卜兆瑞
卜兆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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卜兆瑞(1882年?—1935年)[1]字夢庾,內蒙古包頭麻池人,中華民國政治人物。[2]
生平
清朝宣統末年,卜兆瑞畢業於北京高等警察學校。1914年,卜兆瑞返回綏遠。[2]1918年,當選為安福國會眾議員,隨土默特總管滿泰督辦墾務及軍事。[2][3]
民國十七年(1928年)9月,卜兆瑞出任歸綏市公安局局長。[2]
綏遠自民國十五年(1926年)起連年遭遇嚴重旱災,民國十八年(1929年)先旱後澇,災情嚴重。這個時期,正值馮玉祥的國民軍西退,晉軍、奉軍先後進入綏遠,同時盜匪群起。民國十八年(1929年),匪患愈加猖獗,此年十一月間,匪首陳得勝率領五、六百名匪徒,在歸綏市薩拉齊縣一帶搶掠;民眾無糧食,又為了避開匪徒而逃到荒野,故凍餓死亡者非常多。[2]
一些饑民逃入歸綏城內,有人乘機誘拐婦女及兒童。公安局局長卜兆瑞乃聯合救災賬務會的耆老和鄉紳,向綏遠建設廳提出申請,受託成立「鬻賣婦女兒童收容所」,配置警察設卡進行盤查,收容救助婦女、兒童600多人。由於收容人員過多,故又增設兩處收容所,收容救助被拐婦女、兒童890餘人。[2]
卜兆瑞還督察偵破了20多起要案。民國十九年(1930年)冬,土默特總管滿泰的女婿李增華在薩拉齊縣土匪兼毒販侯崑山的引誘下,偷偷借了滿泰護兵的手槍,與烈士王定圻之子王佐治,共同搶劫了歸綏舊城北門外牛橋的洋錢攤。滿泰、王定圻是卜兆瑞的好友或同學。滿泰的親家、李增華的父親李福田拿3萬銀洋,攜兒媳請求滿泰為李增華說情,被滿泰拒絕,滿泰還登報聲明,自責並大義滅親。民國二十年(1931年),此案主犯侯崑山、李增華遭槍決。此後,歸綏的社會秩序日趨好轉。[2]
民國二十年(1931年),卜兆瑞卸任歸綏市公安局局長職務。民國二十四年(1935年)春,卜兆瑞在新城寓所病逝,享年53歲。[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