。弟應治,知縣;應寯;大夏;應寀;大受;大年;大常。
參考著作
- 《鄞縣通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