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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部灣決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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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部灣決議案[1]美國國會在1964年8月7日針對東京灣事件而通過的一項聯合決議。該項決議案具有歷史意義,因為它授權美國總統林登·約翰遜在未經國會正式宣戰的情況下在東南亞使用常規軍事力量。決議授權總統可以採取包括武力介入在內的一切必要措施,以協助東南亞條約組織的任何成員抵禦威脅。

美國參議院,只有韋恩·莫爾斯英語Wayne Morse歐內斯特·格魯寧英語Ernest Gruening兩名參議員對決議案表示反對。格魯寧表示 「決議案會把我們的美國男孩送進一場與我們無關的戰爭,這場戰爭不是我們的戰爭,有人誤導我們捲入這場戰爭,而且這場戰爭還在不斷升級」。決議案通過後,約翰遜政府依據該決議開始直接介入越南共和國與北越的軍事衝突,北越與美國之間開始公開交戰。

參考文獻

  1. ^ Karnow 1983,第358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