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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 (中華民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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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
中華民國 中華民國的省
1912年—1948年

  東北新省區方案之前吉林省的法理位置


  1947年中華民國東北新省區方案所規定的吉林省法理位置
國家中華民國 中華民國
首府吉林縣1912-1931
吉林市1945-1948
長春市1948
面積 
• 
72,675.93平方公里(28,060.33平方英里)
人口 
• 
7,321,758
歷史 
• 成立
1912年
• 廢除
1948年
前身
繼承
吉林省 (清朝)
吉林省

吉林省,簡稱,為中華民國的一省,抗戰後東北九省方案將其分為吉林省、松江省合江省

省名由來

吉林系滿語「吉林烏拉」的簡稱.據《吉林通志》記載:「國語(即滿語)吉林謂沿,烏拉謂江,其曰吉林者從漢文而省也」。

歷史沿革

抗戰爆發前

宣統三年(1911年)爆發辛亥革命後,東三省總督趙爾巽重用張作霖任「奉天國民保安會」軍事部副部長,打擊東北革命黨人。民國五年(1916年)5月,袁世凱逝世,北京政府任命張作霖為奉天督軍兼省長、東三省巡閱使,張作霖控制了奉天、吉林、黑龍江三省,成為奉系首領。民國十七年(1928年)6月4日,張作霖在皇姑屯被日軍預埋的炸藥炸死。其子張學良就任東北保安司令,繼續統領東北。12月29日,張學良宣佈「東北易幟」,歸順南京國民政府。

民國二十年(1931年)「九一八」事變,日軍進佔吉林省城後,立即佔領各機關,組織傀儡政府。

抗戰結束後

國共接收衝突

民國三十四年(1945年)日本投降後,國民政府開始和平接收,9月上旬在重慶宣佈鄭道儒為吉林省政府主席,主持在長春市組建吉林省政府,隨後委任接收專員約70人,由東北行營分批空運至長春。因蘇聯軍隊實施軍管,並協助中共成立吉林省工作委員會及長春市委、長春市政府,國民政府的和平接收受阻。為給蘇聯施加壓力,國民政府命吉林省的接收專員奉命同東北行營一起於當年11月中旬撤至北平。經國民政府與蘇聯交涉後,再於民國三十五年(1946年)1月重返長春。正在接收之際,蘇軍於4月14日撤出長春,中共東北民主聯軍攻佔長春,殲滅國民政府收編的東北保安第二總隊、長春員警總隊、土匪武警等雜牌2萬餘人,王寧華等一批接收專員被俘,正在籌建中的吉林省政府尚未運行便瓦解了。

同年5月,國軍主力以瀋陽為基地,沿中長路北進,先後攻克四平市、長春市、吉林市及其周圍各縣。攻克吉林省的長春、吉林、公主嶺3市和永吉、磐石、樺甸、伊通、雙陽、長春、九台、德惠、農安、懷德10縣,實際控有面積為3萬8371平方公里,總人口為353萬1192人。國民政府任命東北保安副司令長官梁華盛兼任吉林省政府主席,重建吉林省政府。梁華盛於6月1日率駐瀋陽的接收專員60餘人趕到長春,16日在吉林市正式成立吉林省政府,在國軍控制的市、縣組成了市、縣政府。

國共內戰

民國三十六年(1947年)5月中旬開始,中共東北民主聯軍相繼發動夏、秋、冬三大攻勢,並取得節節勝利,國民政府在吉林省據點僅剩長春、永吉等地。民國三十七年(1948年)3月9日,東北人民解放軍攻陷吉林市,吉林省政府官員由吉林逃至長春。23日,國民政府任命東北剿總副司令、長春地區防守司令鄭洞國兼代吉林省政府主席,免除梁華盛的職務。4月10日,駐永吉的國軍部隊突圍而出,撤至長春。5月23日開始,共軍對防守長春之國軍展開圍困戰。月底,長春機場亦為共軍所控制,瀋陽與長春間之空中交通遂告中斷。9月12日,遼西會戰正式展開。10月15日,中共策反成功,曾澤生之第六十軍在長春叛變投降;18日,新七軍亦相繼投降;21日,指揮官鄭洞國被俘。中華民國吉林省政府徹底垮臺。

