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頭門
烏頭門是唐宋時代體現官階等級的大門建築,只有官階在五品以上(唐朝)或六品以上(宋朝)的官員才可以建立烏頭門。宋朝允許烏頭門傳子孫。
起源
最早記載烏頭門一詞的文獻是為北魏人楊衒之所撰的《洛陽伽藍記》:
寺院牆皆施短椽,以瓦覆之,若今宮牆也。四面各開一門。南門樓三重,通三閣道,去地二十丈,形制似今端門。圖以雲氣,畫彩仙靈,列錢青璅,赫典華麗。拱門有四力士、四獅子,飾以金銀,加之珠玉,莊嚴煥炳,世所未聞。東西兩門亦皆如之,所可異者,唯樓兩重。北門一道,上不施屋,似烏頭門
[1]。
唐宋兩朝,對於官員的住宅規格,有嚴格的等級制度,官階在五六品以下,不得用烏頭門。
《唐六典》:
凡宮室之制,自天子至於士庶,各有等差。(天子之宮殿皆施重栱、藻井。王公、諸臣三品已上九架,五品已上七架,並廳廈兩頭;六品已下五架。其門舍三品已上五架三間,五品已上三間兩廈、六品已下及庶人一間兩廈。五品已上得制烏頭門。若官修者,左校為之。
凡公宇,棟施瓦獸,門設梐枑。諸州正牙門及城門,並施鴟尾,不得施拒鵲。六品以上宅舍,許作烏頭門。父祖舍宅有者,子孫許仍之。凡民庶家,不得施重栱、藻井及五色文採為飾,仍不得四鋪飛檐。庶人舍屋,許五架,門一間兩廈而已
[3]。
構造
烏頭門通常是兩個立柱,上搭一根橫木,稱為額,形成門框,內裝對開門。五代稱為 閥閱:《舊五代史》記載
正門閥閱一丈二尺, 二柱相去一丈,柱端安瓦桷墨染,號為烏頭。築雙闕一丈,在烏頭之南三丈七尺。夾街十有五步,槐柳成列。今舉此為例,則令式不該。
[4]。
從宋代《營造法式》卷三十二第二頁記載的烏頭門圖,可見宋代的烏頭門有兩扇或獨扇木門[5]。每扇木門的寬度等於門高的一半;木門分上下截,上截安裝透空豎檽,下截安裝障水版。柱頭安裝黑色防水罐,(唐宋稱為烏頭),清代稱為「雲罐」。宋代烏頭門左右兩根立柱,高度由八尺至二丈二不等,寬度為柱高的百分之5,厚度為柱高的百分之3.3;立柱前後必須有「搶柱」斜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