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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宝可梦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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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可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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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扩充

我看完日文版介绍后,觉得中文版并未提及pokemon诞生前的历史和过程,所以把该部分日文原文翻译成中文版本,包括概说及前史部分, pokemon原本的交货期为1991年,并非1997年,已作出修改。

各地差异

  • 我把常见的台港中差异列出来,如果以后要开新页面,请把它贴在对应的地方(这一篇有谁可以帮忙的~)

神奇宝贝 真新镇 梦幻 皮卡丘 妙蛙种子 杰尼龟 露基亚 火箭队 宝贝球 阪木 大師 道馆 馆长 尼比市 华蓝市 枯叶市 莉佳 娜姿 金黃市 常磐市 卡娜 渡 Andychay2 15:42 2006年7月23日 (UTC)

把动画版拆出去吧

介绍太长了,新开一个条目会比较好。另外我会从英文维基翻译一部分条目过来(很想写城市)。 hikari[[User_talk:长乐未央|(这里找我 *^ ^*)]] 05:54 2006年9月16日 (UTC)

  • 报告长官,我有此打算,但是因为动画这部份很乱,所以我打算等我有时间再整理移出成新页面(如果你认为要立刻移走,也是可以讨论的)。城市部份,建议你从开新页面-神奇宝贝地区(←直接点吧,已经翻译成简体了)。创建后,记得放在神奇宝贝的最底端的相关条目,加油,赶快写喔^^。Andychay2 15:11 2006年9月17日 (UTC)
    • 原来已经移了,那...改天我再去整理整哩,期待你那页神奇宝贝地区的诞生唷^^。Andychay2 15:59 2006年9月17日 (UTC)

争议那边

争议那边的宗教的基督教请把资料来源加上去,还有不要写啥么‘尤其是那些基督教徒。与新教徒相比天主教并未松弛对神奇宝贝的看法。’ 这种句子能放在维基吗?基督教分成很多宗派,不要一竿子打翻一条船—金肃 (留言) 2008年6月21日 (六) 05:11 (UTC)[回复]

关于关注度问题而提出的合并方案

由于神奇宝贝属性神奇宝贝球技能学习器徽章_(神奇宝贝)均有关注度问题将有可能被提删,所以建议将其合并为一个大“设定”章节或设定列表进行保存,并剔除一些琐碎的可能攻略信息,追加简单的游戏系统(如操作,剧情与场馆流程的介绍等),以提高保留的可能性。以上——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4年2月26日 (三) 04:01 (UTC)[回复]

官方译名相关

中国译名

精灵宝可梦?。。我勒个去。。-治愈 (留言) 2011年8月29日 (一) 11:41 (UTC)[回复]

“精灵宝可梦”?我听都没听过— PurpleHyacinth 2012年8月16日 (四) 00:50 (UTC)[回复]
“精灵宝可梦”由中国大陆则于2010年底时原“宠物小精灵”改成“精灵宝可梦”当译名,据说在中国大陆发行Pokémon之前要重新命名,主要原因就是大家熟悉的“神奇宝贝”、“宠物小精灵”的中文译名已经被其他企业在很多领域抢先进行了商标注册。可以说本次“宝可梦”大陆地区重新译名是不得已而为之。--斗黎古凯亚纳 2012年8月16日 (四) 06:46 (UTC)[回复]

关于大陆官译对维基的影响

本词条原本是给正体/繁体维基开路的,但是“精灵宝可梦”官译并不是所有的“神奇宝贝”简单简繁转换就可以的,除了用于标题翻译为“精灵宝可梦”外其他地方都是使用“宝可梦”的,所以我打算用大陆官译替换掉“神奇宝贝”,通过简繁转换再转换回神奇宝贝。在该讨论页下得到3个同意回复我将进行修改。14.212.90.96留言2013年9月6日 (五) 12:24 (UTC)[回复]