管轄範圍

亞新地學社1936年《袖珍中華全圖》的吉林省地圖

民國十九年(1930年),據各縣調查報告匯總,全省面積為329662.5平方公里。民國二十三年(1934年),據中央地質調查所測量,全省面積為282332平方公里。 民國三十六年(1947年)國民政府公布「東北新省區方案」,以原滿洲國吉林省濱江省部分、長春市置吉林省,總面積為108028平方公里,總人口為732萬1758人。周圍鄰省分別為北界嫩江省,東界松江省,南界安東省,西界遼北省

行政區劃

省會

民國二十年(1931年)九一八事變以前,省政府駐吉林縣(後改稱永吉縣);抗日戰爭結束後,省政府駐吉林市。為今吉林省吉林市市城區。民國三十七年(1948年)3月,東北人民解放軍攻陷吉林市,吉林省政府遷至長春市。

清代吉林省設立的東南路、東北路、西南路、西北路四道,在民國元年(1912年)已經裁撤。民國二年(1913年)1月,臨時大總統公布三道《劃一令》。據此,全省劃為東南路、東北路、西南路、西北路四道,並任命觀察使。

民國三年(1914年)5月,各道易名為延吉、吉長、依蘭、濱江,並委任道尹。6月,公布各道轄區,共轄37縣。民國十八年(1929年)2月,據國民政府有關地方行政制度的規定,裁撤各道。

縣、市、設治局

九一八事變以前

民國二十年(1931年)九一八事變以前,吉林省共轄有41縣、1設治局:

