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讨论:隐退
我建议将此页成为中文维基百科的指引。此页原本是英语,原属于分类:正在翻译的维基百科页面,我于 2013年10月11日 (五) 07:22 将该页翻译至中文,希望大家可以赞成让该页成为中文维基百科正式指引。谢谢!
124.197.123.242(留言) 2013年10月11日 (五) 07:29 (UTC)
- (+)支持--Chmarkine(留言) 2013年10月11日 (五) 19:28 (UTC)
- (+)支持--Walter Grassroot (♬) 2013年10月12日 (六) 02:26 (UTC)
- (+)支持+(!)意见,正常的翻译为何会被认为是破坏,还被半保护?希望管理员复查此决定。—Chiefwei(查 - 论 - 编 - 历) 2013年10月12日 (六) 10:16 (UTC)
- (+)支持,已复查。--广雅 范★ 2013年10月12日 (六) 10:20 (UTC)
- (+)支持感谢您为维基百科做出的贡献!--在下--诸路驰※ 留言(☏) 互助(♥) 新页面 2013年10月13日 (日) 01:53 (UTC)
- (+)支持,但Special:EmailUser/Bureaucrats不存在。-HW(论 献 动员令) 2013年10月13日 (日) 02:42 (UTC)
- (+)支持--冥王欧西里斯 ( 与我讨论 / 我的贡献 ) 2013年10月13日 (日) 03:05 (UTC)
- ( ✓ )同意,唯建议翻译“Courtesy vanishing”为“引退”或“隐退”而毋须另创新词,以贴合中文语境及优以表达用户意愿。--J.Wong 2013年10月13日 (日) 03:15 (UTC)
- 确实“引退”或“隐退”比“礼节性消失”更合适。—Chiefwei(查 - 论 - 编 - 历) 2013年10月14日 (一) 10:04 (UTC)
- 可行,但是值得注意的是,要确保“引退”或“隐退”定义在维基百科一致,不受争议。HYH.124(留言) 2013年10月14日 (一) 10:31 (UTC)
- (+)支持,也就是退出宣言了-- Jason 22 对话页 贡献 2013年10月13日 (日) 05:36 (UTC)
- 先斩后奏?那我
(-)反对。--耶叶爷♥VC XC 2013年10月13日 (日) 06:46 (UTC) - (+)支持--田中是好人(留言) 2013年10月13日 (日) 11:50 (UTC)
- (+)支持--Honmingjun--铭均 2013年10月13日 (日) 15:16 (UTC)
- (+)支持--翻译是贡献,并非先斩后奏。-- 上海滩维基悍将 守望者传奇 2013年10月13日 (日) 15:28 (UTC)
- (+)支持,待有空可帮忙翻译。-张子房 (煮酒论英雄) 2013年10月14日 (一) 08:50 (UTC)
- (+)支持--光热维(留言)(绝望的脚下草) 2013年10月14日 (一) 10:37 (UTC)
- (+)支持--CHEM.is.TRY 2013年10月15日 (二) 02:40 (UTC)
更新隐退指引‧首段
- 下列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在合适的讨论页提出,而非再次编辑本讨论。
|
|
此指引自从二○一三年确立为指引以降,已经久未更新及审视。目前全域更名者已经可以接受隐退申请,此项变更是基金会及全域社群所知悉。英文维基亦按之更新指引。故此,提案更新指引。此乃首段,主要变更为修顺语句,厘清部分页面隐退后应该如何处理。存废复核是目前本站处理删除复核之处,故原稿指向存废讨论并不合适。同时,又解释为何未能删除帐户。其馀部分将会陆续提案更新。谨此。--J.Wong 2018年6月24日 (日) 15:31 (UTC)
- ( ✓ )同意以上修订。SænmōsàI'll find a way, or I'll make one. 2018年6月25日 (一) 00:33 (UTC)
