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主義
古典主義(英語:Classicism)在藝術上主要是指包含對古希臘及古羅馬的古典時代文化的高度認同。古典主義將古典時代的品味作為標準,並試圖模仿其風格。古典主義出現於中世紀後的歐洲,是啟蒙時代、理性時代以及部分現代主義思想所提倡的概念。
基本特點
盛行於18世紀前期的理性主義,至少有二點相當重要:其一是模仿自然,即亞里斯多德式的理性。其二則是期待藝術作品能夠符合某種品味標準,例如高貴、簡樸、沉靜或者莊嚴。[1]
在各領域的流用
音樂
戲劇
戲劇流派之一。在歐洲17世紀盛行的古典主義文藝思潮影響下形成;17世紀法國發展得最為完備,在歐洲戲劇界曾占支配地位,到19世紀浪漫主義戲劇興起後逐漸消失。高乃依、拉辛、莫里哀是17世紀法國古典主義戲劇的代表作者。高乃依的《熙德》,拉辛的《費德爾》、《昂多瑪格》,是古典主義戲劇的代表作。1674年,另一位法蘭西學院院士布瓦洛發表了詩體論著《詩的藝術》,集中闡述戲劇理論的第三章,匯集了亞里士多德、賀拉斯以來一切合乎古典主義原則的戲劇觀點和法國古典主義劇作家的創作經驗。這部戲劇論著可以說是古典主義戲劇理論的總結。
參考資料
- 參照
- ^ Kirby, Frank Eugene. 全音音樂文摘. "浪漫主義面面觀──音樂家從此自求多福". 第11卷第3期. 由程膺翻譯 (台北市: 全音音樂文摘雜誌社). 1987: 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