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線三星
此條目沒有列出任何參考或來源。 (2018年9月8日) |
二線三星。為中華民國警察職務階級之一,中階警察幹部,佩階二線三星,官等列「警佐一階至警正二階」,同一般公務員委任第五職等至薦任第八職等。官等相當於軍職中尉至中校軍階。上級為二線四星,下級為二線二星(第七序列)。
概要
經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考試及格,並經中央警察大學畢業或訓練合格,依法任職。
主要職稱
- 警政署本部
- 警務正
- 中央警察大學
- 中隊長、訓導、組員
- 警政署所屬機關
- 台灣警察專科學校:副大隊長、組長、組員
- 港警總隊:科長、隊長
- 航警局:股長、隊長、分局主任、警務正、督察員
- 國道警局:公路警察副大隊長、股長、警務正、督察員
- 保警總隊:維安特勤副隊長、副大隊長、警務正、督察員
- 鐵路警局:副大隊長、副分局長、警務正、督察員
- 刑事警察單位
- 刑事局:隊長、副隊長、股長、警務正、偵查正、督察員
- 國道警局:刑警大隊偵查隊長
- 直轄市:刑警大隊偵查隊長、分局偵查隊長
- 地方警察局本部
- 直轄市:股長、警務正、督察員
- 縣市:局員、秘書
- 地方警察局所屬機關、警察分局所屬機關
- 直轄市:副隊長、組長
- 縣市:副分局長、副大隊長、副隊長
連江縣警察局:警察所副所長
晉昇
相等職級
- 內政部消防署 二線三星「警正二階」
-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艦隊分署「警正三階至二階」
- 法務部矯正署 二線三星 薦任第六職等至第八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