同大陆的情况一样,香港的也是除标题外直接使用小精灵……14.212.82.176留言2013年9月7日 (六) 04:03 (UTC)[回复]
大陆官译极少使用,依据方针维基百科:命名常规 (电子游戏),此处应使用通用名称“口袋妖怪”,而不是“神奇宝贝”或“精灵宝可梦”。—Chiefwei - - - 2013年9月7日 (六) 04:42 (UTC)[回复]
该词条是一个系列,如果按通用度算97年“神奇宝贝”的动画引进明显早于04年的“口袋妖怪”译名的出现,照理应该改为神奇宝贝。既然是一个系列,而且在官方中文电子游戏出现之前就出现了“系列相关的”“高通用度”“官方中文名称”,优先度明显比“口袋妖怪”高。而且改成宝可梦也不是破坏词条╮(╯▽╰)╭14.212.82.176留言2013年9月7日 (六) 05:27 (UTC)[回复]
98年是宠物小精灵,00年是神奇宝贝,还没算上香港播动画片对广东地区的影响呢。14.212.82.176留言2013年9月7日 (六) 05:48 (UTC)[回复]
通用度和时间无关,仅仅是指通用程度。您也是大陆人,目前在大陆最为通用且几乎是唯一通用的名称是哪个,相信不用在下多费唇舌。请您按方针执行,不然在下可以理解为破坏。—Chiefwei - - - 2013年9月7日 (六) 05:49 (UTC)[回复]
同样高通用度的“神奇宝贝”和“口袋XX”,用时间定夺又有何不妥当。并且香港繁体部分单纯使用字词转换也有不符合当地用语习惯的地方。14.212.82.176留言2013年9月7日 (六) 06:23 (UTC)[回复]
“神奇宝贝”在大陆通用度远低于“口袋XX”,游戏方面从未有称“神奇宝贝”习惯,而动画您可以看看即将出的新番,几乎一致都是翻译为“口袋妖怪”,这已能说明问题。—Chiefwei - - - 2013年9月7日 (六) 07:00 (UTC)[回复]
顺带说一句,“口袋妖怪”这一译名同样源于90年代,与辽艺版“宠物小精灵”同期,远早于“神奇宝贝”。况且,方针并不认可按时间定夺,通用度只关注当下。—Chiefwei - - - 2013年9月7日 (六) 07:03 (UTC)[回复]
就算是依据方针维基百科:命名常规 (电子游戏),也应该选用更接近pocket monster的口袋怪兽而并非口袋妖怪吧?monster本身就很少译作妖怪,在这部作品中更是和妖怪沾不上边。122.239.36.205留言2013年10月8日 (二) 16:12 (UTC)[回复]
请仔细看看方针,哪个译名正确不在我们的讨论范围,我们只选择最通用的译名。—Chiefwei - - - 2013年10月9日 (三) 08:54 (UTC)[回复]
清清楚楚写着“对于通用译名,若存在与官方原文名称相符的名称,则不应使用非官方名称”(“不应使用非官方名称”应该是表述不当)这句话的意思很明确是表示在通用名中选取更合理的而并非更通用的。122.239.59.248留言2013年10月10日 (四) 04:39 (UTC)[回复]
中文命名规范第一条就白纸黑字写着“使用最为通用的中文名称命名”,第二条也写明“译名翻译是否正确”不属于讨论范围。您说的这一条是为了避免出现某些不恰当的俗称(比如“命令与征服:泰伯利亚黎明”),现在的表述方式的确会造成误解,稍后会做修正。—Chiefwei - - - 2013年10月10日 (四) 05:27 (UTC)[回复]
顺带一提,在下不认为“口袋妖怪”是与官方原文名称不符的名称。—Chiefwei - - - 2013年10月10日 (四) 05:33 (UTC)[回复]
我也没说不符合,但怎么说都是口袋怪兽更贴近原名吧?122.239.34.147留言2013年10月10日 (四) 08:44 (UTC)[回复]
但是通用程度远低于口袋妖怪啊。—Chiefwei - - - 2013年10月11日 (五) 08:27 (UTC)[回复]

随着官方中文游戏公布,本案至此应可尘埃落定。当然,在媒体完全改口之前,理论上现在移动条目还有点为时尚早,但也许早一点也无妨。—Chiefwei - - 2016年2月27日 (六) 10:39 (UTC)[回复]

质问

chiefwei,你自己说过要遵守词条名先到原则,却把词条移动到了“口袋妖怪系列”,我没看懂你什么意思。14.144.96.94留言2014年8月20日 (三) 11:54 (UTC)[回复]

