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30mm
4.6×30m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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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手枪子弹 | |||||||||||||||||||||||
原产地 | 德国 | |||||||||||||||||||||||
服役记录 | ||||||||||||||||||||||||
服役期间 | 2001年— | |||||||||||||||||||||||
使用方 | 参见HK MP7的使用国 | |||||||||||||||||||||||
参与战争 | 2001年阿富汗战争[1] | |||||||||||||||||||||||
生产历史 | ||||||||||||||||||||||||
研发者 | 黑克勒-科赫 | |||||||||||||||||||||||
生产商 | 黑克勒-科赫 | |||||||||||||||||||||||
基本规格 | ||||||||||||||||||||||||
前代弹系 | HK G11的4.73×33毫米无壳弹 | |||||||||||||||||||||||
弹壳类型 | 无缘,缩口瓶型 | |||||||||||||||||||||||
弹头直径 | 4.65 mm(0.183英寸) | |||||||||||||||||||||||
弹颈直径 | 5.31 mm(0.209英寸) | |||||||||||||||||||||||
弹肩直径 | 7.75 mm(0.305英寸) | |||||||||||||||||||||||
壳底直径 | 8.02 mm(0.316英寸) | |||||||||||||||||||||||
底缘直径 | 8.00 mm(0.315英寸) | |||||||||||||||||||||||
底缘厚度 | 1.10 mm(0.043英寸) | |||||||||||||||||||||||
弹壳长度 | 30.50 mm(1.201英寸) | |||||||||||||||||||||||
全长 | 38.50 mm(1.516英寸) | |||||||||||||||||||||||
膛线缠距 | 160毫米(1:6.3英吋) | |||||||||||||||||||||||
底火种类 | 中心底火/小型手枪 | |||||||||||||||||||||||
最大压力() | 400.00 MPa(58,015 psi) | |||||||||||||||||||||||
弹道表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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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KPRO[2]、RUAG Ammotec[3]、黑克勒-科赫官方网站[4]、Modern Firearms & Ammunition[5] |
HK 4.6×30mm是一款由德国黑克勒-科赫枪械制造公司为其自行研制的HK MP7个人防卫武器所研制的子弹,它亦会被将会完成研制的HK UCP(HK P46)所使用。其设计是为了尽量减少重量和后坐力,同时提高对护甲的贯穿力。它具有瓶颈型的弹壳以及尖头、钢芯和以铜包覆的弹头。
发展
1990年代至2000年代以后的反恐怖主义战争之中,恐怖分子都穿上了防弹衣的防护装备,而使用9×19公釐帕拉贝伦弹的手枪和冲锋枪的威力和贯穿力过于薄弱的事日渐备受批评,亦引来了极大的关注。由于前苏联时代提出了需要最好的防护装备的理论,因此北约方面的CRISAT(英语:Collaborative Research Into Small Arms Technology,意为:协作研究成轻武器技术)已经启动了一项新项目(也就是后来对PDW的研究项目)。
虽然德国黑克勒&科赫的HK MP5的优势是可靠及高命中精度,但由于MP5系列只是使用9×19公釐帕拉贝伦弹,因此经常被批评根本无法打穿克夫勒防弹衣和头盔。虽然黑克勒-科赫因应CRISAT方面的要求,以MP5的超短型版本的MP5K作基础,按照PDW的标准进行改进,并于1991年推出HK MP5K-PDW;然而由于其仍然发射9×19公釐帕拉贝伦弹,因此穿透力低下的问题仍然无法解决。