- 在下有一个(?)疑问,虽然英文维基百科上也有同样结论,但是“无可能删除帐号”是否和GDPR有冲突?在下不是特别明白,也没有想要刻意引战的意思。--MeltdownLakeTalkripper 2018年6月25日 (一) 03:06 (UTC)
- 这似乎是基金会的做法。SænmōsàI'll find a way, or I'll make one. 2018年6月25日 (一) 03:17 (UTC)
- 其实这就是按英文版更新。至于此句原因,大概是因为此二版权协议都要求标记贡献者,而如果一旦容许删除帐户,则无帐户名可标记。对于完全无用的编辑版本或攻击性用户名,尚且可以折衷或基于法律考虑,而将用户名,即贡献者名字抹去。但如果并非前述两种情况,版权问题仍然应该从严处理。如此,则不应容许用户名随意消失。以上仅以有限认识推断,或许有误。--J.Wong 2018年6月25日 (一) 03:26 (UTC)
- ( ✓ )同意此小修改。--B dash(留言) 2018年6月25日 (一) 06:32 (UTC)
- ( ✓ )同意:其实不同意也没用--Super Wang(留言) 2018年6月26日 (二) 00:28 (UTC)
- ( ✓ )同意:事实性修改。--云间守望 2018年6月26日 (二) 03:14 (UTC)
- ( ✓ )同意:无异议。-- CreampieGolden State Finals Champion 2018年6月26日 (二) 03:22 (UTC)
- 交付公示七日,期内如无合理异议,则视之为通过。--B dash(留言) 2018年6月26日 (二) 03:44 (UTC)
- (+)支持:避免了一些误解。(不过还有个小问题:监督隐藏适合用于隐退吗?)--相信友谊就是魔法的
User:萌得不能再萌CuSO4正在努力提高知识水平 2018年6月29日 (五) 12:50 (UTC) - (!)意见:意见如下,希望能够考虑我说的再通过:
- "将账户弃去"这句话表述有问题。如果大家用百度搜一下就会发现“弃去”不是一个常见现代汉语词汇,那么如果用它就必须考虑读者会怎么理解这个词、“弃去”更常见于古文里,如搜索结果中的“在眉州象耳山下,世传李太白读书山中,未成,弃去。”这里的“弃去”需要理解为“放弃(弃)离开(去)”。“将……离开”是什么意思?理解不了吧,应该是“离开……”,所以应该是“弃去账户”而不是“将账户弃去”。我知道“去”还有“除掉,减掉”的意思,但是“除掉”应该怎么“除”?这么看上去反而“离开”这个意思更适合些吧。
- “出于任何原因使之……”是典型的语病,应当删去“出于”或“使之”。
- “隐退申请是酌请处理,及有机会被拒绝。”这句话理解不了。前半句结构“N+是+v”,我认为不符合中文语法。应该为“隐退申请会被酌请处理”或“隐退申请是酌情处理的”。“及有机会被拒绝”这句话让我读会认为是“极有机会会被拒绝”的误写(还有一部分人可能会认为是“即有机会被拒绝”的误写)。在现代汉语里,“及”不是用来表示句子成分的承接的(只能简单连接词组,如表述成“隐退申请是酌请处理(的),及有机会被拒绝的”。这里的“及”=“也是”。最后一个“的”不能省略),也就是不能发挥英文“and”的功能,如果要顺承,应该用“并且”或者“而且”,或者索性不翻译。推荐表述是“隐退申请会被酌请处理,而且有机会被拒绝。”
- “隐退目的并非供用户暂时退出”这句话容易造成读者断句障碍,读者读前半段时头脑里本来期待看见的是“隐退目的并非供用户选择”,但当“暂时退出”四个字蹦出来的时候,突然会懵一下。如果改为“隐退并非供用户暂时退出”就不会造成这个问题,也符合常用表述方式;改成“隐退的目的并非供用户选择”也勉强可以接受。
- “也不是用来重新开始”=>“也不是用来重新开始的”或者“也不可用来重新开始”,原因大家自己体会。
- “旧与新账户”建议表述为“旧账户与新账户”,使表述清晰。
- “无可能删除账号”应表述为“无删除账号的可能”。
--1=0,欢迎加入WP:维基百科维护专题 2018年7月1日 (日) 03:41 (UTC)