维基百科:命名常规 (电子游戏),摘录如下:
1. 使用最为通用的中文名称命名。对于外文游戏通常即是由发行商或代理商确定的官方译名,但如果代理商影响力较弱,导致其官方译名通行程度远低于通用译名(多见于中国大陆),应选用通用译名命名(例如中国大陆译名马里奥系列)。
2. 鉴于华语各地区游戏译名往往不同,条目命名地域归属由编写者“先到先得”,并通过地区词转换解决译名差异问题。
3. 台湾、港澳地区命名使用繁体中文,中国大陆、新马地区使用简体中文。除技术限制外,条目命名应与转换后名称之一相符
5. 若游戏与其衍生跨媒体作品(如动漫等)原名相同而中文译名不同,应以游戏译名为准
之前的转换名就是口袋妖怪系列,现在只是把转换名和条目名相统一而已。—Chiefwei - - - 2014年8月20日 (三) 12:30 (UTC)[回复]

大陆标题译名。

消息显示在刚公布此系列于中国大陆的新动向时,其所用的尾三字的发音是以近似原文发音/英译发音而非中文汉字发音来念。是否需要添加旁注标记?——C933103(留言) 2015年7月11日 (六) 07:05 (UTC)[回复]

中文和日语不同,没有人可以自行规定汉字的读音。—Chiefwei - - 2015年7月11日 (六) 13:19 (UTC)[回复]
[来源请求] ? ——C933103(留言) 2015年7月11日 (六) 17:12 (UTC)[回复]
日语汉字读音多变且随意,起名时可以脱离原汉字自行规定与其完全无关的读音。中文汉字的读音是死的,怎么读都是按词典来,中国大陆尤其如此。—Chiefwei - - 2015年7月12日 (日) 01:35 (UTC)[回复]
并没有规定汉字读音,仅仅是发行官方规定了标题的读法。从CCTV6播放的动画就知道了。来源略。218.13.32.105留言2016年3月1日 (二) 15:21 (UTC)[回复]

大陆命名

我想知道是哪个机构命名了“精灵宝可梦”这种别口的词。表示无语。--Leiem留言2016年3月2日 (三) 14:35 (UTC)[回复]

“精灵宝可梦”不是代理译名,而是官方译名,任天堂自己这样翻的,跟中国方面无关--Liaon98 我是废物 2016年3月2日 (三) 14:50 (UTC)[回复]
无论如何,这篇文章都要重新定位,以前的宠物小精灵跟神奇宝贝,全部都要重定向。虽然大家感到不愉快,包括我本人在内亦同感,但没有办法。 2016年3月9日 (三) 16:45 (UTC)[回复]
目前仅游戏适用了官方译名,动画及漫画可等相关代理商响应再作修改,不冲突。183.28.10.72留言2016年3月9日 (三) 19:40 (UTC)[回复]
本以为这是大陆的行为其他的译名能挺住,现在任天堂决定了没办法必须改了。--Qa003qa003留言2016年3月15日 (二) 09:07 (UTC)[回复]
但不能明确只有游戏的,还是包括改编。如果改编也有跟进的话,就肯定是全部媒体系列了。——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6年3月15日 (二) 09:21 (UTC)[回复]

关于3月10日血洗翻修

有重大意见请跟topic,没有就请允许我做个悲伤的表情。 作为一个负责任的IP用户,我会跟进你们的意见的:-D 183.28.10.72留言2016年3月9日 (三) 22:39 (UTC)[回复]

不小心弄的小毛病可能有点多,请大家看到顺手修下,蟹蟹。
关于生物“宝可梦”这一称呼沿用于CCTV6播出版本的用法,尽管在CCG EXPO展播的剧场版也有使用“精灵宝可梦”的完整说法,但我相信6台播出的译配版是更接近官方的意图的,和香港的“小精灵”说法是完全一样的。我建议在目前的情况下,在动画/漫画等代理商尚未做出反应的,相关词条下的生物“小精灵”也使用缩写,并使用手工转换适配简中“宝可梦”和繁体“神奇宝贝”(当然,标题另转)。218.13.32.105留言2016年3月9日 (三) 23:21 (UTC)[回复]

Template:Pokemon formal issue 编辑其他相关词条请用模板。218.13.32.105留言2016年3月11日 (五) 05:57 (UTC)[回复]