在1986由埃斯塔勒国营工厂研制,在1990年推出的5.7×28毫米子弹能早以符合PDW的要求。作为回应,在1999年将HK PDW(黑克勒-科赫一开始并没有给它正式名称,只称为PDW,直到正式量产时才改称为现在的HK MP7)和仍然在研制阶段的备用手枪版本的HK UCP(又称为HK P46)采用了全新的4.6×30毫米子弹。[6]但HK UCP(HK P46)的研发在2009年被取消,原因是4.6×30mm的弹道特性未能乎合手枪子弹的要求[7]。这一种新的子弹设计成为了FN的5.7×28毫米子弹的竞争对手之一。[6]
4.6×30mm子弹线性数据
4.6×30mm子弹的弹壳的容量为0.87毫升(13.4格令)H2O。
这是4.6×30毫米的最大CIP子弹尺寸。所有的尺寸是以毫米计算的。[8]
美国人首先会量度其弹肩,而4.6×30 毫米的弹肩角度为α/2≈22度。这种子弹的常见膛线缠距为160毫米(1:6.3英吋),6条阴膛,膛径(Ø)是4.52毫米(0.18英吋),阴膛径(Ø)是4.65毫米(0.18英吋),阴膛宽度4.52毫米(0.05英吋),和其底火的种类为中央式底火和小型手枪。
根据国际常设枪械测试委员会的官方准则,4.6×30毫米弹壳可以承受高达400帕斯卡(58,015磅力每平方英寸)的气体压力。在参与CIP所制订规章的每一个国家步枪子弹的组合,必须试验在125%时的压力,这是CIP制定最高压力承受数据,而发出的证明书可以证明这种子弹可以出售给消费者。
而比利时在1994年的时候制作的5.7×28毫米子弹可能是目前在商业上可用的最接近4.6×30毫米子弹弹道的另一种子弹(以2008年计算)。
概述
相对于传统的突击步枪所使用的子弹,4.6×30毫米子弹由于重量相对地较轻和子弹的体积较小,亦因此可以携带更多的4.6×30毫米子弹。此外,由于子弹的重量更轻的关系,其瞄准及速射时是非常容易地控制其后座力,而这方面很大程度上是取决于子弹的重量。根据CRISAT(英语:Collaborative Research Into Small Arms Technology,意为:轻武器技术的合作研究)的测试证明,由于4.6×30毫米子弹的口径较小和抛射速度很高,因此4.6×30毫米子弹对于防弹衣的贯穿力远高于传统的手枪子弹。
但无论如何,4.6×30毫米和5.7×28毫米子弹都被批评为终点效能过低。这种声称是来自两名创伤弹道学博士,分别是马丁·法克勒和加里·罗伯茨,它们特别是不同意那些“能量转移”(英语:Energy dump)理论。动能表现出来的是临时延伸的人体组织,而除了肝脏和神经组织以外的大多数人体组织,都能够抵受住各种原因造成轻微的损伤。克勒博士和罗伯茨博士都声称,虽然个人防卫武器(PDW)子弹可以造成永久性空腔的伤害,但由屡次的出现了贯穿能力和深度不足够(联邦调查局建议在测试弹道的弹道凝胶上最低的贯穿率是300毫米(12英吋)),因此导致了PDW子弹的终点威力很差。根据慢动作录像显示,4.6×30毫米子弹在软组织内部的偏离角很大。这是因为子弹的中心质量是在几何中心点的后方,令弹头出现了失稳的现象,因此弹头会在软组织内翻滚,造成更大的损害。
子弹种类
2克DM11侵彻弹(4.6×30毫米)
这是德国陆军版本的4.6×30毫米子弹(DM11侵彻弹),子弹总重量是6.5克,并使用2克的铜锌合金(黄铜)包覆钢芯弹,枪口初速是685米/秒(2,247.42英尺/秒)。DM11侵彻弹是为了HK MP7而设计的。这种弹药对软目标的能量转移和贯穿力都很好。[9]枪口初速V0和V100指示大约的弹道系数(英文:Ballistic coefficient)为0.141至0.150(目前的弹道系数还是有争论的),使得DM11子弹在空气动力学方面的效率比起过去服役的各种典型的手枪子弹出色,但效率亦比起各种典型的突击步枪子弹为低。DM11子弹的最大射程为150公尺(164.04码,492.13英尺),速度为大约1.25马赫(425米/秒,1,394.39英尺/秒),这是根据ICAO大气标准在海平面的条件(空气密度 ρ=1.225 kg/m3)。
DM11侵彻弹的技术数据:[9]
- 温度范围:-54℃至+52℃
- 于0公尺的速度/能量:(最小)685米/秒/476焦耳
- 于100公尺的速度/能量:505米/秒/255焦耳
- 弹道系数C 1:0.141—0.150(ICAO)/(军用靶)
- 平均膛压:(最大)400帕斯卡
- 于50公尺的贯穿力:9毫米厚度的轻形钢板
- 于200公尺的贯穿力:北约CRISAT的目标(1.6毫米钛板┼20层纺纶)
- 于25公尺对弹道凝胶的贯穿力:<35毫米
- 于100公尺的精度:直径10厘米
- 有效射程:150公尺(164.04码)
2克执法行动用子弹(4.6×30毫米)
