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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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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訴是指原告起訴被告後,被告再同時起訴原告。被告反訴與原告起訴可以合併審理[1]。而且被告提起反訴後,原告拒不出庭或中途退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決原告[2]

參考文獻

  1. ^ 常怡主编,民事诉讼法学(第5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21.04,第133页. 
  2. ^ 张卫平主编;李浩副主编,民事诉讼法学,国家开放大学出版社,2019.08,162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