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Anakharsis/沙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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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典音乐条目格式手册
希望本指引能够帮助您写出完善、清晰、统一的古典音乐类条目。本指引中的“古典音乐”指文艺复兴时期至今的西方艺术音乐(Western art music)。古典音乐类条目包括作曲家条目和作品条目,以及一些相关知识(如作品号)与音乐理论条目(如八度)。
作品
建立条目
根据既有条目,拟定作品条目的命名常规:
- 作品在体裁内的序号+作品体裁+作曲家名字。序号使用阿拉伯数字,前面有“第”字;作曲家名字放在半角括号内,括号之前有一个半角空格。对序号是10(不含)以上的作品,“号”字省略。
- 某些不寻常的体裁应使用约定俗成的名字。
- 如果作曲家只创作了一部该体裁或享有该名称的作品,则序号可以省略。
- 如果该作品的名称是独一无二的,则作曲家名字也可以省略。
- 如果该作品的序号不详、有争议或无可靠来源使用,则可以用作品号或调性。调性优先,作曲家名字省略。
- 例:降E大调弦乐五重奏(贝多芬作品)
(&)建议:凡是有录音和公开演出的作品在关注度方面都是够格的。然而许多作品或者因为默默无闻,或者因为过于短小,相关材料很难支撑一个单独的条目——也许这些单独条目永远无法超过小作品级别。在这种情况下,建议将一系列相关的作品合并为一个条目(称为组曲条目);例如贝多芬早期的六首弦乐四重奏、莫扎特早期的交响曲、门德尔松的弦乐交响曲等。但是,其中尤其重要的作品应当单立条目,例如第25交响曲_(莫扎特),而在组曲条目中应当使用“主条目”模板:
链接到该条目。
序言
作品条目的序言应该言简意赅地介绍该作品。
- 序言的第一句话使用如下格式:“《调性+序号+体裁+标题》,作品号”是“作曲家全名”于“创作年份”创作的“基本结构”“体裁”。其中:
- 大调用大写字母,小调用小写字母,
- 序号用汉字,
- 书名号、逗号与间隔号均为全角,
- 年份为阿拉伯数字,乐章数量为汉字,
- 标题使用全角双引号,放在书名号之内,
- 书名号以内的内容和作品号为粗体,包括双引号,但不包括书名号和逗号,
- 作曲家名字使用全名,应与作曲家条目标题一致,
- 作曲家名字、作品号、体裁名称应当链接到相关联的条目,而年份一般不链接;书名号以内的内容一律不链接。
- 序言的其它部分应该勾勒出作品的背景和结构,概括对之的评价和其与众不同的特色。序言中的内容也需要同样严格、精确和详细的来源。
- (&)建议:交响曲、协奏曲、弥撒、安魂曲、清唱剧、康塔塔、歌剧、芭蕾等编制较大,规模较大、分量较重的作品的量词应用“部”。奏鸣曲与其它室内乐、艺术歌曲等编制较小的作品的量词,以及交响小品、序曲、情景音乐等编制虽大但规模较小、分量较轻的作品应用“首”。在本指引中为简明起见,作品的量词一律用“部”。
简介模板
有一些作品条目右上方出现了简介模板,例如第14钢琴奏鸣曲_(贝多芬)。
(&)建议:移除简介模板。简介模板虽然可以迅速观其大略,但这些信息应该在条目序言中给出,再加一个模板就有叠床架屋之嫌。而且简介模板务求简略,不免单薄;如果加入相关图片,却又容易分散读者注意力。
条目结构
作品条目应该包括以下第二级标题:背景、配器(仅适用于交响作品)、结构、评价与解读、影响、参见、参考来源/书目与延伸阅读、外部链接。
- “背景”部分应该包括一切与该作品相关,但不适合放在其它部分里的内容,通常与作曲家的生活经历有关。一般有创作与首演两个第三级标题。
- “配器”部分应该写出该作品所需的演奏者规模。
- (&)建议:先用一句话概括乐队的大小,然后使用分栏的格式详细写出乐器所属的种类、乐器名称和数目(范例见第8号交响曲_(马勒))。顺序依次为木管乐器、铜管乐器、打击乐器、键盘乐器、弦乐器、声乐。弦乐器按由小到大排列,其它乐器按音域由高到低排列。