这是执法行动版本的4.6×30毫米子弹(DM11侵彻弹),子弹总重量是6.5克,并使用2克的铜锌合金(黄铜)包覆钢芯弹,枪口初速是685米/秒(2,247.42英尺/秒)。这种弹药是为了HK MP7而设计的。这种弹药是改进了对软目标的能量转移,并能够提供相当不错的贯穿性能和综合多种的硬目标如车门或玻璃和避弹衣。[10]枪口初速V0和V100指示大约的弹道系数(英文:Ballistic coefficient)为0.112至0.119(目前的弹道系数还是有争论的)。执法行动用子弹的最大射程为50公尺(54.68码),2克弹头的速度为大约1.67马赫(586米/秒,1,922.61英尺/秒),这是根据ICAO大气标准在海平面的条件(空气密度 ρ=1.225 kg/m3)。
执法行动用子弹的技术数据:[10]
- 温度范围:-30℃至+52℃
- 于0公尺的速度/能量:(最小)685米/秒/470焦耳
- 于100公尺的速度/能量:568米/秒/322焦耳
- 弹道系数C 1:0.112—0.119(ICAO)/(军用靶)
- 平均膛压:(最大)400帕斯卡
- 于25公尺对弹道凝胶的贯穿力:<30毫米
- 于50公尺的精度:直径5厘米
- 有效射程:50公尺(54.68码)
2.6克DM21圆头弹(4.6×30毫米)
这是圆头弹版本的4.6×30毫米子弹(DM21),子弹总重量是7克,并使用2.6克的铅锑合金弹芯和钢镀铜被甲,枪口初速是600米/秒(1,968.55英尺/秒)。这种弹药是为了HK MP7而设计的。这种弹药是改进了对软目标的能量转移,并能够提供良好的精度。[11]枪口初速V0和V100指示大约的弹道系数(英文:Ballistic coefficient)为0.171至0.187(目前的弹道系数还是有争论的)。圆头弹的最大射程为100公尺(164.04码),2.6克弹头的速度为大约1.36马赫(463米/秒,1,519.06英尺/秒),这是根据ICAO大气标准在海平面的条件(空气密度 ρ=1.225 kg/m3)。
圆头弹的技术数据:[11]
- 温度范围:-54℃至+52℃
- 于0公尺的速度/能量:(最小)600米/秒/468焦耳
- 于100公尺的速度/能量:463米/秒/279焦耳
- 弹道系数C 1:0.171—0.187(ICAO)/(军用靶)
- 平均膛压:(最大)400帕斯卡
- 于25公尺对弹道凝胶的贯穿力:<35毫米
- 于100公尺的精度:直径8厘米
- 有效射程:100公尺(164.04])
其他
VBR亦生产了4.6×30毫米双头子弹,发射时会产生大量破片,并且宣称会增强其永久性空腔的伤害甚至有可能两颗弹头同样地击中了任何维持生命所必需的器官。[12]黑克勒&科赫方面宣称,使用由意大利菲奥基所研制的1.94克CPS黑色尖顶弹药的枪口初速大约在725—732米/秒(2,378.66—2,401.63英尺/秒)的范围,而枪口能量大约在520—525焦耳的范围,可与大部份的9×19公釐帕拉贝伦弹匹敌。[4][5]
比较4.6×30和5.7×28两种弹药
测试结果 | 在50公尺的贯穿力 (300毫米长,20%弹道凝胶块) |
在50公尺的能量转换 (1.6毫米钛┼20层纺纶) |
在100公尺的能量转换 (1.6毫米钛┼20层纺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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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30毫米:[2] | 280毫米(11 英吋) | 220焦耳 | 115焦耳 |
5.7×28毫米:[2] | 230毫米(9英吋) | 180焦耳 | 65焦耳 |
枪口动能比较
- 1.6克弹头(原来设计),4.6×30毫米:421焦耳,311磅力(HK MP7发射)
- 2克DM11侵彻弹,4.6×30毫米:469焦耳,346磅力(HK MP7所发射)
- 2.1克SS190子弹,5.7×28毫米:538焦耳,397磅力(FN P90发射)
北约评估
为了标准化个人防卫武器的弹药,北约对SS190(5.7×28mm)及HK公司的4.6×30毫米两种子弹作比对性测试,以选其一取代9×19毫米[6],测试小组由美国、加拿大、法国及英国等多个专家组成[6],分ETBS及QRT两工作组。结论是5.7×28毫米的性能明显比4.6×30毫米高[6],最重要的分别是:
- 两款子弹对有穿著防弹装备的目标有相同的效率,但对无防弹装备的目标时,5.7×28毫米的效率高27%。[6]
- 在极端温度下,5.7×28毫米受的影响较低。[6]
- 5.7×28毫米对枪管的损害较低。[6]
- 5.7×28毫米的设计及生产较接近5.56×45毫米北约口径步枪子弹,方便以现有生产线大量生产。[6]
- 5.7×28毫米系枪械较成熟,对枪械设计要求也较低,同时已有手枪设计[6][7]。