吉林省
縣市局 駐地(2023年4月) 北洋時期 沿革
永吉縣 吉林市城區 吉長道(駐地) 吉林省省會。清代為吉林府,民國2年(1913年)3月改置縣,為吉林縣。因與省名重名,民國18年(1929年)9月易今名,取清代永吉州為名[1]
長春縣 長春市城區 吉長道 清代為長春府,民國3年(1913年)3月改置縣。
伊通縣 伊通河(今伊通滿族自治縣駐地伊通鎮 吉長道 清代為伊通州,民國2年(1913年)3月改置縣。
濛江縣 濛江(今靖宇縣駐地靖宇鎮 吉長道 清代為濛江州,民國2年(1913年)3月改置縣。
農安縣 龍灣(今農安縣駐地農安鎮 吉長道
長嶺縣 長嶺子(今長嶺縣駐地長嶺鎮 吉長道
舒蘭縣 朝陽川(今舒蘭市西南朝陽鎮 吉長道
樺甸縣 樺樹林子(今樺甸市東北二道甸子鎮 吉長道
磐石縣 磨磐山(今磐石市駐地東寧街道 吉長道
雙陽縣 雙陽鎮(今長春市雙陽區雲山街道 吉長道
德惠縣 大房身(今德惠市大房身鎮 吉長道
濱江縣 哈爾濱(今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城區) 濱江道(駐地) 清代為濱江廳,民國2年(1913年)3月改置縣。
扶餘縣 伯都納城(今松原市城區) 濱江道 清代為新城府,民國2年(1913年)3月改置縣,名新城縣。民國三年(1914年)1月易今名。縣境原為扶餘地,故名[2]
雙城縣 雙城堡(今黑龍江省哈爾濱市雙城區駐地永治街道 濱江道 清代為雙城府,民國2年(1913年)3月改置縣。
賓縣 葦子溝(今黑龍江省賓縣駐地賓州鎮 濱江道 清代為賓州府,民國2年(1913年)3月改置縣並易名。
五常縣 歡喜嶺(今黑龍江省五常市駐地五常鎮 濱江道 清代為五常府,民國2年(1913年)3月改置縣。
榆樹縣 孤榆樹(今榆樹市駐地華昌街道 濱江道 清代為榆樹直隸廳,民國2年(1913年)3月改置縣。
延壽縣 長壽山(今黑龍江省延壽縣駐地延壽鎮 濱江道 清代為長壽縣,民國3年(1914年)6月易名同賓縣[3],民國18年(1929年)9月易今名[1]
阿城縣 阿什河(今黑龍江省哈爾濱市阿城區駐地金城街道 濱江道
珠河縣 烏珠河鎮(今黑龍江省尚志市駐地尚志鎮 濱江道 民國10年(1921年)12月分五常、同賓兩縣析置烏珠河設治局,民國16年(1927年)5月改置縣[4]
葦河縣 葦沙河鎮(今黑龍江省尚志市東南葦河鎮 濱江道 民國10年(1921年)12月分同賓、五常兩縣析置葦沙河設治局[5],民國16年(1927年)11月改置縣[4]
延吉縣 延吉岡(今延吉市駐地新興街道 延吉道(駐地) 清代為延吉府,民國3年(1913年)3月改置縣。
寧安縣 寧古塔(今黑龍江省寧安市駐地寧安鎮 延吉道 清代為寧安府,民國2年(1913年)3月改置縣。
琿春縣 琿春鎮(今琿春市駐地河南街道 延吉道 清代為琿春廳,民國2年(1913年)3月改置縣。
東寧縣 三岔口(今黑龍江省東寧市東南三岔口鎮 延吉道 清代為東寧廳,民國2年(1913年)3月改置縣。
額穆縣 額穆索(今敦化市西額穆鎮 延吉道
敦化縣 阿克敦城(今敦化市駐地民主街道 延吉道
汪清縣 百草溝(今汪清縣西百草溝鎮 延吉道
和龍縣 大拉子(今龍井市東南智新鎮 延吉道
依蘭縣 三姓城(今黑龍江省依蘭縣駐地依蘭鎮 依蘭道(駐地) 清代為依蘭府,民國2年(1913年)3月改置縣。
同江縣 拉哈蘇蘇(今黑龍江省同江市駐地同江鎮 依蘭道 清代為臨江府,民國2年(1913年)3月改置縣,名臨江縣,因與奉天省縣名重名,民國三年(1914年)1月易今名。地瀕混同江,故名[2]
密山縣[6] 蜂蜜山(今黑龍江省密山市駐地密山鎮 依蘭道 清代為密山府,民國2年(1913年)3月改置縣。
虎林縣 呢嗎口(今黑龍江省虎林市東北虎頭鎮 依蘭道 清代為虎林廳,民國2年(1913年)3月改置縣。
撫遠縣 綏遠(今黑龍江省撫遠市駐地撫遠鎮 依蘭道 清代為綏遠州,民國2年(1913年)3月改置縣,名綏遠縣。因與綏遠省縣名重名,民國十八年(1929年)9月易今名[1]
樺川縣 悅來鎮(今黑龍江省樺川縣駐地悅來鎮 依蘭道
富錦縣 富克錦(今黑龍江省富錦市駐地富錦鎮 依蘭道
饒河縣 小佳河(今黑龍江省饒河縣西北饒河鎮 依蘭道
方正縣 方正鎮(今黑龍江省方正縣駐地方正鎮 依蘭道
穆稜縣 穆陵(今黑龍江省穆稜市駐地穆稜鎮 依蘭道
寶清縣 寶清河(今黑龍江省寶清縣駐地寶清鎮 依蘭道 民國5年(1916年)4月析同江縣寶清河地方置[7]
勃利縣 四站地方(今黑龍江省勃利縣駐地勃利鎮[8] 依蘭道 民國6年(1917年)5月析依蘭縣勃利地方置[9]。以古勃利州為名。
乾安設治局 長發屯(今前郭爾羅斯蒙古族自治縣西南海渤日戈鎮 依蘭道 民國17年(1928年)2月析郭爾羅斯前旗轄地置。