- “结构”部分应该先综述作品的大结构和总长,然后分乐章(或在弥撒、安魂曲等体裁作品中,分部分)具体描述作品,每一乐章或部分为一个第三级标题。这一部分应该力求客观,描述作品本身。基本信息包括速度或标题、调性、时长。特别与某一乐章或部分相关的评价、特征,以及图像和音频文件等,也应该放在此部分。鼓励在条目中加入与文字相关的图片和谱例,以大小适中、不影响阅读为原则。
- 变奏曲条目的“结构”部分可以使用表格的形式,一目了然地列出变奏号、调性和速度。请参照海顿主题变奏曲。
- (&)建议:对于什么是好的描述古典音乐的文字尚有争议。但是作为同时面向大众、同时又恪守原则的百科条目,建议避免过多(一)技术性的理论分析和(二)过于主观和富有感情色彩的描述。
- “评价与解读”部分应该按照时间顺序勾勒出人们对作品的整体评价和作品的整体特色。凡是具体的评价或特色,都应该放在结构部分。这一部分尤其需要来源的支撑,尤其是在使用了引言的情况下。
- (&)建议:使用一些如
“ | 这是一句引言。 | ” |
的引言模板可以使内容醒目易读,版式活泼、赏心悦目。
- “影响”部分应当列出该作品对后世的影响。可以使用点列表式形式,不要忘记加入来源。如果有谱例为证就更好了。
- “参见”部分应该列出与该作品相关的条目。
- (&)建议:加入作曲家作品列表条目;假如作曲家只创作了两部该体裁的作品,加入另一部作品条目。而在序言部分就有链接的,比如作曲家名字、所属流派等,不应当列入这部分。
- “参考来源”、“书目”、“延伸阅读”、“外部链接”几部分应当包括来源列表、参考书单、相关撰著等内容。外部链接的例子包括:免费公有领域乐谱下载(如IMSLP),音乐团体关于该作品的网上介绍(如某次音乐会曲目单)。
组曲条目
将一组相关的作品合并为一个条目,该条目称为组曲条目。
(&)建议:组曲条目中不应给每个作品单列一个第二级标题,并按照作品条目的格式,在每个第二级标题下分别叙述。因为这样做的后果就是组曲条目看起来不过是一系列小作品级的短条目的总和。建议在“背景”、“评价与解读”部分将材料汇总写出。一般这些作品也都是创作时间接近、背景类似,而将所有评价汇总在一起会让条目更丰富。而在“结构”部分,可以仿照变奏曲条目,使用表格的形式,或者使用第三级标题将每个作品分开。
导航模板
如果适用的话,应当在条目中加入作曲家创作的同类作品导航模板。作品类别包括:交响曲、协奏曲、室内乐、声乐作品、歌剧。原则上只要作曲家在某一类别创作了超过一部作品,就应当建立导航模板。如果在某一类别只有两部作品,那么它们还应该互相出现在条目的“参见”部分。
- 模板的命名为“作曲家名字+体裁”。作品按序号排序,没有序号的按作品号排序,歌剧按创作年份排序。模板里每部作品的名称格式为“调性+序号+标题+作品号”,如果某要素不详则从略。其中:
- 序号无论大小前后均有“第”“号”二字,
- 序号与作品号之间为一个全角逗号,
- 如果有标题,标题放在全角双引号内,序号之后,逗号之前。
- 备注一律使用小字常规体,比如未完成作品在作品号后用小字全角括号标注“未完成”,有争议作品在最后提行用小字标注。
- 例:
- 协奏曲按照独奏乐器分组,组的顺序为:
- 键盘乐器、弦乐器、木管乐器、铜管乐器、打击乐器,
- 每类乐器之中,按乐队中的顺序,也就是作品条目“配器”部分的顺序排列,不过键盘乐器中钢琴居首,因为钢琴协奏曲一般是最主要的协奏曲体裁
- 例:
- 室内乐按照作品体裁分组,组的顺序为:
- 演奏人数从少到多,
- 同样人数的作品,按照上面协奏曲所述的顺序排列,
- 作品号相同的一组作品可与其它同体裁作品之间插入换行符以示分别,
- 难以归类的作品,独奏或二重奏(尤其是需要钢琴与另一乐器的奏鸣曲)可单立链接通往作曲家作曲列表中的相关部分,三重奏及以上可单分为“其它”一组。下面以室内乐作品数量和种类繁多的贝多芬为例。
- 例:
