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香港租务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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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务管制的条目应该改名为“香港的租务管制”吧?
整个租务管制的条目都只是在讨论香港的情况,虽然质素还不错,但还是改名比较好吧。 英文版的Rent regulation就探讨了加拿大、德国、英国、美国的情况。 --英秀一心(留言) 2019年7月13日 (六) 16:12 (UTC)
- (+)同意:此条目只讨论香港之情况,(&)建议可移至香港租务管制 SCP-2000(留言) 2019年7月13日 (六) 17:16 (UTC)
- (-)反对:正确的做法是仿照英文维基,在租务管制条目内做扩充和补充,以避免单独记叙香港内容,而不是移动。--Rowingbohe♬欢迎参加第十七次动员令台州专题 2019年7月14日 (日) 06:28 (UTC)
- 话说这俩真是同一条目吗?连wikidata都没有连结。—— Eric Liu(留言.留名.学生会) 2019年7月14日 (日) 07:11 (UTC)
- (+)同意,可以移动,目前看不到能缩写。建议移动,然后重新建立租金管制条目。~ viztor ✪ 2019年7月14日 (日) 07:36 (UTC)
- 建议如果要改名的话,应改名为“租务管制 (香港)”。산모사 DC17 2019年7月14日 (日) 11:43 (UTC)
- 我觉得不应用消歧义括号正如香港地理不会叫做地理 (香港)。--【和平至上】💬📝 2019年7月14日 (日) 14:00 (UTC)
- 后面该加括号的仅限于专有名。本例不是专有名,不可以写成租务管制 (香港)。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19年7月18日 (四) 04:34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