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興邦
盧興邦(1880年—1945年9月17日),原名盧文梁,字正棟,號光國,福建尤溪人,中華民國大陸時期福建軍閥,土匪出身,1922年—1934年割據尤溪一帶,其勢力鼎盛時控制今三明市和南平市大部以及寧德市古田縣。
早年
清光緒六年(1880年),盧興邦生於福建省延平府尤溪縣六都朱源里的一個農民家庭。盧興邦幼年喪父,因貧失學,以製販土紙為生。民國元年(1912年),他被後丁村財主黃名揚指控通匪,被迫逃往德化縣楊梅鄉陳卓紙廠做工。後來,廠主陳卓帶紙廠工人上天花寨參加蘇益武裝團伙,盧興邦當伙夫。民國三年(1914年),蘇益部被福建督軍李厚基的部隊剿散。民國四年(1915年),盧興邦與南平縣南山人蘇龍光等組織「十興同盟」,他被推舉為「頭兄」;從此以劫掠為生,兩年間發展到300多人,橫行尤溪山區,向各村派款派糧,作為給養,如不交納,就放縱部下抓捕群眾,殺人放火;坂面、梅仙、梅營、大坋、中心、旺莊、葛竹、中仙、水東等鄉村,受害最嚴重[1]。
崛起
民國七年(1918年)春,盧興邦部被廣東護法軍政府收編為粵軍第一軍第三師第五旅第九團,盧興邦為團長兼三民主義福建省宣傳員。不久,粵軍許崇智部和孫本戎部入福建,攻打北洋軍閥李厚基部,盧興邦團奉命前往永安、沙縣一帶助戰,因功升為旅長。民國十一年(1922年)6月,廣東軍政府任命盧興邦為東路討賊軍第三路司令;10月,又被任命為東路討賊軍留閩第一獨立旅旅長。盧興邦率部擊敗駐尤溪的李厚基部田順昌團,於11月12日占領尤溪縣城。民國十二年(1923年)春,廣東軍政府任命盧興邦為東路討賊軍留閩第一師師長。盧興邦將師司令部設在尤溪縣城,把持尤溪縣軍政大權,勢力擴大至大田、永安、寧洋等縣。同年,在雙鯉公館峽(位於今福建省三明市尤溪縣新陽鎮雙鯉村)興建住宅。
民國十三年(1924年)春末,廣東軍政府派方聲濤到福建收編福建各地民軍,方聲濤在大田縣成立閩軍總司令部,自任總司令。盧興邦不服整編,策動方聲濤的侍衛旅襲擊司令部,逼走方聲濤,並收編其部隊。民國十四年(1925年)6月,盧興邦部在南平葫蘆山搶奪福建督軍周蔭人援助沙縣郭鳳鳴部的一批槍械彈藥。周蔭人大怒,調動大批兵力,分7路進攻尤溪。盧興邦棄城逃往農村,部分兵力留在尤溪,部分兵力散往鄰縣,與北軍周旋。北軍不熟悉當地的地理民情,無法取勝,卻大肆騷擾百姓;半年後,北軍撤兵。民國十五年(1926年)1月,盧興邦部重奪尤溪縣城[1]。
鼎盛
民國十五年(1926年),國民革命軍北伐軍入閩,委任盧興邦為閩北指揮官。盧興邦部配合北伐軍攻克沙縣、南平、古田、建甌、邵武等城鎮,受編為國民革命軍新編第一獨立師,盧興邦任師長,兼任閩北各屬綏靖委員,在南平設師司令部和閩北各屬綏靖委員公署。北伐軍離閩北上,將尤溪、南平、沙縣、大田、永安、將樂、建寧、泰寧、歸化、邵武、崇安、古田、政和、松溪、順昌、光澤、建陽、建甌等縣的管轄權交給盧興邦部。盧興邦在這些縣駐軍,安排親信任官,截留部分國稅、省稅,並在南平的延福門、尤溪口和順昌的洋口等處設立關卡,對水上運輸的木材、土產品和百貨等抽收厘金[1]。
衰弱
民國十六年(1927年)7月,南京國民政府任命楊樹莊為福建省政府主席,盧興邦兼任省政府委員。民國十七年(1928年)初,南京國民政府將盧興邦師的番號改為國民革命軍陸軍第十四師;9月,福建省政府改組,盧興邦未被列為委員;12月,盧興邦部被縮編為暫編第二師。民國十九年(1930年)6月7日,盧興邦宣布出兵攻打福州。南京國民政府聞訊後,下令駐閩陸軍第五十六師劉和鼎部討伐盧興邦。結果,盧興邦部作戰失敗。盧興邦不得已向南京國民政府輸誠請罪。盧興邦部被縮編為福建省防軍第三旅。盧興邦被降為旅長兼閩西剿共前敵指揮。此後,盧興邦的勢力範圍僅剩尤溪、沙縣、大田、永安[2]。
民國二十年(1931年)秋,南京國民政府為圍剿閩西紅軍,允許盧興邦在尤溪募兵1500名,並將閩西盧新銘旅劃歸其領導,升盧興邦為國民革命軍陸軍新編第二師師長,盧興榮為副師長;師部駐沙縣,在永安、寧化、清流、歸化等縣圍剿紅軍。
民國二十二年(1933年)11月,十九路軍在福州建立中華共和國人民革命政府,盧興邦表示擁護,被任命為十九路軍第十五軍軍長。不久,其堂弟、副師長盧興榮秘密前往南昌,會見蔣介石。蔣介石將盧興邦部改編為國民革命軍陸軍第五十二師,任命盧興榮為師長,安插軍統特務黃鶴為副師長,回閩率部攻打十九路軍,改任盧興邦為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委員長南昌行營參議。盧興邦從此失去軍權,回到尤溪雙鯉老家。民國34年(1945年)9月17日,盧興邦死於雙鯉住宅,終年65歲[1]。
發行貨幣
民國十四年(1925年)和民國十九年(1930年),盧興邦部因缺乏軍餉,兩次在尤溪發行紙幣「廣豫票」。第二次發行的「廣豫票」於民國二十二年(1933年)7月宣布作廢。民國二十年(1931年),還利用兵工廠鑄造成色不足的仿「黃花崗」銀角輔幣,混用於轄區。當地的民眾和工商業者深受其害[1]。
遺蹟
盧興邦的故居「公館峽民居」於2009年11月16日被列為福建省文物保護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