抗戰結束以後

東北光復後,國民政府將東北改劃成9省2市。將滿洲國的吉林省、間島省、長春市合併稱吉林省。全省轄有4市、21縣、1旗,為:長春市、吉林市、延吉市、公主嶺市,永吉縣、蛟河縣、舒蘭縣、磐石縣、樺甸縣、敦化縣、雙陽縣、長春縣、九台縣、德惠縣、農安縣、榆樹縣、懷德縣、伊通縣、乾安縣、扶餘縣、延吉縣、和龍縣、汪清縣、安圖縣、琿春縣、郭爾羅斯前旗。民國三十六年(1947年)6月5日公佈的「東北新省區方案」,全省轄有2市、18縣、1旗。新設的吉林、長春2市,九台縣,在滿洲國時期已經存在,沿革過程,詳見吉林省。因省境較小,不設行政督察區。

吉林省
所屬督察區及盟部 代碼 縣市局 駐地(2023年4月) 沿革
省直轄地區 29001 吉林市
Girin ula
吉林市城區 吉林省會[10]。滿洲國時期析永吉縣置吉林市,屬吉林省。抗戰結束後保留,民國36年(1947年)6月核准設置。
29002 長春市 長春市城區 滿洲國時期析長春縣置新京特別市,為滿洲國首都。抗戰結束後保留並改稱長春市,民國36年(1947年)6月核准設置。
29003 永吉縣 吉林市城區 滿洲國時期改名吉林縣,屬吉林省。抗戰結束後恢復原稱。
29004 長春縣 長春市城區 滿洲國時期屬吉林省。
29005 敦化縣 阿克敦城(今敦化市駐地民主街道 滿洲國時期屬吉林省。
29006 蛟河縣
Emu
蛟河鎮(今蛟河市駐地民主街道)) 舊稱額穆縣,滿洲國時期改稱蛟河縣,屬吉林省。抗戰結束後恢復原稱。民國36年(1947年)6月核准改名。
29007 樺甸縣 樺樹林子(今樺甸市東北二道甸子鎮 滿洲國時期屬吉林省。
29008 磐石縣 磨磐山(今磐石市駐地東寧街道 滿洲國時期屬吉林省。
29009 雙陽縣 雙陽鎮(今長春市雙陽區雲山街道 滿洲國時期合併伊通、雙陽為通陽縣,屬吉林省。抗戰結束後恢復二縣。
29010 伊通縣
Itung
伊通河(今伊通滿族自治縣駐地伊通鎮 滿洲國時期合併伊通、雙陽為通陽縣,屬吉林省。抗戰結束後恢復二縣。
29011 懷德縣 八家鎮(今公主嶺市懷德鎮 滿洲國時期分別屬公主嶺市及懷德縣,屬吉林省。抗戰結束後保留,民國36年(1947年)6月核准廢市留縣。
29012 農安縣 龍灣(今農安縣駐地農安鎮 滿洲國時期屬吉林省。
29013 九台縣 下九台(今長春市九台區駐地九台街道 滿洲國時期析吉林、德惠2縣置,屬吉林省。縣境有清廷設置的第九烽火臺,故名。抗戰結束後保留,民國36年(1947年)6月核准設置。
29014 扶餘縣
Bedune
伯都納城(今松原市城區) 滿洲國時期屬吉林省。
29015 德惠縣 大房身(今德惠市大房身鎮 滿洲國時期屬吉林省。
29016 舒蘭縣 朝陽川(今舒蘭市西南朝陽鎮 滿洲國時期屬吉林省。
29017 榆樹縣 孤榆樹(今榆樹市駐地華昌街道 滿洲國時期屬吉林省。
29018 五常縣 歡喜嶺(今黑龍江省五常市駐地五常鎮 滿洲國時期屬濱江省。
29019 雙城縣 雙城堡(今黑龍江省哈爾濱市雙城區駐地永治街道 滿洲國時期屬濱江省。
29020 乾安縣 長發屯(今前郭爾羅斯蒙古族自治縣西南海渤日戈鎮 舊稱乾安設治局,滿洲國時期實施縣制,屬吉林省。抗戰結束後恢復原設治局建制。民國36年(1947年)6月核准實施縣制。
哲里木盟 29101 郭爾羅斯前旗
Gorlos emünedü qosiγu
郭前旗(今前郭爾羅斯蒙古族自治縣駐地前郭爾羅斯鎮 滿洲國時期屬吉林省。
其他 濱江縣 滿洲國時期廢縣併入哈爾濱市。抗戰結束後恢復縣制。民國三十六年(1947年)6月核准廢縣併入哈爾濱市。