- 参照英文维基百科,一般导航模板放在条目最底部。合唱作品与歌剧导航模板放在条目右上方,还可加入作曲家照片。
- 模板的颜色可以自定,但不要过于鲜艳刺眼。现有的模板多数为褐色(tan)。
- (&)建议:导航模板应在最后加入下方文本(使用below=语法)链接至作曲家作品列表条目。
作曲家
建立条目
作曲家条目的名称为作曲家的全名,不得只用姓氏或用首字母代替名字。其中俄国作曲家应使用三部分的全名。
序言
作曲家条目的序言应该在第一段简要地叙述作曲家的基本信息和成就,并在之后的段落里概括其作品类型、生平要事和其它值得一提的内容。序言中的内容也需要同样严格、精确和详细的来源。
- 序言的第一句话使用如下格式:“作曲家全名”(原文,发音,生卒年月日)是某国某时期某乐派作曲家(其它职业或成就如“钢琴家”“指挥家”)。其中:
- 作曲家全名愈全愈好,并为粗体,
- 使用全角括号,括号内内容一概用常规体,
- 原文名字应使用外语模板,不必附上拉丁转写,
- 发音应使用IPA模板,生卒日期应使用生卒日期模板,
- 国家、时期、职业都应有相关链接。
- 例:
古斯塔夫·马勒(德语:Gustav Mahler,德语发音:[ˈɡʊstaf ˈmaːlɐ],1860年7月7日—1911年5月18日)是奥地利晚期浪漫主义作曲家,也是当时领先的指挥家。
条目结构
作曲家条目应该包括以下第二级标题:生平、音乐/作品、影响、参见、参考来源/书目与延伸阅读、外部链接。每部分的具体内容可以灵活处理。
- (&)建议:“生平”部分应该详尽,并分为若干第三级标题,可以是按年龄阶段分,如“早年”“晚年”“逝世”;或按主要工作生活所在地分,如“维也纳”“汉堡”“布达佩斯”。
- 作曲家作品列表和作品特征与评价既可以合为一个部分,也可以分开分别叙述。
- 例:合并叙述的:路德维希·范·贝多芬条目
- 例:分开叙述的:古斯塔夫·马勒条目。
- 如果分开叙述,作曲家条目中的作品部分不宜过繁。请在标题下立即使用主条目模板链接到该作曲家作品列表,然后将作品体裁作为第三级标题,并在下面插入作曲家作品导航模板。
- (&)建议:“参见”部分应该至少包括:
- 作曲家作品列表,
- 与作曲家风格类似或关系紧密的其他作曲家,
- 作曲家所属音乐时期名称。
信息框模板
作曲家条目右上方应该加入信息框模板,将重要信息提纲挈领地呈现。
- 例:古斯塔夫·马勒的信息框
马勒 Gustav Mahler | |
---|---|
出生 | 1860年7月7日 奥地利帝国喀里斯特 |
逝世 | 1911年5月18日 奥匈帝国维也纳 |
国籍 | 奥地利 |
知名作品 | 九部交响曲、《大地之歌》 |
所属时期/乐派 | 晚期浪漫主义 |
擅长类型 | 交响曲、艺术歌曲 |
- (&)建议:非拉丁字母的名字请换行加上拉丁转写。
- 出生地、逝世地的国家请使用旗帜图片或模板;国家和城市都应有链接。
- 所属时期包括文艺复兴、巴洛克、古典主义、浪漫主义、晚期浪漫主义、现代等。所属乐派包括各民族乐派等,如果没有则从略。
- 擅长作品类型指作品数量多且优秀的类型。代表作不宜过多,选取最有特点的即可。
- 官方网站一般从略。
(&)建议:取消“师从”和“学生”两部分,除非有很明确和有意义的师承关系。英文维基百科有“受影响”和“施加影响”两部分,窃以为也接近原创研究。而且例如巴赫、贝多芬这类大师,几乎影响了所有后世作曲家,而长篇列举人名既有违信息框模板的初衷,也失去了意义。
作品列表条目
作品列表条目的详细程度,应该介于作曲家条目作品部分和作品条目之间。由于这两者都包括了作品导航模板,在列表中就不必重复加入。 作品列表条目的名称是“作曲家通用名(通常为姓氏)+作品列表”。
(&)建议:第二级标题为作品体裁。如果某体裁(如室内乐)种类和数量繁多,还可以细分为第三级标题。标题之下建议用维基表格的形式,列出作品名称、调性、创作年份、编制、时长和备注。在表格中适当加入链接。
- 例:马勒作品列表。
(具体格式指引待定)
相关知识与乐理条目
(暂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