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地理標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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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條目沒有列出任何參考或來源。 (2013年4月20日) |
(產品)地理標誌,又稱(產品)地理標識,簡稱地標,是通過地理標識對地方特色農產品、工藝品等以產地命名的權利進行保護和控制保護它們競爭力和消費者的權益。地理標識產品保護制度的目的是提升商品質量和信譽,也使消費者免受假冒偽劣坑害。地理標識是指相關的標誌,如例如中國地理標誌、法國原產地命名控制(Appellation d'origine contrôlée)(AOC)和歐洲原產地命名保護(Appellation d'origine protégée)(AOP)。
這種原產地概念最初起源於法國的葡萄酒釀造業,後來逐漸成為一種與地理標誌相關的產權保護制度,為世界各國及世界貿易組織所認可。 根據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的定義是指,「用於商品上的一種具有特殊地理來源並擁有因該來源地點而獲得的品質或聲譽的標記」。世界貿易組織的《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定》第22條至第24條明確提出了地理標誌保護, 並對葡萄酒和酒精類飲料提供了特殊規格的保護。
歐洲(尤其是法國)擁有目前世界上最發達地理標誌保護的法律,歐洲國家也可能是納入WTO框架內地理標誌保護措施的最大的受益者。美國知識產權的政府部門以及私人企業對於歐洲擴張其地理標誌的法律感到極大的憂慮。著名的「百威」的糾紛,就是發生在捷克的原百威(Budweis)地區(現在的捷克布傑約維采)的布德瓦釀酒公司與美國百威(後者為註冊商標)之間的一場曠日持久的訴訟。
各國原產地命名保護的政策與措施
- 中國地理標誌產品制度:2001年12月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修訂版),增加了對地理標註進行保護的條款
- 歐洲原產地命名保護(法語:Appellation d'origine protégée)(AOP)
- 法國原產地命名控制(法語:Appellation d'origine contrôlée)(A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