因此北约建议采用5.7×28毫米作标准,但研发4.6×30毫米的德国拒绝接受,因而制停了整个标准化程序[6][1]。
使用枪械
- HK MP7个人防卫武器
- HK UCP手枪(HK P46),该研发计划于2009年宣布取消[7]
- VBR近接战斗武器(使用4.6×30毫米弹药版本)
- TVGK突击步枪(使用4.6×30毫米弹药的部份)
- 新科动力CPW冲锋枪(使用4.6×30毫米弹药版本)
参见
资料来源
注释
- ^ 1.0 1.1 Gourley, S.; Kemp, I (November 26, 2003). "The Duellists". Jane's Defence Weekly (ISSN: 02653818), Volume 40 Issue 21, pp 26-28.
- ^ 2.0 2.1 2.2 hkpro.com. [2010-01-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0-01-02).
- ^ RUAG Ammotec. [2010-01-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9-03-02).
- ^ 4.0 4.1 存档副本. [2010-06-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0-07-23).
- ^ 5.0 5.1 存档副本. [2010-08-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0-09-02).
- ^ 6.00 6.01 6.02 6.03 6.04 6.05 6.06 6.07 6.08 6.09 6.10 Oliver, David. In the Line of Fire. Global Defence Review. 2007 [2009-10-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6-10-16).
- ^ 7.0 7.1 7.2 pistol-training.com[1]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 Current C.I.P. decisions, texts and tables (Free C.I.P. CD-ROM version download in ZIP and RAR format). [2010-01-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9-06-06).
- ^ 9.0 9.1 RUAG Ammotec 2.0 g German Army 4.6x30mm Penetrator DM11 cartridge factsheet. [2010-01-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8-12-09).
- ^ 10.0 10.1 RUAG Ammotec 2.0 g Law Enforcement 4.6x30mm cartridge factsheet. [2010-01-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8-12-09).
- ^ 11.0 11.1 RUAG Ammotec 2.6 g Ball 4.6x30mm cartridge factsheet. [2010-01-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8-12-09).
- ^ 存档副本. [2010-08-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3-11).
参考文献
- (英文)—C.I.P. decisions, texts and tables (free current C.I.P. CD-ROM version download(ZIP and RAR format))
- (英文)—RUAG Ammotec 2.0 g German Army 4.6x30mm Penetrator DM11 cartridge factsheet
- (英文)—RUAG Ammotec 2.0 g Law Enforcement 4.6x30mm cartridge factsheet
- (英文)—RUAG Ammotec 2.6 g Ball 4.6x30mm cartridge factshe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