- 现作出以下修订以回应上列意见,请过目︰“将账户弃去即可”改为“将账户掉弃即可”;“不论出于任何原因使之希望其编辑纪录较难找到”改为“不论出于任何原因以致希望其编辑纪录较难找到”;“隐退申请是酌请处理,及有机会被拒绝。”改为“隐退申请如何审批并无明确准则,将完全依赖处理者判断。是故,申请有机会被拒绝。”;“隐退目的并非供用户暂时退出。不可用以逃避监察或制裁,也不是用来重新开始”改为“隐退并非短暂措置,不得用以暂时退出;亦不可用来重新开始;更不可用以逃避监察或制裁”;“旧与新账户”改为“旧帐户与新账户”;“无可能删除账号”改为“不可能删除账号”。谨此。--J.Wong 2018年7月1日 (日) 04:55 (UTC)
- “掉弃”也不常用,可改“弃置”或“废弃”。--YFdyh000(留言) 2018年7月1日 (日) 07:54 (UTC)
- “掉弃”改为“弃置”。--J.Wong 2018年7月1日 (日) 08:54 (UTC)
- 本讨论已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在合适的讨论页提出,而非再次编辑本讨论。
修改《维基百科:隐退》中的过时内容
- 下列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在合适的讨论页提出,而非再次编辑本讨论。
方针《维基百科:隐退》里面有这么一段内容,我认为有些过时了,毕竟现在已经2018年了。另外修饰了一下语句,使之更符合中文的语言习惯。
|
|
燃 灯 2018年9月20日 (四) 15:21 (UTC)
- 编辑次数大于1万次也可以选择隐退,早该把上面红色部份的字删了--Z7504非常建议必要时多关注评选(留言) 2018年9月21日 (五) 01:46 (UTC)
- “也许想”看起来是英文翻译腔。 --🐕🎈(实用主义大于天) 2018年9月21日 (五) 05:48 (UTC)
- 现进行公示,如还有问题请尽快提出--Z7504非常建议必要时多关注评选(留言) 2018年9月28日 (五) 05:09 (UTC)
- 通知@燃灯:可以自行修改了,应已通过--Z7504非常建议必要时多关注评选(留言) 2018年10月6日 (六) 14:58 (UTC)
- 本讨论已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在合适的讨论页提出,而非再次编辑本讨论。
隐退用户页禁止放何内容
撤案改提名快速删除方针。--Jusjih(留言) 2020年8月31日 (一) 00:07 (UTC)
- 下列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至合适的讨论页进行,并不要再次编辑本讨论。
维基百科:隐退以及维基百科:用户页建议增加新的方针段落,曰隐退用户页严禁批评指责任何其他用户:
|
敬请共同加强维持维基秩序。谢谢。--Jusjih(留言) 2020年8月30日 (日) 03:18 (UTC)
- Wikipedia:隐退和Wikipedia:用户页均为指引而并非方针
- 您无法单方面断定某用户隐退的缘由,而隐退的指引中并未强制要求隐退用户表明原因。因此,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您提出的第一条执行过程中会遇到较大的困难
- 关于您提出的第二条,隐退的指引中明确指出“当您请求隐退时,就说明您不再回归。”这意味着隐退的用户不应用已经其已经隐退账户的身份以任何形式再次发表任何言论,否则隐退的状态将被中断。
- 关于您提出的第三条,维基百科程序性方针“方针与指引”中规定“方针在编辑者中被广泛接受,描述所有用户通常应该遵守的标准......指引是共识所支持的最佳做法。编辑者应尝试遵守指引,但最好仍要以常识判断是否合适,因为不排除会有例外情况......”这意味着您不可以用指引来反驳方针的规定,除非该指引有着比该方针更广泛的共识,抑或该方针明显的违反常识并影响到您改善维基百科(Wikipedia:忽略所有规则)。
