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支世系制
分支世系制社會是指由擁有共同價值觀的不同「分支」結合成共同社群的社會制度,是部落社會的一種類型 。
家庭通常是分支世系制社會中最小也是最緊密的單位,並組成由較遠的堂親及其家庭組成的更大分支的一部分。在受到外來者侵犯時,同一個分支會共同防衛。
當兄弟間發生衝突時,所有兄弟共同處理矛盾,而堂親則不參與。當堂親間發生矛盾時,同一支的兄弟們會共同對抗另一支的兄弟們。當衝突發生在部落成員和外來者之間時,包括較遠堂親的整個部落將共同對抗外來者及其同伴。例如貝都因人諺語所言:"我和兄弟們對抗我的堂兄弟,而我和堂兄弟們共同對抗世界。"[1]
實例
- 古希伯來國家(以色列)是最著名的實例之一,聖經中的十二支派來自一個共同祖先雅各。
- 如今最大的分支世系社會被認為是阿富汗和巴基斯坦的普什圖人,約 5000 萬成員共同組成一個龐大的部落結構。
- 阿拉伯部落的官員稱,一個名叫巴尼·塔米姆的阿德南人部落有超過 4200 萬名成員,他們共同追溯到一位名為塔米姆的祖先。
參考文獻
- ^ Barth, F. Jack Goody (ed.) , 編. Descent and marriage reconsidered. 1973: 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