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布
任布(?—?),字應之,北宋大臣,河南(河南省洛陽市)人。是後唐宰相任圜的四世孫。祖任璉,父任廷芳。
任布努力學習,家貧,曾經從別人家借書來讀。進士及第,補授安肅軍判官,上任開始問遼朝中事,上疏奏請整飭邊備,奏明河北戰略利害。後來契丹至澶淵,宋真宗得知任布之名,特改任大理寺丞、知安陽縣。通判嘉州,回京,知開封府司錄事,通判大名府。當時剛剛設置提點刑獄,選任布領荊湖南路。
入朝為權三司鹽鐵判官,判度支勾院。京城東南有泉湧出,為築祥源觀,男女光腳奔走瞻拜。任布說:「開明的朝廷不應該以神怪之術愚弄百姓。」於是忤逆宰相之意。又和徐奭、麻溫其試開封府進士,而徐奭暗中打開封卷觀看。降監鄧州稅,改知宿州。
當時越州主官缺任,寇準說:「越州有職分田,歲入豐厚,現在爭的人很多,不是清官不能授予。」於是任布改任越州。有爺爺告孫子「醉酒罵我」,已而後悔,每日在官庭哭道:「我老無子,賴此孫以相依為命。」任布聽說,免他的死罪,上書自劾,朝廷也沒有責怪。
寇準被貶,任布也改知建州,後來官至尚書職方員外郎。丁謂被外貶,逐漸被用為白波發運使。一年多後,判三司開拆司,出為梓州路轉運使。富順監鹽井,年歲久遠鹽少稅多,井主直至破產,有的賣去子孫不能償稅。任布上奏除去。升遷為祠部郎中、權戶部判官,擢升為江、淮制置發運使。之前使者多聚集山海珍異之物來饋贈權貴,任布全部罷去。
召入京城為三司度支副使,奉命朝出使契丹國。還京,加直史館、知荊南府。擔任鹽鐵副使,命管伴契丹使。歷任兵部、刑部郎中,拜為右諫議大夫、知真定府。有人想要減省河北兵,任布說:「契丹、西夏正在窺伺中原,不能弛於防備。」築甬道通滹沱河,跨絕泥潦。轉任滑州,改任天雄軍。升遷為給事中、集賢院學士、知許州。不久,為龍圖閣直學士,改任澶州。黃德和誣衊劉平降賊,就要將劉平抄家,任布力言劉平不是降賊之人。再改任真定,又改任河南府,未至,慶曆元年(1041年)召為樞密副使。
任布質樸節制自守,秉政後無所建樹。其子任遜曾上書,詆毀大臣及任布都是不才,御史魚周詢於是奏疏「任布不才,其子當然知道。」慶曆二年(1042年)於是任布以尚書工部侍郎罷知河陽。議者以魚周詢引任遜的話罷免其父,很不得體。任布改任蔡州,授太子少保致仕,進升為少傅。皇祐年間,詔命他陪祀明堂,稱病未去。賜一子進士出身,升遷為少師。
任布回到洛陽,作五知堂,為知恩、知道、知命、知足、知幸。去世後贈太子太傅,諡恭惠。其子任達,性情恬靜淡遠,尚佛學,官至司封郎中。第六子任述,王屋知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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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宋史》卷288 列傳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