行政區劃年表

吉林省行政區劃年表
說明:「?」表示不能確定其發生年份或月份,故放於最有可能的一年內,詳見注釋
西元 民國紀元 其他 行政區劃變更
1912年 民國1年 18 11府
3州
5廳
1913年 民國2年 37
  • 廢吉林府為吉林縣(3月)
  • 廢長春府為長春縣(3月)
  • 改伊通州為伊通縣(3月)
  • 改濛江州為濛江縣(3月)
  • 改濱江廳為濱江縣(3月)
  • 廢新城府為新城縣(3月)
  • 廢雙城府為雙城縣(3月)
  • 廢賓州府為賓縣(3月)
  • 廢五常府為五常縣(3月)
  • 改榆樹直隸廳為榆樹縣(3月)
  • 廢延吉府為延吉縣(3月)
  • 廢寧安府為寧安縣(3月)
  • 改琿春廳為琿春縣(3月)
  • 改東寧廳為東寧縣(3月)
  • 廢依蘭府為依蘭縣(3月)
  • 廢臨江府為臨江縣(3月)
  • 廢密山府為密山縣(3月)
  • 改虎林廳為虎林縣(3月)
  • 改綏遠州為綏遠縣(3月)
1914年 民國3年 37
  • 新城縣改名扶餘縣(1月)
  • 臨江縣改名同江縣(1月)
  • 長壽縣改名同賓縣(6月)
1915年 民國4年 37
1916年 民國5年 38
  • 析同江縣置寶清縣(4月)
1917年 民國6年 39
  • 析依蘭縣置勃利縣(5月)
1918年 民國7年 39
1919年 民國8年 39
1920年 民國9年 39
1921年 民國10年 39 2
  • 析五常、同賓置烏珠河設治局(12月)
  • 析五常、同賓置葦沙河設治局(12月)
1922年 民國11年 39 2
1923年 民國12年 39 2
1924年 民國13年 39 2
1925年 民國14年 39 2
1926年 民國15年 39 2
1927年 民國16年 41
  • 改烏珠河設治局為珠河縣(5月)
  • 改葦沙河設治局為葦河縣(11月)
1928年 民國17年 41 1
  • 析郭爾羅斯前旗置乾安設治局(2月)
1929年 民國18年 41 1
  • 吉林縣改名永吉縣(9月)
  • 同賓縣改名延壽縣(9月)
  • 綏遠縣改名撫遠縣(9月)
1930年 民國19年 41 1
1931年 民國20年 41 1
1932年 民國21年 41 1
1933年 民國22年 41 1
1934年 民國23年 41 1
1935年 民國24年 41 1
1936年 民國25年 41 1
1937年 民國26年 41 1
1938年 民國27年 41 1
1939年 民國28年 41 1
1940年 民國29年 41 1
1941年 民國30年 41 1
1942年 民國31年 41 1
1943年 民國32年 41 1
1944年 民國33年 41 1
1945年 民國34年 41 1
1946年 民國35年 41 1
1947年 民國36年 18 2
  • 析永吉縣置吉林市(6月)
  • 析長春縣置長春市(6月)
  • 額穆縣改名蛟河縣(6月)
  • 析吉林、德惠置九台縣(6月)
  • 改乾安設治局為乾安縣(6月)
  • 遼寧省懷德縣來隸(6月)
  • 濛江縣移屬安東省(6月)
  • 長嶺縣移屬遼北省(6月)
  • 濱江縣併入哈爾濱市(6月)
  • 賓縣移屬松江省(6月)
  • 延壽縣移屬松江省(6月)
  • 阿城縣移屬松江省(6月)
  • 珠河縣移屬松江省(6月)
  • 葦河縣移屬松江省(6月)
  • 延吉縣移屬松江省(6月)
  • 寧安縣移屬松江省(6月)
  • 琿春縣移屬松江省(6月)
  • 東寧縣移屬松江省(6月)
  • 汪清縣移屬松江省(6月)
  • 和龍縣移屬松江省(6月)
  • 依蘭縣移屬合江省(6月)
  • 同江縣移屬合江省(6月)
  • 密山縣移屬合江省(6月)
  • 虎林縣移屬合江省(6月)
  • 撫遠縣移屬合江省(6月)
  • 樺川縣移屬合江省(6月)
  • 富錦縣移屬合江省(6月)
  • 饒河縣移屬合江省(6月)
  • 方正縣移屬松江省(6月)
  • 穆稜縣移屬松江省(6月)
  • 寶清縣移屬合江省(6月)
  • 勃利縣移屬合江省(6月)
1948年 民國37年 18 2
1949年 民國38年 18 2