宠物小精灵、神奇宝贝条目被大规模移至精灵宝可梦

有关宠物小精灵、神奇宝贝条目被大规模移至精灵宝可梦,虽然精灵宝可梦定为全球华文译名,但宠物小精灵和神奇宝贝也是沿用多年的正式译名,有没有必要作出如此大的改动?抑或从第七世代开始才使用精灵宝可梦。-日月星辰【留言簿】 2016年3月13日 (日) 18:39 (UTC)[回复]

理论上除了系列和第七代外,其他改编及第六代以下游戏可以使用ACG命名常规3的规则不用移动命名。不过现在感觉已经变成混乱了。还是到时叫人来讨(撕)论(逼)吧。——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6年3月14日 (一) 02:02 (UTC)[回复]
@Lucas two風中的刀劍光子加農砲KyleRGiggs:,先叫着这几个。还有一批自把自为的IP,招呼不到,他们自便就是了。——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6年3月14日 (一) 02:05 (UTC)[回复]
@油条烧饼麻花:。——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6年3月14日 (一) 02:06 (UTC)[回复]
我认为官方中文是必要的。官方译名的问题我希望大家不要把它看成是某个地区的产物,毕竟我们更熟悉的是“口袋妖怪”这个名字,我们的主张可能有不同(事实上我本人也非常支持雨伞以及太阳花等),但我希望大家能把宝可梦看成一个音译,因为它写做宝可梦,但它却不读作bǎo kě mèng、bou2 ho2 mong4或者ㄅㄠˇ ㄎㄜˇ ㄇㄥˋ,而是读作Pokémon。就像哆啦A梦/多啦A梦/哆啦A梦一样,按照藤子·F·不二雄的遗愿将原来的阿蒙、小叮当、机器猫转为了全球同一的发音Doraemon。 所以我希望大家能够接受这个译名,因为回忆并未有随着读音的转换而消失,而升华成与世界相连的经验。油条烧饼麻花留言2016年3月14日 (一) 03:19 (UTC)[回复]
好梦幻的想法。但就ACG和游戏命名常规来看,只有七代游戏和系列名被官方声明了中文,而六代以下游戏及改编都只有正式译名或常用译名,所以只有七代游戏和系列才需要考虑移动命名,其他依照命名常规来看,都暂没需要移动。而且游戏命名常规也提到,译名是否信达雅不影响命名移动,所以任何认为读音优美为由的都省着吧。——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6年3月14日 (一) 04:38 (UTC)[回复]
@油条烧饼麻花:,突然想起,再补充一句,不要用WP影响现实,而是WP反映现实。只有七代游戏和总系列名(可能)存在官方翻译,而且还有常用名称,不一定要移动。而改编及六代以下游戏,一官方翻译不明确;二同样有常用名称存在,实际上也暂没有移动的需要。所以希望明白这一点。正如Chiefwei所说。——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6年3月14日 (一) 08:42 (UTC)[回复]
认同“不要用WP影响现实,而是WP反映现实。”个人看法是漫画和动画按照各地区代理商的最新规范译名为准比较好,游戏这方面,既然港任已经表态,作为一个传承的系列,译名最好还是应用一致的新规范比较好。否则有可能造成第一次接触的用户混淆。油条烧饼麻花留言2016年3月17日 (四) 11:10 (UTC)[回复]
如果官方译名普及得力的话,这样的移动是迟早的事,但问题是目前这个时间点还是太早(严格说来精灵宝可梦系列的移动都太早)。在没有可靠来源佐证前几代译名的情况下,有生造译名之嫌。—Chiefwei - - 2016年3月14日 (一) 04:49 (UTC)[回复]
认同,WP不是一成不变的,但不是现在。对于六代以下游戏的移动的确太早了。——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6年3月14日 (一) 05:14 (UTC)[回复]
确实稍早,但是应用新的规范代替旧的规范……我觉得早一点还是可以的。另外动画漫画个人认为按照原来各代理商的习惯比较好,但是游戏既然已经规范化了,wiki百科自然也要跟着官方来,任何的事也是按照香港任天堂……去产生。油条烧饼麻花留言2016年3月17日 (四) 11:05 (UTC)[回复]
个人是认为至少动漫的部分可以先别移动,待日后再说,反正目前该说明的主条目也说明得差不多了。Lucas two留言2016年3月14日 (一) 07:47 (UTC)[回复]

关于神奇宝贝(精灵宝可梦)条目的携带兽一词......

