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閩旭
何閩旭(1955年10月—),福建邵武人,中共黨員,曾任安徽省副省長, 2007年12月25日以受賄罪被判處死刑緩期執行。
何閩旭於1971年1月參加工作,從部隊退役後,歷任浙江省人事局幹事,勞動人事局副處長,勞動人事廳人才交流中心主任,浙江勞動廳副廳長,浙江麗水地委副書記、書記,安徽省池州地委書記,池州市委書記,池州市人大常委會主任,2005年6月17日因「招商引資成績顯著」當選為安徽省人民政府副省長。
2006年6月23日,何閩旭被中紀委「雙規」,通報稱其「在擔任浙江省麗水地委副書記、書記,安徽省池州地(市)委書記,安徽省副省長期間,利用職權為他人在土地出讓、承攬工程、減免稅費、職務提升等方面謀取利益,先後索要、收受他人錢物折合人民幣數百萬元;在處理安徽池州『6·26』事件中嚴重瀆職。生活腐化墮落。」8月25日,被安徽省十屆人大常委會免去副省長職務。9月28日,因涉嫌受賄犯罪被逮捕。2007年12月25日,山東省臨沂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受賄罪判處何閩旭死刑,緩期二年執行,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何閩旭對此判決未上訴,判決生效。
參考資料
- 含非:安徽十屆人大常委會決定任命何閩旭為副省長[永久失效連結],安徽先鋒網,2005年6月20日,於2009年4月21日查閱
- 金勇:皖原副省長何閩旭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公職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2006年11月4日,於2009年4月21日查閱
- 王和岩:解析何閩旭案,《財經》,2008年第01期,於2009年4月21日查閱
- 儲葉來:何閩旭為啥能「邊腐敗邊升官」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新華網,2006年11月17日,於2009年4月21日查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