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拉·達烏德帕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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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拉·達烏德帕夏(1570年—1623年1月18日),又稱哈恩·達烏德帕夏(「哈恩」於土耳其語中意為叛徒),奧斯曼帝國波士尼亞省波士尼亞人出身的政治家,在1622年5月20日-6月13日出任大維齊爾,他是穆斯塔法一世的國舅。
他曾在1604年與穆罕默德三世的妃子哈里姆蘇丹結婚,被任命為魯米利亞總督。在穆斯塔法一世第一次執政時被任命為卡普丹帕夏(1617-1618)。
1622年5月20日,他因穆斯塔法一世的母親哈里姆蘇丹的緣故被任命為大維齊爾,他處決了奧斯曼二世。然而,他於1622年6月13日被解職並遭酷刑至死。酷刑,因為他處決了奧斯曼二世而沒有確認新蘇丹(穆斯塔法一世),而且軍隊也反對他,因此他於1623年1月18日被處決。
參考
Encyclopedia of Islam, vol.2 (1991), p.183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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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者: 迪拉韋帕夏 |
奧斯曼帝國大維齊爾 1622年5月20日-1622年6月13日 |
繼任者: 梅雷·海珊帕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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