你们赞同携带兽这个名字和其他常用译名相提并论吗?因为都有同一位用户坚持要将携带兽与精灵宝可梦、神奇宝贝、宠物小精灵、口袋妖怪这些常用译名并论,我试著跟他说携带兽一词不适合与其他译名并论以补述替代,他还是坚持要将携带兽与其他译名并论,明明各大讨论网(包含日本)就没啥人在用的词也硬要说有人在用。或许携带兽是官方曾提出的用词,但官方也只用过这一次,而已这且这词的普及度及官方地位(仅出现于动画里设定里一次,且之后官方就未曾用过)怎么说都很有争议,就连日本维基主条目也都半字未提,还是专门条目以一句带过,这样以补述替代不是比较恰当。 Lucas two留言2016年7月13日 (三) 13:31 (UTC)[回复]

因为透过Google一搜,就可以知道携带兽(携帯獣)就是在指Pokemon,不管在日文区或是中文区使用情况皆是一把抓的有人却要极力的掩盖。另外日文维基的オーキド・ユキナリ也提到了三句,所谓“一句带过”不是睁著眼睛说谎吗?

日文:

中文:

其实搜寻结果各有数十页,这些还是抽样而已。光子加农炮留言2016年7月13日 (三) 14:28 (UTC)[回复]

用Google搜寻了一下,果然如同我在编辑里所说的,首页跟K岛病PO有关的文就占去了九点九成......。另外日文搜携带兽,并非只会出现神奇宝贝,还会出现携带电兽这一作品,且从数量来看,明显只有一小部分领域的人在使用(用Google搜寻其他译名,到了十几页都还是相关内容(甚至包含近期的精灵宝可梦也是),然而用携带兽搜则已脱离相关内容),说很多人在使用未免言过其实(你给的那些都只是零星的例子,甚至有些还只是标题携带兽内文却是其他译名,实际上就是各大讨论网极少会以携带兽来代指神奇宝贝),和其他译名并论明显不适合,既然想提,才想说采折衷的补述方式,日文维基百科不也是用类似的方式。By the Way,他也不是什么官方汉字,这误解颇大......。Lucas two留言2016年7月13日 (三) 15:29 (UTC)[回复]

但从第2页起就看得到PTT与百度的页面。携带兽搜寻结果还是Pokemon相关页面占最大宗与最前头,知名度够就好了,不必一定要跟那样一样多。神奇宝贝、宠物小精灵可是代理商选用的名字,中文区民间自主流传的名子怎么可能跟代理商用发行商品、新闻稿与宣传撑起来的量一样多。
《ポケットモンスター The Animation》是神奇宝贝动画脚本首藤刚志写的,封面与标题都使用动画版的标题与角色外形,如果这都不是官方作品,那么神奇宝贝动画也不能算是官方作品了。光子加农炮留言2016年7月13日 (三) 16:42 (UTC)[回复]
WP:可靠来源。论坛帖子的说法没有任何参考价值。—Chiefwei - 2016年7月14日 (四) 13:33 (UTC)[回复]

非论坛帖子的使用例:【趣闻】口袋妖怪都市传说大合集!(6)光子加农炮留言2016年7月14日 (四) 23:32 (UTC)[回复]

这依然不是可靠来源,而且一两条可靠来源也不能证明是“常用译名”。—Chiefwei - 2016年7月15日 (五) 11:41 (UTC)[回复]

所以你的意思是说,即使网路上再怎么通行,但只要没有出现在你所认定的可靠来源上就不算常用译名?比如说Warframe官译为星际战甲,但民间译为战争框架,但是维基百科只能收星际战甲而不能收战争框架,这样常用译名不就等于只能填前官译了吗?。光子加农炮留言2016年7月15日 (五) 12:07 (UTC)[回复]

WP:可靠来源,一件事讲三遍很累诶。“战争框架”的译名有大量新闻媒体(可靠来源)可供查证[1]。 —Chiefwei - 2016年7月15日 (五) 12:45 (UTC)[回复]

根据WP:可靠来源,中文维基百科没有说过不能引用外文资料当文献,可以拿包括《ポケットモンスター図鉴》与 《ポケットモンスター The Animation》当作来源把该词放在日文别名上。而中文区对在ACG圈也会直接使用里面的汉字,这样也能当作中文常用译名的来源。光子加农炮留言2016年7月16日 (六) 09:46 (UTC)[回复]