- 关于您提出的第四条,我无法用任何角度来证明该句话的合理性,只因您提出的观点相当于禁止了人与人之间的交流。——from user:落花有意12138 2020年8月30日 (日) 12:06 (UTC)
- Wikipedia:隐退和Wikipedia:用户页均为指引而并非方针,但社群若有共识,仍可用Template:Policy section标示指引中的方针,所以请等他人意见,切勿一味否定指引中的方针段落。例如维基百科:合理使用就是指引中有方针段落。隐退不必表明原因,但以任何事由批评指责任何其他用户的"隐退",正如阁下所言,隐退的状态将被中断,在下以为是虚伪隐退,所以才在此提议制裁。--Jusjih(留言) 2020年8月30日 (日) 18:34 (UTC)
- 想了一下,本案不必成为指引中的方针段落,所以撤案重提。--Jusjih(留言) 2020年8月31日 (一) 00:07 (UTC)
- Wikipedia:隐退和Wikipedia:用户页均为指引而并非方针,但社群若有共识,仍可用Template:Policy section标示指引中的方针,所以请等他人意见,切勿一味否定指引中的方针段落。例如维基百科:合理使用就是指引中有方针段落。隐退不必表明原因,但以任何事由批评指责任何其他用户的"隐退",正如阁下所言,隐退的状态将被中断,在下以为是虚伪隐退,所以才在此提议制裁。--Jusjih(留言) 2020年8月30日 (日) 18:34 (UTC)
- 本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至合适的讨论页进行,并不要再次编辑本讨论。
反对假隐退的新模板以及建议增修诽谤方针
要有效避免自述隐退,但仍公然在维基批评指责任何其他人事物,在此介绍Template:假隐退。也建议增修诽谤方针如下:
|
已经引述隐退以及用户页,就不必修正指引?--Jusjih(留言) 2020年9月20日 (日) 23:22 (UTC)
- 不认为存废讨论无法处理。--GZWDer(留言) 2020年9月20日 (日) 23:32 (UTC)
- 可能诽谤的存疑言论,有监督请求,不宜用公开存废讨论。若没共识修正方针,只保留模板:假隐退也可,但未使用期间也不删除。--Jusjih(留言) 2020年9月21日 (一) 16:49 (UTC)
- 既然是诽谤,那就是虚假的内容,正应公开说明以正试听,你有什么判断不宜公开?你前次提案甚至要求管理员无需避嫌,我现在非常好奇你到底遇到什么个案而反复提出这个提案?。->>Vocal&Guitar->>留言 2020年9月21日 (一) 23:03 (UTC)
- 可能诽谤的存疑言论,有监督请求,不宜用公开存废讨论。若没共识修正方针,只保留模板:假隐退也可,但未使用期间也不删除。--Jusjih(留言) 2020年9月21日 (一) 16:49 (UTC)
- 我怀疑这个提案的实则效果与提案人的设想会完全相反,这会引起史翠珊效应。我建议如果任何人认为某用户存在“假隐退”的情形,并实则造成诽谤,直接走一般的请求监督程序就好,不用修改条文。另外,所有监督员都具有管理员身份。SANMOSA SPQR 2020年9月22日 (二) 09:46 (UTC)
- @Ohtashinichiro、Sanmosa:就是因为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存档/2020年9月#隐退的用户页仍以任何事由批评指责任何其他用户就应快速删除存档时,最后提问没回答,才介绍新模板模板:假隐退。善用之,管理员仍能避嫌,因为此模板自动比照Template:Copyvio清空以下存疑内容,一时保留历史是便于检查。各位若同意加此模板至维基百科:模板消息/用户名字空间,那就能快速撤回此提案,直接请求监督,不用修改条文。谢谢。--Jusjih(留言) 2020年9月22日 (二) 21:06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