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军校同学会旧址
黄埔军校驻省办事处、黄埔军校同学会、中国青年军人联合会旧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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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文物保护单位 | |
地址 | 越秀区沿江中路239号 |
分类 |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
时代 | 1924 |
认定时间 | 1987年7月 |
黄埔军校驻省办事处、黄埔军校同学会、中国青年军人联合会旧址,位于中国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中路239号,占地约700平方米,为广州市的一个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类型为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公布时间为1987年7月,历史年代为1924。
该旧址的主管单位是广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业主单位是中国电信广州分公司。
历史
黄埔军校同学会旧址位于建筑物的二楼,于1924年兴建。当时此建筑的主要功能是筹建黄埔军校。筹备委员会设在地下大堂,二楼为教授、训练、管理、军需和军医五部临时办公以及筹委住宿之地,三楼为会议厅和接待室。廖仲恺、李济深、王柏龄、邓演达、叶剑英等曾在该处办公,军校校长蒋介石亦曾在该处工作。
破坏
2010年,同学会旧址被《广州日报》记者发现,建筑物已被改成酒吧,门口墙上的“文物保护单位”牌子被换成“急招服务员”的广告,地面挖出逾米深大水池,地基裸露。酒吧于每晚九时半开始营业,霓虹灯光猛,生意兴隆,与昔日肃穆的气氛大相迳庭。文物专家指是广州当时发现的最严重破坏文物事件;而当局则声称对事件并不知情,将对事件彻查。同年3月2日,广州市文化局召开情况通报会,公布了对黄埔军校同学会旧址改建酒吧一事的处理意见。市文化局责令使用单位将已破坏部分恢复原状,并与工商部门协调要求酒吧经营方停止营业,对这一违法行为造成的旧址建筑损害将依法进行处理。同时,市文化局将与黄埔军校同学会旧址的业主单位中国电信广州分公司进行协商,对旧址进行合理保护。市文广新局文物处表示,首先是责令使用单位将已破坏部分恢复原状,接下来再与业主单位沟通,考虑做其他用途。而同学会的破坏状况以及业主的损失、责任等,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负责评估。
市文广新局文物处声称,在2009年接到有关改建申请,经专家讨论后得出结论,原同学会其实也有会所性质,与酒吧在某种程度上相似,才同意申请。其初衷是想把它营造成一处高雅的面向公众的活动场所,以便使身在其中的人们更能感受到那段历史所蕴含的文化和精神。文广新局称其本意是想把它打造成“文物建筑利用的典范”,不料后来的发展出人意料,变得有点失控。[1]在第一次送交了维修方案的报建函以后,使用单位再没有按要求提供完善的加固维修方案,使该项修缮、装修工程至今仍未履行完成有关的报批审核手续。“整个事件,使用单位严重偏离了我局的初衷,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2]
旧建筑墙身原使用灰砂批荡,酒吧在装修时已全部铲除,换成水泥砂浆,传统工艺被破坏。消防水池挖掘的深度超过了原来的地基,对原有承载力有较大影响;大功率音响设备对一个近百年的文物建筑易产生震动损害。并且,酒吧加建了夹层,破坏了文物建筑的原貌。[3]
广东省黄埔同学会秘书长于海涛向媒体发表声明,明确表明黄埔同学会、广东省黄埔同学会对此事件的关注和态度。是次黄埔军校同学会旧址遭到破坏一事,在海内外,特别是在众多黄埔同学、黄埔亲属中引起强烈反响。
在是次事件前,2007年,被称为“沙面第一楼”的法国东方汇理银行广州分行旧址大楼遭非法改造,内部被拆得面目全非。在被毁一年多之后,仍未得到解决。2009年,在新河浦历史文化保护区内,九栋民国时期东山小洋楼被强拆了8栋,独剩一栋因最终获市长“叫停”而完好无缺地保留了下来。
参见
参考文献
- ^ 黄埔军校同学会旧址变酒吧 专家认定原状已遭破坏 Archive.is的存档,存档日期2013-06-24,2010年03月1日,羊城晚报
- ^ 黄埔军校同学会旧址变酒吧被定性为破坏文物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2010年03月03日,信息时报
- ^ 黄埔军校同学会旧址变身酒吧引关注:利用与保护如何平衡 Archive.is的存档,存档日期2013-06-24,2010年03月03日,南方日报