当然可以引用外文文献,但不可能引用外文作为“译名”,这完全不符合逻辑。其他ACG作品怎么处理是他们的事,本案显然就是没有可靠中文来源可以佐证。总之,我同意Lucas two的看法,携带兽不应列入译名。—Chiefwei - 2016年7月16日 (六) 10:41 (UTC)[回复]

汉字文化圈的汉字本来通用度就很高,从古至今直接拿日文汉字当作译名的例子也很常见,例如:幽游白书、游戏王、北斗之拳。这没有什么不合逻辑的地方。反而是网路上有的名称却不能用,而且主题还不是一个知识观念上的正确与否,而是一个民间译名却无法被放上,稍微正式的出版物当然会去用官译,这反而才不合逻辑。不过,只少它能放在日文别名上。光子加农炮留言2016年7月16日 (六) 11:30 (UTC)[回复]

立刻停止编辑战

@220.142.82.12桄榔你们俩闹够了没?不知道讨论页干什么用的? -KRF留言2017年4月24日 (一) 15:43 (UTC)[回复]

外部链接已修改

各位维基人:

我刚刚修改了精灵宝可梦系列中的1个外部链接,请大家仔细检查我的编辑。如果您有疑问,或者需要让机器人忽略某个链接甚至整个页面,请访问这个简单的FAQ获取更多信息。我进行了以下修改:

有关机器人修正错误的详情请参阅FAQ。

祝编安。—InternetArchiveBot (报告软件缺陷) 2018年8月7日 (二) 10:35 (UTC)[回复]

建议改名:“精灵宝可梦系列”→“精灵宝可梦”

精灵宝可梦系列” → “精灵宝可梦”:“精灵宝可梦”五字即可使人联想到该条目所描述之内容为一作品系列;目前“精灵宝可梦”为“精灵宝可梦系列”的重定向页。--三天境留言2019年5月10日 (五) 13:15 (UTC)[回复]

建议改名:“精灵宝可梦系列”→“精灵宝可梦”

精灵宝可梦系列” → “精灵宝可梦”:该条目由系列作构成,且我随便搜寻一下,都可以找到有可靠来源使用"精灵宝可梦/宝可梦/神奇宝贝系列"一词的介绍。例如[2][3]。--218.166.71.139留言2019年5月30日 (四) 14:01 (UTC)[回复]


无共识--Iokseng留言2019年6月24日 (一) 00:26 (UTC)[回复]
[4]这里有再另外讨论了,移动为"精灵宝可梦系列"应没什么问题。218.166.57.40留言2019年7月2日 (二) 13:57 (UTC)[回复]
关于此页面的条目名称,先前就已在讨论页讨论,结果明明讨论页是赞成的人较多(其他则表达意见),也有官方引述来源,却被管理员强制以无共识结束,甚至被禁止移动长达一年,这样没问题吗? 桄榔留言2019年6月28日 (五) 16:11 (UTC)[回复]
因最初执行移动保护的管理员是我,这里解释一下禁止移动的原因:我在保护请求看到一项请求,指该条目被反复移动多次,说明存在命名争议,故以移动保护制止潜在编辑战并期待讨论结果。又因为几次移动时间跨度大,不见有停歇的迹象,故选择较长的期限。若对移动保护有不同意见,亦可提出,管理员理应执行社群共识.
关于后来讨论页上的移动请求讨论,我的看法是:一位支持者提到首作与系列本身同名的问题,但下方意见反驳了这个论据,指出首作与系列不同名。至于其他可以导致更名的理据,请各位在此讨论。--Tiger留言2019年6月29日 (六) 12:47 (UTC)[回复]
“精灵宝可梦”这词本身能包含很多意思,加上系列会比较明确,“精灵宝可梦系列”一词也确实很多人使用(包含官方,讨论区里有给连结)。至于首作名称问题,首作就是叫“精灵宝可梦/神奇宝贝”啊,“红.绿版”则是版本名称。桄榔留言2019年6月30日 (日) 13:12 (UTC)[回复]
这里先提出一点,在第七世代以前,并没有所谓官方中文,由于任天堂总社对日本以外的市场采取消极态度,任由代理商、子公司自行发挥,所以两岸三地有多种译名,包含台湾也存在两种版本的译名,要拿哪一个译名为准都会有问题,所以“首座与系列作不同名”这个理由恐怕是站不住脚的。而第七世代以后,因为任天堂总社的态度改变,高调、甚至可以说强硬地发表了“官方中文名”,精灵宝可梦这个官中以很高的频率出现在各类宣传品中,玩家社群对此译名的使用也具有相当数量,因此也不存在官中因为使用率过低而会被常用译名取代的问题,以“精灵宝可梦系列”为条目名称应该没有什么问题。风鸣留言2019年6月30日 (日) 13:30 (UTC)[回复]
那么我想把“有使用者建议将精灵宝可梦移动至精灵宝可梦系列”这个模板放上去,有人可以帮忙放吗? 桄榔留言2019年7月4日 (四) 15:18 (UTC)[回复]
名称又要换了,依据[5][6],中文官方已经逐渐将名称改为“宝可梦”了,所以宝可梦应该从重定向改为作品系列,精灵宝可梦精灵宝可梦系列都改为重定向,精灵宝可梦 (消歧义)也变得可有可无,要改的页面还不少。-KRF留言2019年8月2日 (五) 10:46 (UTC)[回复]