政府

  • 吉林省政府主席
    • 張作相(1928年12月31日~1931年10月12日)
    • 誠允(1931年10月12日~1932年7月2日,代理)
    • 丁超(1932年7月2日~1932年9月,代理)
    • 鄒作華(1940年5月3日~1945年9月4日)
    • 鄭道儒(1945年9月4日~1946年10月2日)
    • 王寧華(1946年1月~1946年4月,代理)
    • 梁華盛(1946年10月2日~1948年3月24日,兼任)
    • 鄭洞國(1948年3月24日~1948年10月19日,兼任)
  • 秘書長
  • 民政廳長
    • 梁華盛(兼任,1946年6月~1946年7月)
    • 尚傳道(1946年7月~1948年3月)
  • 財政廳長
  • 教育廳長
  • 建設廳長
  • 長春市長
    • 尚傳道(1946年6月~1946年7月,1948年3月~1948年10月)
  • 吉林市長
  • 會計處長
  • 社會處長
  • 宣傳處長、警務處長
  • 員警總隊副隊長
  • 保安司令部司令
    • 梁華盛(兼任,1946年9月~1948年3月)
  • 保安司令部副司令
    • 黃炳寰(兼任,1946年9月~1947年5月)
  • 保安司令部參謀長
  • 地方行政幹部訓練團副教育長

參考

  • 《中國行政區劃通史.中華民國卷》,復旦大學出版社,2007年8月

注釋

  1. ^ 1.0 1.1 1.2 《國民政府公報》第293號,民國18年10月14日,第10頁。
  2. ^ 2.0 2.1 《內務部改定各省重複縣名及存廢理由清單》
  3. ^ 內務部職方司第一科:《全國行政區劃表》,1914年,第16頁。
  4. ^ 4.0 4.1 《政府公報》第4144號,民國16年11月6日,第187冊,第3583頁。又,《政府公報》第4174號,民國16年12月7日,第188冊,第4023頁。
  5. ^ 《政府公報》第2159號,民國11年3月7日,第119冊,第1097頁。
  6. ^ 按:「密山」之「密」字,清末民國初亦常作「蜜」字。《清史稿·地理志三》、《省議會議員各省複選區表》、《全國行政區劃表》(1914年,第16頁)、陳鎬基《中華新輿圖》(1917年,吉林省幅)均作「密山」,《職官錄》(宣統三年冬季),謝觀《各省區域沿革一覽表》(第25頁)均作「蜜山」。
  7. ^ 《政府公報》第108號,民國5年4月23日,第48冊,第728頁。又,吳承湜:《近六十年全國郡縣增建志要》卷下,第32頁。
  8. ^ 《黑龍江設治》,第635、640頁。
  9. ^ 《政府公報》第480號,民國6年5月13日,第61冊,第415頁。
  10. ^ 按:本節的行政區劃,均據內政部方域司《中華民國行政區域簡表》(第11版)

參見

前任:
清朝 吉林省
中華民國中華民國 中華民國一級行政區
1912年-1948年
繼任:
滿洲國吉林省
1932-1945
繼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吉林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