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使大臣行轅
出使大臣行轅,是清代出使各國大臣、公使或特派代表團由上海出發前所駐留的官方府邸,原址位於今上海市閘北區北蘇州路470號。行轅始建於1879年,同時建造天后宮一座,1884年,出使行轅與天后宮全部落成,總計面積十一畝九分三厘(約合8000平米)[1]。1912年,出使行轅解散,其場所於三年後,由上海市總商會接管使用,即為上海總商會舊址。
歷史
興建
1840年代以後,中國與西方世界交流逐漸增多,中國官員也開始走出國門。上海作為最大、最早開埠的通商口岸,同時也是中西交流的前沿,成為官員出國的首選。由於當時的觀念和法律,官員駐留上海期間一般不能居住於租界內,包括酒店等處。但是上海南市的城內,房屋多狹小擁擠,也無法成為官員居所。當時出使官員一般居住於會館,但是這對外出官員和負責接待的上海地方衙署造成極大的不便。
至1879年,奉命出使俄國的左都御史崇厚奏請「於上海地方重建天后宮,並建出使大臣公所」,希望在上海設立接待機構以招待往來各國的清朝官員。經總理衙門與兩江總督的批准,開始興建出使大臣行轅。早在三年前,清廷購回吳淞鐵路並拆毀,同時蘇松太道馮焌將原準備作為吳淞鐵路辦公機構的土地一併買回作為官地,新建的出使行轅便選址於此。當時出訪各國均取道海路。天后,作為中國主管出海平安的神明,因此在興建出使大臣行轅的時候,高規格重建了上海天后宮,並遷入出使行轅旁的官地,成為罕見的官營宗教場所[2]。1884年,出使大臣行轅與天后宮一併建成。1896年,李鴻章出使歐美諸國以及之後的五大臣出洋[3],其出發前均駐留出使行轅,並於天后宮上香祈求平安。
租界中的飛地
1899年,公共租界再度擴張,出使行轅與天后宮一併劃入租界範圍。不過在租界擴界之前,中國政府與各國公使團簽訂過協議,文中註明出使行轅與天后宮仍舊為中國政府官地,並不受公共租界司法行政的管理,是為租界內的一塊飛地。其特殊性與香港的九龍城寨基本相同。
由於出使行轅的特殊性,因此在租界發動的遊行和集會,事先通常先在出使行轅集中,再進入租界。革命黨和1925年五卅運動的遊行隊伍都是利用這一特殊情況展開活動[4]。
結局
中華民國成立後,出使行轅作為前清的官辦機構,自行解散,其土地和房產由民國政府農商部接管。1915年,由農商部批准,原出使行轅房產土地均由上海市總商會接管使用。上海市總商會除天后宮外,對出使行轅進行較大規模的改動,出使行轅的原貌不復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