建议改名:“精灵宝可梦”→“宝可梦”

精灵宝可梦” → “宝可梦”:The Pokémon Company(总公司:东京都港区六本木 代表取缔役社长:石原恒和)自2019年8月1日(星期四)起,将逐步变更“精灵宝可梦”的名称为“宝可梦”。同时,也制作发布了“宝可梦”的标记设计。[7]。--78.159.99.208留言2019年10月1日 (二) 17:16 (UTC)[回复]

建议改名:“宝可梦”→“宝可梦系列”

宝可梦” → “宝可梦系列”:见上方讨论。--Lopullinen留言2019年10月7日 (一) 10:37 (UTC)[回复]

The Pokémon Company变更“精灵宝可梦”的简体字名称为“宝可梦”

The Pokémon Company(总公司:东京都港区六本木 代表取缔役社长:石原恒和)自2019年8月1日(星期四)起,将逐步变更“精灵宝可梦”的名称为“宝可梦”。同时,也制作发布了“宝可梦”的标记设计。[8]—以上未加入日期时间的留言是于2019年10月1日 (二) 16:14 (UTC)之前加入的。

建议移动:“宝可梦”→“宝可梦系列”

如题,在宝可梦讨论区已有许多人有同样的意见,由于先前只是放上移动模板并遭封禁,还烦请管理员处理一下。 桄榔留言2019年10月6日 (日) 15:13 (UTC)[回复]

译名转换错误

自从任天堂将“精灵宝可梦”更名为“宝可梦”之后,本条目以香港繁体显示时,标题会显示为“小精灵系列”。请帮忙更正。--吴宗锜留言2019年12月27日 (五) 14:48 (UTC)[回复]

字词转换的修改

我将港译的系列名从寵物小精靈转换为了寶可梦,而在其它地方保留了作为正式译名的寵物小精靈,尽可能的在应该使用官方译名的场合进行了统一,官方在港的译名应该也是宝可梦,在发行的港版上还有可以参见[1][2]之类

--太西浜留言2021年1月2日 (六) 14:06 (UTC)[回复]

继续探讨港译“宠物小精灵”的问题

几年过去了,Viu使用的名字亦是宝可梦。时过境迁,我觉得没有必要再为一些执念而坚持非官方译名的问题吧。我觉得正如达拉斯牛仔被官方指定中文名称为达拉斯独行侠一样吧。--

{#(set-global-staff-size 12) e''8. \partial 16 d''16 c''8. d''16 e''8. f''16 g''4 \tuplet 3/2 { e''8 d'' c'' } b'8. a'16 b'8. c''16 g'4 \bar "|."}

要聊吗 2022年11月7日 (一) 14:20 (UTC)[回复]

Wikipedia:互助客栈/条目探讨/存档/2022年11月#迪士尼乐园及相关条目的中国大陆译名可参考,且已提及宠物小精灵。--Factrecordor留言2022年11月8日 (二) 11:43 (UTC)[回复]
说句无关的,上一个使用这种签名的人可是被维基媒体基金会封了啊--有困扰的话,就让魔女用魔法帮你排忧吧! 2022年11月12日 (六) 18:51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